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星期专访》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马特别

楼主: ufo15526368   2013-10-09 22:06:23
根本双重标准
如果以总统那个原则
对照教授发票案 and 马总统特别费案
如果是公款私用
本来就是a钱
结果总统自己面法庭上也是主张没有犯意 推却责任
ps 法律人耶 怎可能不清楚这点
只能说法条千万条 要用自己桥
对王金平的道德标准就知道了
无言 ~
※ 引述《hayabusa (活在当下)》之铭言:
: 《星期专访》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马特别费进口袋 就是贪渎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oct/7/today-fo6.htm
: 记者林庆川/专访
: 当年起诉马英九涉特别费贪污案的现任高检署检察官侯宽仁表示,马英九涉特别费案获判
: 无罪,是老百姓给他一个机会,但马不知反省、检讨,如今才会陷入另一个风暴。
: 侯宽仁指出,马对于特别费为何进入私人口袋,始终没说清楚,“是欠社会大众一个说明
: ”,当时自己坚持“大是大非”起诉此案,马却指控此案笔录制作不实,以抹黑检察官方
: 式为己脱罪;甚至还下条子,指示前法务部长王清峰必须查办惩处,“马也欠我一个道歉
: !”
: 马下条子追杀 欠我一个道歉
: 问:你当年为何决定起诉马英九特别费涉贪污案?
: 侯宽仁答:当时台北市长的特别费是每月卅四万元,支领方式是一半要用领据,一半要用
: 单据,用领据支用的十七万元直接拨到马英九的户头,但马没有使用,反而每个月汇廿万
: 元给他太太,八年下来,我们查到马差不多汇给他太太一千多万元,依法,特别费是要“
: 因公支用”,相关会计及审计人员作证时也持同样看法,甚至最高法院也认同要“因公支
: 用”。
: 外界指特别费是“历史共业”,但所谓历史共业应是相沿成习的问题,首长要怎么使用这
: 笔钱,不加以追究,但是“不能不用”,马的问题就卡在“根本没有使用”。
: 大水库理论 最高院也不认同
: 问:你起诉此案后,马在法院提出“大水库理论”抗辩,你对此有何看法?
: 答:这纯粹是马为了事后解套想出的一个理论,前最高法院院长杨仁寿日前受访时曾说,
: 最高法院不认同“大水库理论”,杨仁寿还质疑检方为何没针对“大水库理论”加以指摘
: 、上诉。
: 我们国家的预算制度是年度预算,年终没有用完,是要缴回国库的,“大水库理论”是把
: 预算的年限打破,只要他八年任期内都还算,这明显违背预算制度。
: 依法,一笔款项进来,跑到哪里去,那就彰显当事人的意图,马当时薪水十四万多元,每
: 个月汇廿万元给太太,其中有些是特别费的钱,这是很明显的诈欺及侵占公款行为,“如
: 果这不是贪渎,那什么才叫做贪渎?”
: 这不是贪渎 什么才叫做贪渎
: 问:当时起诉此案后,有承受到什么压力吗?
: 答:虽然我是此案的承办检察官,但当时的查黑中心是团队办案,最后要讨论形成共识才
: 会结案,依照法律及所调查的证据后,我们认为应该要起诉。
: 马曾担任过法务部长,有共事之谊,要起诉马先生,也是一个痛苦的决定,毕竟人还是有
: 感情的,我当时是坚持“大是大非”,不管外界有多大压力,我还是默默承受。
: 问:马为何要控告你涉笔录制作不实?
: 答:此案起诉后,案子到法院,马提“大水库理论”欲解套,并开始攻击我涉笔录制作不
: 实,这一点,我个人非常不谅解,他可以为自己解套,那是他的权利,但不能以这种手段
: 来攻击起诉的检察官,更恶劣的是,他把录音带给媒体,我后来比对他提供给媒体的译文
: ,发现故意略去其中的不少重点,我算了算,共有卅九处,像是证人吴丽汝(台北市府员
: 工)明白回答“要因公支用”,这都刻意被省略掉。
: 问:被控笔录制作不实一事,对你有何影响?
: 答:外界因此误认为笔录是不实的,导致伤害到我们检察官的形象,弄到好像我们是故意
: 要罗织罪名,要诬陷他,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讲白一点,吴丽汝的笔录,只是此案几百份
: 笔录的其中一个笔录,也可以摒弃这个笔录不用,但他是以这种抹黑检察官的方式,来为
: 自己澄清。
: 我们现在冷静想想,马先生从来没对外说明,特别费进到他口袋,为什么会这样,“其实
: 他欠社会大众一个说明”,特别费若不涉贪渎,为什么后来要谈除罪化,若没涉贪渎,就
: 根本没有除罪化的问题。
: 但是马透过操作吴丽汝笔录涉嫌制作不实的方式来抹黑我,甚至还提告,不起诉后还再议
: ,交付审判,对我来讲,“他(指马英九)也欠我一个道歉”。
: 此案虽判无罪,那是当时他声势如日中天的一个氛围,“是老白姓给他一个机会”,马先
: 生在此案后,没有自我反省及检讨,如果有反省,他今天就不会这样处理王金平涉关说案
: ,贪渎绝对比关说严重,他对此关说案那么“大是大非”地处理,那当时,他对自己的贪
: 渎,是如何地面对?
: 问:日前李进勇揭露马英九曾下条子给前法务部长王清峰,要求查办你,你的看法?
: 答: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很讶异,因为,以一个总统的高度,居然做这样的介入。我与马先
: 生、陈长文律师,在特别费案中都算是当事人,特别费案都定谳了,马告我笔录制作不实
: 涉伪造文书罪的部分也不起诉了,居然还由“陈长文做球(投书媒体),由马来挥棒(剪
: 报下条子给法务部长)”,要求法务部必须对我被控笔录制作不实做出惩处,之后,我被
: 记申诫一次。
: 大家可以想像得到,总统下条子给法务部长,法务部不惩处,有办法交代吗?
: 问:这个申诫对你有何影响?
: 答:司法人员很少被惩处,有惩处的话,当年考绩就是乙等,我因此连续三年有两个乙等
: ,当时并不是只有这个事情,同时还有好几个案子在查我,包括太极门的事情,还有一个
: 土库弃土弊案,都在查我侦办过程有没有违失。
: 我当时不晓得为什么一直查我,现在印证了,马下条子之后,就开始调查我很多事情,“
: 如果这不是追杀,那什么才叫做追杀!”
: 问:你对最高法院后来驳回检方上诉马特别费案的看法?
: 答:最高法院就一些得为职权调查事项,还是可以将案子发回重查,既然最高法院不认同
: “大水库理论”,这部分即使检察官没有指摘到,其实是可以再发回,但最高法院没有这
: 样做,所以在短短一年内,一、二、三审就确定,速度很快,这在贪渎案来讲,实务上是
: 很少见。
: 问:马铡王,自己却深陷风暴,你怎么看?
: 答:司法人员在执法时,要注意两项重点,一个是“正当的法律程序”,一个是“发现真
: 实”,发现真实后,再来适用法律,马没有遵守程序正义,而且未审先判,王当时人在国
: 外,没有给他说明的机会,更何况后来还爆发监听国会事件,这更是宪政层次的问题,难
: 怪会受到很大的质疑。
: 即使王真的是关说,适用法律也要符合比例原则,怎么处分,也有一定的处理原则存在,
: 不能由马个人说了就算。
: 举例,基隆市长张通荣关说酒驾案,一审也判刑,国民党当时将他停权三个月,并没有撤
: 销党籍,这么严重的事情,监察院弹劾两次没过,也因此,处理王金平的事情,应符合比
: 例原则。
: 问:现在还有单位在调查你吗?
: 答:监院还在调查笔录制作不实案,今年八月十五日还约谈我,事情隔那么久了,国家机
: 器一直在调查我,这几天马先生下条子的事被揭露出来后,难免会让人怀疑,背后有一只
: 操控的手。
: 时间回到过去 还是会起诉马
: 问:若时间回到过去,你还是会起诉马吗?
: 答:司法人员应都会做同样的决定,当年查黑中心是集体办案,后来参与的检察官都说,
: (马涉贪的案情)比想像中还严重,有公诉莅庭的检察官看了案卷以后,想法也跟我一样
: ,如果今天马是当检察官,我相信他也是会这样处理(指起诉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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