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那篇说我:
“对照L兄惯常长篇引用金庸小说正文,来驳斥他人没有依据小说本文所进行的假设之
文章,颇令人有自失立场之感。”
以我个人而言,所谓的“脑补推论”应当是建立在作者已设定好但没说清楚的地方。
也就是说我们读者在自由想像时不该违背到作者原有的“设定”。
今天金庸已经说了,内力不能打到两丈以外+掌力不能超过五丈,那我们在讨论时就
该“先遵守”这项设定,之后的脑补想像都要建立在这个地基上。
所以我的方式是这样:
1.今天金庸说内力不能打到两丈以外+掌力不能超过五丈
2.书中双方距离看起来有到七八丈
基于第一点,为了能够让剧情能够顺利进行而没有BUG,所以我会偏向双方的距离有
改变,而不是真的有到七八丈。
至于这个距离改变该如何脑补就端看读者如何去掰,只要能够看起来合理就行。
这就是我讨论小说时的方式。
而不是明明小说中的这两个就互相冲突了:
1.今天金庸说内力不能打到两丈以外+掌力不能超过五丈
2.书中双方距离看起来有到七八丈
却还在那边坚持参合指可以打到七八丈远,完全忽视作者在天龙的这个设定。
今天如果别人所做的假设跟原文不会起冲突,那我通常是不会出来“驳斥”别人的文
章内容。
那为什么今天我会回你的文章,就是因为你说的参合指能打到七八丈,这个就跟金庸
在天龙的设定起冲突,我自然要出来说这样的推论不行啊。
结果在你眼中,我就变成了
我引用小说正文来驳斥别人没有依据小说本文来进行假设,
结果换成自己也是在没有依据小说本文来进行假设。
这让我感到莫名其奇妙。
再说一次,
1.今天金庸说内力不能打到两丈以外+掌力不能超过五丈
2.书中双方距离看起来有到七八丈
今天我所的推论“参合指不能打到七八丈”,是基于“金庸内力不能打到两丈以外”
的设定,然后在金庸没有提到的地方进行加工想像,试图让两者能够说得通。
我可是按照你说的“依据小说本文来进行假设”,而这假设没违背到金庸的设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