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帐号判决

楼主: F00L (愚者)   2016-06-02 02:50:34
其实这个讨论已经由L板主承办了,
基于尊重其行使职权的立场,我本来应该尽量少说话。
但一来小组长已经解释过各方对本板板规的疑虑;
二来仍有板友们热心参与讨论…
所以我试着分享一下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当然,纯对事不对人。
首先,其实L板主有邀请我一起讨论过这个问题,
原则上我都是尊重他行使板主权责的,
当然,我也正面表达我的个人看法给他参考。
以下是我分享给他的意见。(为避免板友阅读误解,稍有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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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人在外面,先用手机回应一下我的想法…
站规允许上站者可申请拥有分身帐号,
所以本板才需要依据民意讨论【是否同意让分身帐号使用】呀~
如果站规就不允许了,本板根本没有这问题!
校规只律定要缴交学校注册费,
难道各班级不能依照民意订定班费的缴纳与使用?
(子法本来就会比母法严密,若要更宽松,那直接用母法即可,根本不需要订子法。)
本板使用者要禁分身,是为了本板文章使用者便于辨识,【没有牴触站规的问题】呀~
至于过严的说法也很难成立,因为本板是禁用分身帐号,
推一万步来讲,想来本板发言可以用本尊帐号呀~
另有违规者才是要加罚本尊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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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weewqq: 请问一下,无论是zkow还是我发的文章,哪里违反版规了? 05/30 19:49
→ qweewqq: 请版友评评理,没有这种桶法吧= = 05/30 19:50
→ qweewqq: 请版友也评评理吧 05/30 19:51
→ qweewqq: PTT抓多重帐号的前提,是在于违反版规且水桶期间有出现者 05/30 19:51
→ qweewqq: 而并不是禁止任何人用不同帐号发文啊 05/30 19:51
抓多重帐号是依各板板规之律定,可由各板(小组)申请站方协助查察。
我是不知道站方有“主动查抓多重帐号”喔。
推 transformer8: PTT不能多重帐号不是? 05/30 19:53
→ transformer8: 妳是常客了 还是那是你室友阿 05/30 19:54
推 qweewqq: PTT站规确保一个人可以有两个帐号以上 05/30 19:56
→ qweewqq: 除非是被PTT禁止仅能拥有一个帐号 05/30 19:56
推 qweewqq: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 05/30 19:59
→ qweewqq: https://goo.gl/hXEpKO 05/30 20:00
推 k04121226: 又没有违规为何可以水桶 要抓也应该是违规在先,然后 05/30 20:03
→ k04121226: 使用分身发文吧 还是金庸版有金庸版的玩法 05/30 20:03
我们换个角度看看……
板规表达“本板不欢迎使用者使用分身帐号”,
那么……“在本板使用分身帐号”的行为,那怎么能定义说“没有违规”呢?
→ qweewqq: 这个版规很诡异,不知有否抵触PTT使用者基本权利 05/30 20:03
→ qweewqq: 如果只是正常发文,谁会特别留意今天是用哪个ID发啊... 05/30 20:04
所有的正常不正常,我都不默认立场,那非得要有人检举,再依法判决再断言。
所以在那之前,若有板友有检举分身,那就该以所见事实来判断了。
1.若并无使用分身的证据,则以正常使用视之。
2.若使用分身行为属实,则属不正常使用!
A.若无其他违规事项,则禁言其分身帐号。
B.若有其他违规事项,则禁言其分身帐号之外,另要对本尊帐号追加处分。
话说回来,
当使用分身过程中没有另外触犯其他板规时,其实板友会去检举的机会应该很小。
但是……没人检举而没有遭罚这只能说“侥幸”,
因为实际上就是有触犯板规,只是没人去查、没人发现(或发现的人无意检举)。
举个例子,
若哪天A帐号得罪了某甲,他就察看这个A帐号过往的讨论记录,
竟无意间发现B是A帐号的分身!
然后某甲来检举了,我还是要罚B帐号禁言,即便该帐号当初的发言没人反应不妥,
但依法论法、就事论事,既然板规不让分身帐号发言,就应以违规论处。
→ k04121226: 立这法的用意是在防止水桶期间用分身发文才是阿 05/30 20:05
不只是如此。
也是一定程度的辨识。
虽然网络讨论有其匿名的性质,但我们仍然希望每一位讨论者用心经营其帐号信用。
人的名,树的影。
在别板,我会看作者ID选择性阅读文章。
难道在本板没有这样的读者?
例如各位讨论的NBA板,蓝波大的文不就是BOX的品质保证?
京哥哥、德瑞克……的战术分析不会吸引人进去看一下吗?
不开放分身,就是不允许匿名(此指主ID)。
键盘左右互搏本身也没违反其他板规呀,但这就是因匿名而行的欺瞒嘛……
推嘘文、投票文……都会出现看人头的状况,
甚至板规中就有“讨嘘罚款”喔!
若以一人分身之力可以左右推嘘状况(以本板规模是有可能的),
那往后板规又该怎么执行?民意又该如何判断呢?
→ transformer8: 对不起我讲错 不过板规都讲了 05/30 20:05
→ k04121226: 我是觉得扩大解释了 05/30 20:05
→ qweewqq: 这版规有点太莫名其妙了.... 05/30 20:06
→ qweewqq: 又不是来闹版....QQ 05/30 20:07
呃……
我是不认为本案件有丝毫闹板的嫌疑啦,
但我认知上还是定义使用分身就是违反板规,即便没有触犯其他规条。
烦请谅察。 ^^
→ transformer8: 阻止你洗文章是吗 05/30 20:07
→ qweewqq: 到底哪里洗文章啊= = 05/30 20:07
→ qweewqq: 这样算起来,一个月根本顶多一篇= = 05/30 20:07
→ qweewqq: 简单讲我在金庸版发文根本非常少 05/30 20:08
推 k04121226: 噗 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 一定文章数发文不早取消了 05/30 20:08
→ qweewqq: 发文次数现在已经形同虚设(无实质作用) 05/30 20:09
→ k04121226: 而且要洗也是去别版洗 他在这版发文数又不高 05/30 20:09
→ transformer8: 你如果知道zkow大名的话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05/30 20:09
→ qweewqq: 老衲登入次数也早就破千了 05/30 20:09
→ k04121226: 谁不知道阿 各大运动版都常见阿 想卖老喔= = 05/30 20:09
→ qweewqq: 如果该使用者在贵版并无违反版规虞虑 05/30 20:09
→ transformer8: 知道那你为啥还有此疑问XD 05/30 20:10
→ qweewqq: 实不宜因人设事 05/30 20:10
→ transformer8: 这算什么卖老?板规就写在那,不看板规怪我囉 05/30 20:10
→ k04121226: 你这是承认针对吗? 05/30 20:10
→ transformer8: 这个板规很早就有了吧?何来因人设事 05/30 20:10
→ k04121226: 我说卖老是只你以为只有你知道Z尻喔 05/30 20:10
→ transformer8: 你说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Z尻就还在洗阿 05/30 20:11
→ k04121226: 只能说是你言语表达差啊 你上述发言就是有针对意味 05/30 20:11
→ transformer8: 知道Z尻又没比较厉害 哈哈哈哈考试也不会考100分 05/30 20:11
推 qweewqq: 是说,我查了一下,上个因这关系被永久水桶的winner99 05/30 20:12
→ transformer8: 你开心就好 我只说你知道他的事蹟就不会这么说叫做 05/30 20:12
→ transformer8: 针对~@@也是蛮新潮的理解 05/30 20:12
→ qweewqq: 照样现在还发文,这表示他被放出来了,这版规不能定永久 05/30 20:12
→ k04121226: 两帐号合计不到10篇文章你跟我说洗文章 05/30 20:12
→ transformer8: 这跟数量有关系吗?他可以每个版都发一篇文 就不叫洗 05/30 20:13
→ transformer8: 文章?什么逻辑 05/30 20:13
→ transformer8: 他也说他在NBA板不是洗文章阿! 05/30 20:13
→ k04121226: 别版洗肝金庸版的业务? 05/30 20:13
→ qweewqq: 那每天发专门新闻的帐号,岂不是就叫做每天洗文章了... 05/30 20:14
→ k04121226: 你是站方还是金庸版版主? 还是间NBA版版主 05/30 20:14
→ k04121226: 八卦版每天一篇的是不是也是洗文章 05/30 20:14
→ k04121226: 用其他板来救援到底干金庸版什么事= = 05/30 20:14
→ k04121226: 就事论事不难阿 你就坚持板归解释不就得了 05/30 20:15
→ k04121226: 自己爱去扯其他 05/30 20:15
推 transformer8: 请问是对你讲吗?你在自爆什么 05/30 20:16
→ transformer8: 那你是哪位?海巡队队长吗XD 05/30 20:16
→ k04121226: 开大䁖 那掰掰溜 哈哈 05/30 20:16
→ transformer8: 嗯嗯 反正查一下你ID就知道囉 05/30 20:17
→ transformer8: 会跳出来不意外 05/30 20:17
呃……
其实就我看来,禁分身条款本身没有阻却洗文章的功能啦。
所以一来本案件应与此(所谓洗文章)无关。
至于洗文章的问题,前一阵子本板有曾遭遇过这样的困扰,
当时L板主还有找我讨论过……
印象中当时我的意见是:
若板友希望增修“禁洗文章条款”,是应该遵循民意的。
但我个人觉得“洗文章的定义”不容易明确化,所以较倾向依照“讨嘘条款”惩治。
这样比较可以避免我们板主权力过大(一定程度上要是由板主判定洗文章的话)!
一直发文章的人,若是引起反感,自然就会有嘘声。
若他一天发个30篇,但说不定篇篇有其可取之处,
用个数字(每天限几篇)对我们这样鼓励板众发言的板,似乎不太适合。
推 qweewqq: 我可以请问一下为何winner99现在还能发文吗 05/30 20:17
推 qweewqq: 我来看看 05/30 20:19
→ qweewqq: 那我想问一下,这个版的判决要去哪上诉呢 05/30 20:19
推 newtypeL9: winner99其他的帐号不能发文了我记得 05/30 20:20
→ qweewqq: 这版规抵触了站规,想去请站方释疑 05/30 20:21
推 qweewqq: 好的,谢谢 05/30 20:30
推 BRANFORD: 就该照规定来 分身一开 漏洞无穷 05/30 22:11
推 alwaysstrong: 觉得这版规主动抓有点不必要 有闹事再抓就好 05/30 22:28
推 pk1275: 是有人检举吧 有人检举板主也不能不处理阿 05/30 22:46
推 hwsh60013: 欸~你还在啊 05/31 00:28
推 qweewqq: 是针对那个版规有疑虑嘎 05/31 00:35
→ qweewqq: 试着上诉看看,不行也就罢了 05/31 00:36
推 salami: 照版规和判例是这样判没错 不过就是看版规是否和站规抵触 05/31 00:40
→ salami: 所以这也不是版主现在就决定的 毕竟版规都运行这么久了 05/31 00:41
→ salami: 就去申诉看看吧 站规允许开五个没错 不过这算是权利 05/31 00:41
→ salami: 还是最大上限 就得看原条文条文怎样订了 如果是权利 05/31 00:42
→ salami: 那版规是否不能剥夺权利 如果是限制(最大数目) 那版规 05/31 00:42
→ salami: 就可以比站规设定严格 反正这样争论没啥意义 05/31 00:43
→ salami: 因为这是版规是否与站规抵触的问题 而不是版主执法的问题 05/31 00:43
推 qweewqq: 好的,感谢 05/31 00:43
推 newtypeL9: 开分身是那么有必要的事吗? 05/31 09:22
→ qweewqq: 症结点在于谁会特别在意用哪个ID发文嘎 05/31 12:40
→ qweewqq: 在没有违反版规的前提下 05/31 12:40
推 swaggg: 尻哥你在NBA板被桶都没叫了 怎么一个小板桶你你反应这么大 05/31 21:01
→ swaggg: 啊 05/31 21:01
→ transformer8: 尻哥NBA版叫的可大了 05/31 21:09
→ transformer8: 症结点在你就完一个帐号不就好了吗 05/31 21:09
推 BRANFORD: 没去过nba版 那他在那边叫了有用吗? 05/31 21:20
推 qweewqq: NBA版就算了,他那版规总比金庸版这个合理多了好吗~"~ 05/3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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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见仁见智吧,我其实不太认同这句话啦。
不过这句话“烟硝味”太重了……
既然我这篇是论事,就不便多纠结于这句话了。 ^^
→ qweewqq: 然后我其实很少在用NBA版了,大概这四年都不太用了 05/31 22:22
推 mrfreud: 板规并没有仅凭单纯多重帐号可浸水桶明文 05/31 23:32
→ mrfreud: 所有处罚都订在第四章 第三章看起来只是宣导 05/31 23:32
→ mrfreud: 以往判决站方怎么看我不知道 但我第三人看来不觉得可支持 05/31 23:33
呃……
第三章是在讲“允许使用的定义与范畴”。
分身帐号发言就被归类在不被允许的使用呀……
嘘 v3dys6f3a3j5: 不好的规则为什么不修法 遵守规则没错 但如果不 06/01 06:56
→ v3dys6f3a3j5: 适用 也可以改阿 如果文章没其他违规 为什么要统 06/01 06:57
→ v3dys6f3a3j5: 从读者或是对这个版的角度看 都没有害处阿 06/01 06:57
→ v3dys6f3a3j5: 板规不是为了要让这个版更好吗 好像有点本末倒置 06/01 06:58
嗯嗯……
为板务更好这一点我是非常支持的。
如果大家都希望开放分身,并提出配套(例如我上面说的投票……等问题),
当多数板众支持,我是很乐意服从民意的。
这一直是我认知中的核心价值──依循民意使板更好。 ^^
推 sorryla: 问题是当时的民意就是禁止分身 你认为它不好也要有民意 06/01 07:41
→ sorryla: 支持才好修改 06/01 07:41
推 newtypeL9: 禁止分身,也不是什么不好的规则,起码可以防止一些键 06/01 08:21
→ newtypeL9: 盘左右互搏的状况发生XD 06/01 08:21
推 pk1275: 嘘的可以先讲一下什么状况才会需要分身来好吗? 06/01 09:39
推 siliver: 如果觉得不好要修改,也可以提案找人帮你投啊~~~~ 06/01 09:46
→ siliver: 不过我是没分身拉,哪那么有空. 06/01 09:47
推 TheoEpstein: 赞成这板规,这也不是禁言,而是祇留下一个帐号发言 06/01 10:25
→ TheoEpstein: 可以避免键盘左右互搏,也没有退文影响全站发言 06/01 10:25
是的,这一点很重要。
其实“分身条款”本身并没“禁止使用者发言”,使用者仍能以本尊帐号来本板讨论。
就像本案件的当事人本身,不就在此讨论板务吗?
我很欢迎Q帐号多多发言呀……
即便有些部分我未必全然认同他的意见,但他能提出其他人愿意关注的事情,
我真真切切地欢迎~ ^^
再者,分身禁言本板,其实本身并未阻却该帐号在本站其他板的讨论权啊!
这是衡量过的……
所以采取水桶禁言,而不是“劣文之类”会影响该帐号使用他板权利的罚则。
既然不影响使用者在本板的发言权(本尊帐号未罚),
又不影响分身帐号的他板权益(这哪有阻却申请五帐号权益云云?),
其实我不明白这样的板规为什么被称做“不好的规则”吔……
至目前为止,在我认知中,还没看到禁分身究竟有什么不妥之处呀……
→ TheoEpstein: 我问一下那个嘘文的v3,键盘左右互搏不违规但对吗? 06/01 10:26
→ TheoEpstein: 或是像历史群组那边一堆开分身在争论时替自己助威的 06/01 10:27
→ TheoEpstein: 像现在我开个分身讲“楼上T大说的对”这样合理吗? 06/01 10:27
推 etjj: 的确这边尻哥有点冤啦,po的也不是什么废文 06/01 10:37
推 TheoEpstein: 没退文也没全水桶,祇是其他水桶留一个ID,应该还好? 06/01 10:42
推 BRANFORD: 说还要记用哪个唉低发文 这不就帮他记了? 06/01 10:48
→ v3dys6f3a3j5: 不是说分身好 只是如果文章本身并没有不好 为 06/01 18:11
→ v3dys6f3a3j5: 什么要桶 就这么简单吧 06/01 18:11
→ v3dys6f3a3j5: t大你说的是扯到推文帮腔的事了 如果只是po文就 06/01 18:14
→ v3dys6f3a3j5: 还好吧 如果说po文刻意有帮腔自己文章的趋势 06/01 18:14
→ v3dys6f3a3j5: 那就是不好 但如果两个没什么关系的文 只是 06/01 18:14
→ v3dys6f3a3j5: 因为不同帐号po 那为什么要桶 06/01 18:14
就如我前面所言,是否有其他违规,也只能有告有判才算数。
但那都是“事后”!
只是在此我必须强调,我们希望给的是“事前”的规范:
无论会不会有人来告?有无其他违规?总之就是不可以多重帐号使用本板。
既然与“事前”的规条已经确认有所相悖,那么依法处置应该没什么问题呀!
怎么又拿“是否有事后的争执”(是否有人检举或有无犯其他规条)做为辩方理由呢?
这不太合逻辑吧!?
至于“帮腔好不好?”
坦白说,帮腔没有违反板规(是使用分身违反),我也不能以板规角度认定其不好!
另外,您可以主张解禁分身,然后在帮腔这里多增加配套,争取多数板众的认同。
当然,若您也能将其他的配套都想好,
又具备开分身有其必要的说服力,我想多数板众是会认同您的。 ^^
推 Fernandeo: 这真的有点奇怪,我在这个板快十年,也参加过很多讨论 06/01 19:35
→ Fernandeo: 根本没注意有这种规定,也曾用不同帐号在板上推发文。 06/01 19:36
→ Fernandeo: 原来只要有人检举,我其实也该被永久水桶呀。 06/01 19:38
是的。
→ Fernandeo: 金版的第一原则不是善意使用吗? 06/01 19:40
→ Fernandeo: 不能指摘具有恶意,又没有人权益守损,却要处以永久水 06/01 19:41
→ Fernandeo: 桶这种不能恢复的处罚,有点让人不太认同。 06/01 19:42
既然秉持善意,为何非得要多重匿名呢?
搞到其他板众难以辨识“谁其实就等于谁”,又增加了板务的难度与复杂性……
您能否给个足以说服板众的理由,为何一定要用分身帐号呢?
另外,我也不明白,所谓要恢复……到底是要恢复啥呢?
本板使用权依然完整(只要用本尊帐号即可),又不影响其分身帐号他板使用权!
那要恢复什么?有何实质意义?
对了,附带一提,曾经有一位板友来信给我,
说我禁其分身B保留本尊帐号A,不符合他想经营B帐号的意愿,问我可否禁A留B。
因为这要求没有违反板规(板规禁多重,没专指留哪个),
所以我也有依照其要求执行喔!
这样也可以呀……
所以我真的不太清楚,到底还要恢复什么?又有何实质意义呢?
→ lejnsaryai: 【人在忙 请有疑问的板友先发表意见 我之后再一一回】 06/01 20:16
我只是分享我的个人看法,希望没打扰到L板主回文的节奏。
原则上L板主承办了此案,我完全尊重以他的判决为判决。 ^^
作者: gigiii1134 (水课)   2016-06-02 03:42:00
坚持要用复数帐号讨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呀?选定一个id讨论有很难吗?这条款唯一影响到的只有你们人格分裂的权力吧?既然一个帐号专用来发新闻,那就用本尊讨论就好啦又不是会删掉分身的文章,都多帐号了会不擅长切id?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6:21:00
谁会帐号使用区分得这么清楚就如同上文推文在本版使用长达10年的大大他也说他是用不同的帐号在金庸版发文今天这判决的盲点在于没有犯错前未审先判如果使用者有乱版情形再来判也不会这么多人有意见有疑虑的版规本来就值得修正然后就是比例原则的问题因为一次分身判决就永久水桶的,在PTT鲜少看到这类情形well,想要说的是,一般本版使用者根本不会知道这项规定如果真的想要使用这条版规,也应该有个判决缓冲时间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再处以惩罚不能说因为以前也有判例,也有新加入的版友未必会晓得至于PTT为何会有人用不同ID讨论的情形这是因为很多人今天只是要上来发文讨论他想讨论的课题他自己本人根本不会在意是用哪个ID只要不要出现自己在自己文章下互推互捧护航的情形就好了前一篇判决推文里,使用本版长达十年以上的F大都不晓得有这个版规了,更遑论多数新使用者或资龄浅的当然我现在还能发言,窄看下是没有影响到在这版权利但对使用者而言,这个判决本身就是个“伤害”我这样解释可以比较清楚说明我的立场跟想法嘎针对F00L大提出禁分身并没有影响该使用者权利,觉得无妨这点我是有异议的
作者: dwei0426 (dwei0426)   2016-06-02 08:51:00
Q大,我不太懂为什么这个判决本身对版友是一种伤害您在使用分身帐号这一点上确实是违反了版规,而版主做出相应的惩处在我而言也合理而且事实上,现在您还是能在这里参与讨论,也证明了分身永久水桶不会影响该版友使用金庸版的权力那至于版规本身,我个人认为没有问题,也不认为需要修正,因为当您在本版用分身帐号时,就让您得到了可以左右互搏甚至带风向的能力,虽然您没有恶意使用分身帐号,但是如同体育竞赛一样,药检没有通过的选手,无论得名与否,都会受到惩处并不是当他因为药物而得名时,才做出惩处而且金庸版能维持这么高水准的思辩与讨论,想必也跟每个人都在意经营自己帐号的名声有关多重帐号在金庸版的出现与开放,我认为长久下来只会对本版风气造成伤害而已当各大版都有多篇废文以及一堆意义不明的推嘘时,我认为金庸版的理性和思辩是值得所有版友共同保护的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6-06-02 09:23:00
依版规处理就好,版主实在不需要跟他多说什么.
作者: james7557 (没有)   2016-06-02 09:40:00
支持目前板规举个极端的例子 我又没拿枪杀人 为什呢不能拥有枪枝以人权来看 帐号数量不等于人全数量 难道我有5个帐号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46:00
所以那应该去讨论的是(1)版规是否有与站规抵触
作者: james7557 (没有)   2016-06-02 09:47:00
就能有5个人权 因此禁分身并不影响该人发言权力啊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47:00
(2)现行版规是否有修改的必要 (是否适当或是否合时宜)但这不代表 版主执法有问题 或者 这次执法有问题也不用自我推广到"我被针对" 毕竟这是普遍性的执法而也也执行很久了 有很多判例 倒不如考量不知者不罪之类的想办法找版规中是否有适合的减刑豁免管道比较实际不然就只能针对版规来讨论或针对版规向上申诉也不用一直提到NBA版的发文 NBA版的版规 NBA版的执法
作者: james7557 (没有)   2016-06-02 09:50:00
说个与板规合理性“无关”的主观想法 会觉得自己被针对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0:00
或者某版友在NBA版的行为或水桶经历 这完全不是重点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1:00
我觉得这就是互相猜忌而已 觉得被针对 觉得爱乱 等等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2:00
我也没有要提NBA版,只是略带一笔带过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2:00
但不管是版规还是执法 都不应该加入这种情绪或个人心情在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3:00
然后上面j版友说的人权与否 我上次也说过了
作者: james7557 (没有)   2016-06-02 09:53:00
没有没有 我没有猜忌他会来这里乱 我是看好戏心态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3:00
我想版主发这篇文章,也是希望讨论版规,而不再判决本身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4:00
我也可以去检举版上其他用分身发文的人,但根本没必要
作者: james7557 (没有)   2016-06-02 09:54:00
我上面有说和板规合理性无关啦 自己的想法而已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4:00
这种正面表述 那版规如果定得不周延 就会变成“剥夺权利”而如站规的“五个分身”负面表述 也就是“限制分身上限”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5:00
然后这次会有这么多讨论,其实不是单只我提而是其他很多版友也有推文发表意见的关系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6:00
那基本上如同上面板主还是谁说过的 版规是子法 可以从严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6:00
也有人其他觉得这个规定不合理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7:00
所以可以针对这点去申诉 而如果不针对版规疑似矛盾点申诉不要一直断我啦 = =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7:00
已经申诉了现在是版主既然想讨论版规,我就跟他讨论不然我的意见上一篇已经讲完了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8:00
那就是针对 现行版规是否合时宜来讨论(毕竟当初有投票且执行已久 所以只要现任没有错误解读版规 不然就是新讨论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09:59:00
这次这么多讨论的症结点在于版规是否合理而不是版主有没有依照版规来执行两个层面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09:59:00
而讨论新版规 就不用提到 个人是否被针对 以及NBA他版事务是啊 但是很多人不是在讨论"版规是否合理"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00:00
很多留言在讲 NBA版谁留言如何 谁被谁针对 谁本来就爱乱我也没说是你提的啊 我是说留言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00:00
是啊,但基本上版友要这样讲你也不能叫他别提...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01:00
每个人的发言权跟想讨论的方式都有他的脉络跟想法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01:00
当然可以叫他别提啊 如果这串是"讨论版规是否合宜"那何必把他版事务 或 特定版友无关事件 卷到留言内呢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02:00
你好像误会我最新的这些留言的目的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02:00
所以如果有人想把其他事纳进来讨论你也无法阻止顶多选择不予理会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03:00
我知道你的好意啦,但乡民要讲什么无法规范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03:00
(2)特定版友无关事件(一直有人说你在NBA版如何 或说你爱乱但我觉得这跟讨论版规都没关系 而且混个人情绪 根本失焦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06:00
就目前讨论为止,我觉得大多数人还是有focus在版规上至于NBA版那些什么的,感觉也没有左右会影响这次讨论就未来性来看,还是希望大家对版规投票看看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6-06-02 10:09:00
就说不要讲这么多了,依板规走,不然就照程序去申诉,或者号招人投票支持你的提案修改.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11:00
对 (1)先照版规判 (判了) (2)申诉看是否版规站规冲(申了)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11:00
s大,这篇讨论完全是因版主钜细靡遗耐心解释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12:00
(3) 讨论版规是否合宜(讨论中) <---不过有些讨论失焦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12:00
目前就是围绕在第三点,判了就判了,申诉也申诉了向前看吧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16:00
其实很多看起来是推文的句子 其实是版主引来回复的...XD 好像原本是上一篇的推文 版主引用来回应的 不是新推文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18:00
s大,我的意思是版主毕竟回复很多,也另开新讨论文讨论你仔细看看这篇版主也表达了不少意见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2 10:22:00
我好像误以为 这篇底下推文 有很多人在提NBA的事情可是我重看了一轮 发现很多是版主引用到的 而非新推文XD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0:24:00
就这两篇讨论看,NBA的事根本是边缘讨论罢了顶多推文一开始有版友为此论战一番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2 10:47:00
子法会比母法严密具体没错,但不能违背母法的精神原则我猜q大就是在争执这点吧,不过站规毕竟没有立法理由可以看,所以允许多重帐号当初的理由,和单一版是否只能用单一帐号发文这种规定是不是合理,就看这次上诉的判决了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2 11:57:00
支持目前的办法
作者: k04121226 (Yuuko daisuki)   2016-06-02 12:18:00
子法本来就不能牴触母法 人家没有闹版用哪只发言就是自由 跟是本帐或是副帐有何干 实在不懂一直强调没有限制本帐发言权 可是问题又不再这是副帐的发言权莫名其妙被缩限又提不出服人理由尤其是在板规有疑虑的情况之下
作者: dwei0426 (dwei0426)   2016-06-02 12:30:00
K大,站规允许大家"拥有多重帐号"拥有多重帐号和本版版规没有冲突吧拥有多重帐号的版友自然可以去接受多重帐号的版活动,只是拥有多重帐号的版友来到金庸版后,必须尊重这里的版规因此选择一个单一帐号做为未来金庸版的唯一帐号也不是什么过分的要求况且在本次事件发生前,金庸版一直有着良善的讨论风气与互动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因为禁止多重帐号的版规而产生的负面影响简单来说,我很不希望看到金庸八卦版的出现,我有时也很想提出一些类似"有没有公孙绿萼女乃头什么颜色的挂?"这种很没营养的金庸问题,但是看到版友们的问题与回复,会告诉我这是一个认真讨论与严肃的版因此在不能使用分身的前提之下,我就会更谨慎发言因为我怕未来我发文时,大家只会嘘"米分糸工"如果不限制分身帐号,金庸版八卦化是很有可能出现的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2:50:00
我推文有说,连那位在本版待上十年的资深版友都不知道有这个规定了,他还说他也用不同帐号发文这个规定若真希望大家都能好好遵守,应该要明显点
作者: gigiii1134 (水课)   2016-06-02 12:56:00
你可以去检举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2 13:13:00
并不是所有有分身的人都会自恃有分身帐号就来乱阿,来乱的桶就好了,如果他用两三个帐号但都很谨慎发言呢??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3:27:00
回gigi,我被桶也不会去检举别人,是制度不好
作者: Fernandeo (Fer)   2016-06-02 13:49:00
为何未具恶意要使用多重帐号?这样问是要以动机入人于罪。但处罚不是该以行为为依据吗?是执法者该先说服大家,这样的行为具有该处罚的恶意才对吧。动机完全也可以单纯是使用习惯,不能连结具有恶意的结论。就如同金庸本人也用四个笔名写文章,难道也问他如果不是想作乱干嘛弄四个笔名吗?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2 14:05:00
待得久不久跟知不知道版规本来就不能画上等号吧?你拿笔名说,那难道金庸在入境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用那4个任一入境吗?
作者: gigiii1134 (水课)   2016-06-02 14:16:00
既然正当发言,那需要多重帐号的目的是什么?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2 14:23:00
楼上这话不就跟没错坏事干嘛怕人看一样的心态吗....默认别人有多重帐号就有意图不正当发言,这太牵强了吧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2 14:27:00
那在自己别帐号发的文底下推文是什么意思啊?带风向难道不能算是一种乱吗?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2 14:28:00
所以说可以桶带风向的行为阿,罚的是违规的行为本身而不是单纯拥有多重帐号这件事另外在自己帐号下用分身帐号推文如果是指#1NIlDWmM 这篇的话,他也没带什么风向吧 @@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2 14:33:00
嘛……不知道各大版规有没有分告诉乃论,或是公诉这些分类。当然如果有这条规定目前就是遵守,基本是没有错的,但是这条规定的正确性就交给版务吧…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9:20:00
还可以再向上层AboutBoards版上诉,上诉看看
作者: yyhsiu (hsiu)   2016-06-02 19:46:00
用板主的话来说,zkow还有一些板友的意思是我超速又没撞人,你怎么可以抓我你限我速,我还要一直看仪表板,很不方便,违反自由人权速限是恶法,所以我也不会检举别人超速
作者: LouisGrey (Lou)   2016-06-02 19:57:00
不知道有这个板规,自首用过不同帐号推文加一没乱没造成别人权益受损,还有人花心思检举这个,大概有人看你不顺眼吧如果有乱板 或已经有水桶在身 开分身上来我就觉得处罚合理
作者: XXPLUS (随缘等新车)   2016-06-03 01:41:00
就像台湾法律容许汽车改装部品买卖,但不准你装上车XD
作者: rocket34 (下个路口)   2016-06-05 01:13:00
扯那么多,如果没有乱版的事实,判他水桶就是因人设事版主如果连基本判断的能力都没有,实在蛮糟糕的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6-06-05 03:03:00
这些年看下来,绝对不是因人设事
作者: salami (史莱姆)   2016-06-05 13:46:00
上面好像根本没仔细看前因后果 这判例多少年了怎么会是因人设事 难道说这个局布了十年之久? 就为了桶他?
作者: siliver (奶茶猫~~号:)   2016-06-05 18:26:00
看到那种人,也只能笑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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