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务] 关于板规 6-14、6-15 推投延后

楼主: fly5566 (飞56)   2021-08-03 05:00:17
就部分内容提出看法
※ 引述《aiweisen (艾维森)》之铭言:
: 抱歉 我跟w板主都一直在忙工作 结束WFH后到现在也还没忙完 唉
: 所以板务就以处理违规为优先
: 才导致没能在预定的时间把6-14的修正案交出来
: 因此投票可能得再往后延了QQ
: 我这里会简单提一下我当初的想法 然后再抛出一个方案
: (这篇内文w板主没看过 所以这篇内文不包含w板主的想法)
: 最后给大家继续往下讨论
: 先说goldfishert提供厘清行为是刻意或非刻意的方式,
: 这方式看起来是可行的,只是时间的判断要在调整。
: 但用时间判断是否刻意仍有待商榷,
若您认为用时间判断是否刻意仍有待商榷,
那我认为板主一律认定造谣推文为非刻意更值得商榷。
: 会因为本来就是刻意,但在时间内解释,就变成非刻意吗?
不一定变非刻意,但好处是
1.他在时间内解释可以让真相呈现。
2.并降低他所受的罚则
: 会因为本来就非刻意,但发生某些原因,不能在时间内回复,所以就变刻意吗?
不一定变刻意,但过了24小时所造成的影响已等同于刻意。
不能在时间内回复的责任是被检举方自己要承担,而不是由别人承担
何况您已经给他一天补上证据了,他不补就视同放弃反驳。
判例:如同 #1WvR9d3D 的第一个判决
: 时间确实能辅助判断是否刻意,但我想还是得回归到行为的意图来判定比较好。
行为的意图,检举者认为刻意,板主认为非刻意;
而检举者有附上具体证据,
但板主只凭个人喜好就能否定检举者的具体证据,
这部分我真的不晓得板主为何坚持抓着自由心证的权力不放,
摒弃客观证据呢?
若板主自愿替被检举者背书,
那板主也须检附证据替被检举者澄清才是;
检举者要附上证据我同意,
被检举者不用附上证据直接不受理我不同意。
: 在讲我的想法之前,要先提一下6-14建立的时间点
: 6-14建立的日期是2018年年底,当时适逢大选结束后的一个月,
: 板面肯定还有选举相关的余火未烬,我想当时s前板主也是要稳定版面秩序,
: 所以才生出这条板规。(如果有讲错别砲太凶阿QQ)
: 我是觉得,要严格执行处理造谣没问题,
: 但这应该仅限用于特殊情况(如选举)以专案的方式进行,并不太适合一般状况。
: 也就是说,除非是谣言满天飞,不断造成板上文章/推文混乱,
: 这种才需要严格执行处理。
特殊情况又是板主说了算? 不是特殊情况就不会谣言满天飞?
现在板上文章/推文板主觉得不混乱吗?
若不混乱为何坚持要改板规?(新 6-14:方案 目前没看到"维持不变"的选项)
若觉得混乱,为何不把6-14规定具体化让大家有所适从?
反而是要加大板主自由心证的部份让板友之间纠纷更多,
让你们板主管板更困难
: 现在要来讲这条为什么要改,这也就是当初公告的开头提到的,
: 蛮多人用6-14来互相攻击,不问检举成立的,就问最后检举未成立就好,
“检举成立的才是重点!”,不问检举成立的就是无视现行6-14的成效
从六月到现在,在板主已经从宽认定的情况下,
检举成立的案件就已达10件左右,更别说有检附证据还被判未达的
若板主一律认定推文造谣为非刻意而不罚,
那高雄板真的是会谣言满天飞。
: 那些被判定无违规的人,肯定更会觉得莫名其妙,怎么这样也会被检举造谣
因为有被判定无违规的人觉得莫名其妙,
所以直接改板规,把被检举推文造谣的人全都判决无违规
这是什么逻辑??
: 然后还要浪费一堆时间跟版主解释。
检举者找证据检举所花的时间就不是时间?
被人检举了花时间捍卫自己的清白本来就很正常;
被警察开了交通罚单,不服也是自己要花时间去申诉,
更何况在高雄板检举多次未达还会被水桶。
若觉得跟板主解释是浪费时间,
那么就如同 #1WvR9d3D 的第一个判决囉
: 当各位讲6-14要严格执行的时候,还是要先请各位想一下或看一下,
: 目前这几个月6-14在置底检举区,检举的情况是怎么一回事。
检举的情况是6月至今6-14的10件检举成案中有9件是在推文违规
所以新 6-14:方案一、二只规范造谣的文章而排除造谣的推文
那基本上6-14就形同虚设了
: 更别说其他地方版也很少有这样制定这样的板规。(像台中板就只限定文章)
其他地方板很少有制定这样的板规是其他板的事,
跟高雄板无关。
就像最近全国防疫警戒调降至第二级时,
高雄有条件开放内用的时间就跟双北不一样,
这很正常,因为不同县市/不同地方板的状况本来就不同。
: 就我个人感觉是,现在是不能说出与事实不同的看法,否则就是检举6-14
: 你说大选这样子我ok,毕竟有些内容可能真的会影响到选情,讲话得特别注意
: 但你说平日也要这样子搞,说实在我觉得这样太紧绷了。
1.在网络公共空间说话要本于事实是再正常不过,何来紧绷之有
我们可以就事实发表不同的看法,但不能造谣阿!
像我们可以说:我觉得陈其迈很烂,因为市府具体建议内用要使用三面式
或ㄇ字型隔板,这太严格了!
但我们不能说:我觉得陈其迈很烂,因为他勾结江洋大盗,贩卖军火,
推老婆婆下海,还强奸了头母猪!
2.对一个候选人的检视不是只有在竞选期间,
而是在他任内、甚至从政前的每一天。
不该特地放宽板规鼓励“以恶小而为之”这种情况发生。
: 其实平日绝大部分只要板友之间自己互相辩论一番,事情就会明朗了
事情明朗了,造谣的人也不会因此就无罪了;
造谣飞机上有炸弹的人,被发现是造谣后,还是会被判刑的。
何况不是所有事情板友都会辩论,就像不是所有违规都有板友检举。
: 因为辩输的就会变成别人的笑柄,每次都会被拿出来鞭,
事实不一定会辩赢,更多的情况是:辩赢的才是事实。
就像“三人成虎”的典故一样。
: 同时也能找出这个人的定位是什么。
: 毕竟,这里终究还是讨论板,不是预防性羁押板。
该水桶是发生在造谣的违规行为之后所做的判决,
而非在没有积极证据,足认为被检举者会再造谣所做的判决。
何来预防性羁押之有?
: 再来我更不想要我的板务工作,多了一项帮政府辟谣,
帮政府辟谣可以不是你的工作,
但依目前板规若有板友附上证据要帮政府辟谣,受理就是你的工作。
板主的工作是要解决造谣问题,不是解决提出造谣问题的人
除非板友表决结果决定废除6-14,或是你们板主直接把6-14废了
: 我是乡民,只是凭著一个热情跟想调整高雄板的风气才来当版主,
: 希望能在维护秩序的同时,也能让大家可以随心讨论。
让大家可以随心讨论(O)
让大家可以随心造谣(X)
: 同时也是一个凶宅,当然就是想要看到血流成河(# 没拉 开玩笑的
: 我更不是党工,所以在板上看到政党的互相攻击方式,其实是很反感。
: 所以那些蓄意来高雄板乱的,没被抓到也不用太高兴,百密一定会有一疏。
所以你觉得把推文谣言除罪化,让板上的谣言越多,
每天在为了谣言辩论,这样政党的互相攻击就会因此减少?
你也知道有些是蓄意来高雄板乱的,
现在没放宽都抓不到他们了,
推文直接无罪之后你是要疏什么疏
: 最后,这次6-14的修改,我是倾向改成
: 平时的发推文,如果与事实有出入,就请自己去用辩论的方式解决。(从宽)
: (这部分会与之后新闻禁发的解除有关,但现在先搁著)
: 选举时的发推文,如果有与事实出入,不应宽待且应从严处理,以正视听。(从严)
: 而且也不要再用刻意或非刻意这种不具体的词了,只要客观非事实就够了。
都知道刻意或非刻意这种词不具体了...
: 因此,我自己是提出下面这种改法:(有跟w板主稍微提过,但还没给他看过内容)
: 6-14 散播客观非事实的内容且已影响现实社会秩序。
: 违法者处水桶7日论处,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惩处,最重达1年水桶。
: 选举期间,将从严执行本条并调整至“散播客观非事实的内容”,
: 此部分将由板主公告开始与结束。
: ※检举时检须检附证据,版主收到检举方证据后,须要求被检举方检附证据;
: 经版主提醒要求证据后,仍未在24小时内补上,板主有权不受理该方证据。
: ※版主宣判时需检附双方证据,以正视听。
若板主坚持保留刻意与否的主观裁量,
我的意见是:能在时间内证明没造谣那当然没事
若板主觉得被检举者为非刻意,
但造谣的事实/检举者的证据也不能当作没看见,
所以至少也要判处7天水桶;
若被检举者为刻意,则视为累犯依相关规定加重水桶至30天甚至更久
: 各位再看看如何。
: 最后,如果有人对6-14还有其他想法,也麻烦请将板风考虑进来,
: 然后请往“如何改变高雄板板风”的方向去思考6-14,感恩大德
高雄板板风现在还蛮好的不用改变阿,
不会像某人气板推文,臭气熏天谣言满天飞都不用负责;
唯一置底检举区会乱,
就是因为板规有"刻意或非刻意"这种不具体的词,
不具体才有战的空间阿!
建议可以实施具体化之后再看看如何。
当然以上全都是我个人意见,
到时就尊重板上投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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