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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闻标题: 还红十字会公道者,原来是陈菊
3.媒体来源/完整新闻内文: 中时专栏
2018年07月01日 19:57 罗智强
高雄气爆案民事判决后,舆论譁然,原来高雄市政府自己有4成责任,却不向自己“代位求偿”,导致时效消灭。高市府出来说,这不影响受灾户权益,因为代位求偿的钱是向善款“借”的,待求偿完毕后,高市府会编预算全额偿还。
听到高市府这样讲,我真的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一个审级4年来算,三审定谳可能要10年以上,而捐款人的善款就要白白“借”给高市府10年,10年之后,有些受灾人可能都不在了,这些善款,还能做什么?
首先要驳斥高市府一个天大的谎言,“因为有代位求偿,灾民才能够最快拿到钱。”就以新北市的八仙尘爆善后为例,先把善款赔给受灾户,然后组成义务律师团求偿,届时求偿所得也一并还给受灾户。
请问,新北市府没有“代位求偿”,比高雄慢在哪?事实上比高雄还快,因为高雄还要花1亿3000万的律师费,去说服受灾户“赔偿”、“善款”二择一,而新北市却是完全站在受灾户的角度着想,没有这个问题。
其次,既然高雄市府要负代位求偿的责任,那自己编预算就好了,为什么要占用善款10年?当年高雄市政府是说,因为来不及编列预算,所以先向善款“借用”,照理讲隔年也就可以编预算偿还了,一借10年,毫无道理。
更说不过去的是,2014年高雄市府向善款借了9亿3000万来“代位求偿”,但实际只执行6亿3000万,那差额的3亿,高市府还迟迟不还给善款,留在手中生灰尘,理由又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对于高市府来说,善款就等于是一笔议会、人民无法监督的零用钱,花钱的是陈菊,还钱的是10年以后的市长,当然要大借特借。
还记得当初民进党是怎么攻击红十字会的吗?说红十字会“太晚拨款”、“没有用在灾民身上”,拿这样的标准来看陈菊,9亿的善款借出去10年,这叫什么时效?高市府已经把善款拿去做1亿8000万的“景观改善”(非重建,重建另有其他项目)、1亿3000万的律师费、3600万的装置艺术、360万开演唱会…,有钱没地方花到这个程度,未来的9亿更不会用在受灾户身上。
能想像如果是红十字会这么做,会如何被民进党修理吗?真相大白,民进党之所以要攻击红十字会,就是为了把善款拿在手中,拿去“借给自己”、拿去“交朋友”、拿去“盖装置艺术”。
高雄市的受灾户不是没有喊冤过,他们抗议市府以善款要胁让出求偿权,抗议代位求偿金额太低,可是当时舆论的关注度有限。有些灾民因此拒绝代位求偿,宁愿不要善款,向高市府提出国赔诉讼,连续7件胜诉,金额都比高市府“代位求偿”所提出者为高,最多差了187倍,可见“代位求偿”就是高市府以善款逼迫受灾户减少金额的无良手段。
更重要的是,国赔之后政府还可以向有过失的公务员求偿,高市府不是说那是吴敦义市长时代的过失吗,那为什么要包庇吴敦义时代的公务员,难道就因为这位公务员,如今是陈菊的爱将,高市府的现任祕书长?
我曾说过,“还马英九公道者必蔡英文”,但我万万没想到,还红十字会公道者却是担任高雄市长的陈菊。陈菊市府把善款变成自己的零用钱、小金库,不但让台湾人民对捐款给政府丧失信心,也更印证了红十字会是如何被民进党所污蔑。
最后,有许多高市府聘任的善款委员为高市府说话,我想请问这些善款委员们:一、为什么要逼迫受灾户,善款、赔偿只能二择一?为何不能善款与赔偿都还给受灾户?二、为什么国赔的金额远较代位求偿所提出者为高?三、逼迫受灾户让出国赔求偿权,让高市府无法向有过失的公务员求偿,是否在包庇一审判4年10个月的高市府祕书长?四、为什么要同意高市府把善款拿去做“装置艺术”、“景观改造”,不把钱都用在受灾户身上?五、赔偿诉讼定谳后,高市府把9亿元还给善款,那可能还要6年,到时这9亿元可以为受灾户做什么,还是拿去做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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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讨论气爆捐款,应该要完整讨论
一、代位求偿,就是放弃对市府的国赔权利,这是陈菊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
捐款人捐给灾民,变成捐给高市府,挡掉他的赔偿责任。
事实上法院后来有说,接受代位求偿,不代表放弃国赔权利
但那时2年时效已经过了
也就表示高雄市政府全身而退。
这种“要先拿到钱就不能告市府”的谎言,是谁制造的?
不客气一点,就是高雄市政府用善款委托的律师
用捐款人的钱请律师,来骗受灾户,这合理吗?
二、高雄捐款很多,多到没地方花了
去用在装置艺术、办演唱会,给整整27个里每户6000元(仅管不是受灾户)
这种拿善款来收买人心,是对的吗?
三、现在说代位求偿的钱,以后会还给专户。然后呢?
那可能已经十年后了,要怎么用在灾民身上?
一般人捐给灾民,是去借给市府十年的吗?
四、有人以“美国九一一纪念馆”为例,可查询到,那是由世贸中心纪念基金会与纽约港口事务管理局兴建的,“并不是由九一一的捐款”。
五、当然可能有的人会说,我觉得善款当律师费好棒棒,当装置艺术好棒棒,办演唱会好棒棒,那也ok。那就把这样的事实传布,看多少人认同,不是吗?
六、韩国瑜选前主张,要高市府放弃上诉,追究相关人员政治责任、检讨为何不比照八仙乐园捐款没律师费的问题,公布捐款流向等等,也应该要督促他落实。
七、国赔最大的差异点,就是有过失的公务员会被国家求偿。民进党不是说气爆是吴敦义时代的过失吗?那让当初有过失的公务员,陈菊市府秘书长赵建乔也要负担赔偿责任,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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