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22枪击毙车内通缉犯 检:警员没过失

楼主: teramars (tomorrow never knows)   2018-11-08 12:54:44
22枪击毙车内通缉犯 检:警员没过失
挺警察!高雄保大特勤中队警员余和谦、施建安今年3月27日深夜巡逻遇上通缉犯陈祈安
掏枪火拼,2人连开22枪击毙他,经鉴验是余射中致命的1枪,陈的家属提告业务过失致死
罪嫌。但检方调查后,认定余和谦开枪为维护自己及民众生命安全,也无他法阻止陈开枪
,并没用枪不当或过失,前天做出不起诉处分。
高市保大特勤中队昨天接获不起诉处分书,队长许金发转述,余和谦得知后“心情松了一
口气”,不过告诉人仍能在7天内提再议,希望事情尽快落幕。
陈祈安家属提告指出,陈祈安当时子弹未击发,但余和谦应注意勿伤及人致命部位,却使
躲入车内的陈祈安中弹。检方判断,枪伤自左腰际上射入,子弹贯穿腹腔,击中右胸腔侧
边,致命的一发,应是从左后车门前上侧射进车内,再击中陈导致大量出血死亡。
余和谦主张是陈先开枪才回击,检方调查,陈祈安虽开枪未发弹,手枪内2发子弹的弹底
有撞击痕迹,证实有开枪,且车内又搜出冲锋枪2把、改造手枪4把、子弹506发等大批军
火,勘认陈火力强大,除危及员警性命,亦可能伤害民众。
检方再勘验画面,余和谦见对方扣板机,短时间无法判断车内枪弹及人数,已属危急情况
,余也没有其他办法阻止对方开枪,只能朝轿车车身射击制止,符合警械使用条例;且弹
著高度没高于车窗,显示余采由上而下方式射击,避免击中人体,纵然因陈祈安在车内斜
躺姿造成中弹,余都尽注意的义务,没有过失。
今年3月27日凌晨,余和谦、施建安巡逻发现违停在大顺路家乐福路边的轿车形迹可疑,
要求熄火受检,不料当时车内后座陈祈安(43岁,毒品及强盗通缉),先拿枪给驾驶座陈
姓男子(41岁)、右前座的洪姓男子(41岁,毒品通缉),要求上膛疑似要与驳火;余发
现车内不为所动,站轿车右前方举枪喝令“下车”,陈一开门,便持枪扣板机,幸好未发
弹,余惊觉退后急喊“有枪、有枪”,迅速开枪压制,与站在车后方施建安共开22枪。
当时陈姓驾驶在驳火前就拿着上膛的手枪下车,乖乖被施建安控制蹲地,陈祈安被余开枪
反制就躲回车上;待大批支援警力抵达,右前座的洪姓男子投降下车,警问“他(指陈祈
安)中枪了对不对”,要求洪将陈拖出车外,确认陈祈安已负伤,才敢回报现场控制,陈
送医急救后仍不治。
总计余和谦开15枪、施建安开7枪。余和谦当时和支援警力说“刚后面的(指陈祈安)一
下车就枪对着我,我就开他了”,场面控制仍情绪激动说“他刚直接对着(指举枪)我耶
”。事后高市警局认定余与施建安2对3的英勇表现,及时压制歹徒开火,符合冒险犯难资
格,向警政署提报破格升职,预计下月初开会审议。
记者林伯骅╱即时报导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346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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