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 18:52
记者柯宗纬、王锦河报导
中国时报
洗衣店如雨后春笋般开立,现有200逾家集中在住商混合区,深夜洗衣噪音划破宁静,引
发住户民怨。高市环保局今年11月25日起正式公告,禁止深夜10时至隔日早上8时营业,
违者最高可罚3万元,此举引发洗衣业者及外宿族反弹。
继双北、桃园、台南等都会区公告实施后,高雄市今年也正式上路。环保局稽查科长马振
耀指出,今年1至10月,民众陈情自助洗衣深夜噪音污染有29件,近年陈情数有攀升趋势
。
环保局长蔡孟裕指出,这些洗衣店多设置在住宅区或住商混合区域,深夜时段洗衣机、烘
干机声响,影响民众睡眠品质。经参考各县市公告管制情形,依噪音管制法第8条规定,
修正“高雄市噪音管制区内,禁止从事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行为之时间、地区或场所”
公告,将洗染之商业行为纳入管制。
蔡孟裕表示,各类噪音管制区内晚上十时至翌日上午八时,不得从事使用、操作动力机械
从事洗、染之商业行为,违者可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锾,并令立即改善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61129006249-26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