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无泄密犯意? 法界:找借口帮黄世铭脱罪

楼主: ufo15526368   2013-10-26 15:50:50
本来说实在的 这都法律人的把戏
客观上 要件成立就要该当了
但是好死不死 偏偏台湾主观犯意 就系在构成要件中
搞得没犯意 构成要件就不该当
没犯意 那别人就该死?
顶多就拿来减刑就好
往往却变成无罪
只要政治人物犯错 都会该该叫说 这是历史共业
我一直以为这样做是可以的 没有犯意
难怪黄世铭会说 政治迫害 是个廉价的词儿
不过很悲哀的是
他也走上了这条路了
因为他也没有犯意

事实就是如此
这些都是推诿之词
否则你没犯意 但是客观上已经侵害别人法益了
为何却又受限于加害人的廉价主观意思 (?)
加害人主观犯意很伟大吗 可以科学实证吗
还是因为 无罪推定原则 所以加害人自己说没主观犯意 就是没犯意
根本就是恶搞
※ 引述《hayabusa (活在当下)》之铭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20/today-fo2.htm
: 〔记者侯柏青/台北报导〕外传台北地检署侦办检察总长黄世铭涉泄密案,可能以“无泄
: 密犯意”为由不起诉黄世铭。法界人士指出,刑事案件签结前,绝不能外泄侦查中应保密
: 的资料,这是一般“常识”,北检若真的不起诉,就是“硬拗”,找借口帮黄脱罪!
: 北检若真的不起诉 就是“硬拗”
: 律师张景源昨表示,黄世铭九月五日正式签结此案,但八月三十一日就赶着去向马英九报
: 告,“这就是泄密”;黄世铭刻意将侦办资料揭露给马英九,显示他是故意这样做的。
: 张景源说,刑事案件签结前,绝不能外泄侦查中应保密的资料,这是一般常识;北检若认
: 为他没有泄密犯意,绝对是“硬拗”,这个结果会让学法律的人看起来“很难过”。
: 张景源认为,黄世铭宣称全案已转为行政不法,才去向马英九报告,“那只是黄世铭要逃
: 避刑事责任的托词而已”,如果特侦组从八月三十一日就认定是行政不法,为什么要拖到
: 九月五日才签结?他也反问,“特侦组有把握从八月三十一日到九月五日间,不会发现刑
: 事犯罪证据吗?”
: 律师张立业则认为,黄世铭有没有“泄密犯意”,在法律上有灰色地带,但黄世铭的说词
: 能不能成立,是检察官说了算;他也研判,检方如果真的要写不起诉处分书,恐怕也只剩
: 这个理由而已。
: 张立业分析,黄当初如果只向行政院长报告,就符合法务部颁定的呈报要点,拥有绝对胜
: 算;但当初黄走太快,现在想拿法务部的命令和“宪法”当他的泄密案保护伞,胜负只剩
: 五五波。
: 有检察官私下表示,黄世铭泄漏刑事侦办案件的秘密,从“刑法”上找不到免罚规定,也
: 没有阻却违法的事由,实在找不到不起诉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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