[新闻] 这原因放了“撒钉怪客”!邪钉溢出腰...

楼主: Willdododo (葱油鸡)   2024-10-22 12:43:05
1.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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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这原因放了“撒钉怪客”!邪钉溢出腰...勾爆胎恶梦 雄检拟抗告
3.媒体资讯(媒体来源与作者)、日期:
日期: 2024/10/22 11:05
媒体: 三立新闻网
作者: 简荣良
4.完整新闻内容:
高雄一名“撒钉怪客”53岁陈姓男子腰间绑的塑胶罐满溢铁钉,车上置物箱还有一大袋铁钉
、玻璃瓶,沿小港、林园一带随意撒钉,钓出一堆爆胎苦主叹,光换轮胎就要花1万,气得牙
痒痒。男子20日被跟监警方抓包现行犯遭逮捕,认为有再犯之虞必须建请法官羁押;但法官
召开羁押庭后,难认被告涉犯强制罪嫌重大,尚无羁押原因,无保请回。对此,雄检今(22)
日回应,收到裁定具体内容后,会研商后续处理,拟抗告。
造成高雄小港、林园居民人心惶惶的“撒钉怪客”53岁陈姓男子20日被跟监警方抓包现行犯
遭逮捕,还在他身上查扣两个袋子内装满玻璃瓶及铁钉,他供称“后面有人跟踪”才会撒铁
钉防范,于是在4月29日、5月3日、5月7日晚间,出没在小港区中山四路、民意路口的南下慢
车道上,并对着快车道丢掷玻璃瓶,行经此路段骑士爆胎连连,恨得牙痒痒。
警方依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送办,检察官则于复讯时,认定他也同样涉及强制罪,且有反复
实施之虞向法院声押。
检方认被告在道路撒铁钉,涉犯刑法第304强制罪、刑法第185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认其
有反复实施之虞,依刑事诉讼法101条之1声请羁押。而被告虽承认有撒铁钉之行为,但刑法
第185条妨害公众往来安全罪,并非刑事诉讼法第101条之1所列罪名,且依卷内事证,亦难认
被告涉犯强制罪罪嫌重大,尚无羁押原因,故谕知无保请回。
对此,雄检今日回应,收到裁定具体内容后,会研商后续处理,拟抗告。
5.心得:
逍遥几个月后终于依现行犯逮捕,结果又让法官放出来^^
撒个钉破个胎,又没害死人,的确并非罪嫌重大,你各位附近居民持续小心囉。
作者: james4141989 (QQ)   2024-10-22 12:52:00
法官大概是不知道"包括但不限于" 的意思?非所列之罪不应该是理由
作者: JOKO58802218 (钢铁加鲁鲁)   2024-10-22 13:09:00
垃圾法官
作者: November1992 (Double++)   2024-10-22 14:02:00
放出来上社会lesson 修好修满
作者: siekensou000 (小胖宅)   2024-10-22 18:09:00
想到之前在梧栖一段时间,沙鹿那边也有出现这种人,根本有病。好在有抓到,不然超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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