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好坏是可以讨论
不过要建立在事实,不要扭曲了
双标与否应该要应该要建立在
0-6这个时段到底需不需要宣布
先说结论: 依目前规定台风假没在管大夜班
需要三班制的工作,就算宣布了台风假还是需要到勤,所以跟安全问题无关了,只差在钱
所以台风假不会包含到夜班
另一份可以参考的是历年的台风假
只有几个样本
a. 今日停止...
b. 明日停止...
c. 今日晚上停止...
d. 今日XX:XX分起停止...
而晚上是怎么算的?
下面文章可以参考,依96年跨部会议
人事处有定义“晚上”应从下午六点起算。此一定义是针对“正常班”而言,类似护士等轮班制度并不适用;轮班者应依各自单位的规范,另发加班费或以补休等方式处理。
所以不会有什么0-6点的台风假需要宣布
因为台风假没把夜班放进去,要由各单位处理。
如果市长跑去宣布一个0-6台风假,那是首创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