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讨论已经由L板主承办了,
基于尊重其行使职权的立场,我本来应该尽量少说话。
但一来小组长已经解释过各方对本板板规的疑虑;
二来仍有板友们热心参与讨论…
所以我试着分享一下我个人对这件事的看法,
当然,纯对事不对人。
首先,其实L板主有邀请我一起讨论过这个问题,
原则上我都是尊重他行使板主权责的,
当然,我也正面表达我的个人看法给他参考。
以下是我分享给他的意见。(为避免板友阅读误解,稍有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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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人在外面,先用手机回应一下我的想法…
站规允许上站者可申请拥有分身帐号,
所以本板才需要依据民意讨论【是否同意让分身帐号使用】呀~
如果站规就不允许了,本板根本没有这问题!
校规只律定要缴交学校注册费,
难道各班级不能依照民意订定班费的缴纳与使用?
(子法本来就会比母法严密,若要更宽松,那直接用母法即可,根本不需要订子法。)
本板使用者要禁分身,是为了本板文章使用者便于辨识,【没有牴触站规的问题】呀~
至于过严的说法也很难成立,因为本板是禁用分身帐号,
推一万步来讲,想来本板发言可以用本尊帐号呀~
另有违规者才是要加罚本尊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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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weewqq: 请问一下,无论是zkow还是我发的文章,哪里违反版规了? 05/30 19:49
→ qweewqq: 请版友评评理,没有这种桶法吧= = 05/30 19:50
→ qweewqq: 请版友也评评理吧 05/30 19:51
→ qweewqq: PTT抓多重帐号的前提,是在于违反版规且水桶期间有出现者 05/30 19:51
→ qweewqq: 而并不是禁止任何人用不同帐号发文啊 05/30 19:51
抓多重帐号是依各板板规之律定,可由各板(小组)申请站方协助查察。
我是不知道站方有“主动查抓多重帐号”喔。
推 transformer8: PTT不能多重帐号不是? 05/30 19:53
→ transformer8: 妳是常客了 还是那是你室友阿 05/30 19:54
推 qweewqq: PTT站规确保一个人可以有两个帐号以上 05/30 19:56
→ qweewqq: 除非是被PTT禁止仅能拥有一个帐号 05/30 19:56
推 qweewqq: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拥有五个帐号 05/30 19:59
→ qweewqq: https://goo.gl/hXEpKO 05/30 20:00
推 k04121226: 又没有违规为何可以水桶 要抓也应该是违规在先,然后 05/30 20:03
→ k04121226: 使用分身发文吧 还是金庸版有金庸版的玩法 05/30 20:03
我们换个角度看看……
板规表达“本板不欢迎使用者使用分身帐号”,
那么……“在本板使用分身帐号”的行为,那怎么能定义说“没有违规”呢?
→ qweewqq: 这个版规很诡异,不知有否抵触PTT使用者基本权利 05/30 20:03
→ qweewqq: 如果只是正常发文,谁会特别留意今天是用哪个ID发啊... 05/30 20:04
所有的正常不正常,我都不默认立场,那非得要有人检举,再依法判决再断言。
所以在那之前,若有板友有检举分身,那就该以所见事实来判断了。
1.若并无使用分身的证据,则以正常使用视之。
2.若使用分身行为属实,则属不正常使用!
A.若无其他违规事项,则禁言其分身帐号。
B.若有其他违规事项,则禁言其分身帐号之外,另要对本尊帐号追加处分。
话说回来,
当使用分身过程中没有另外触犯其他板规时,其实板友会去检举的机会应该很小。
但是……没人检举而没有遭罚这只能说“侥幸”,
因为实际上就是有触犯板规,只是没人去查、没人发现(或发现的人无意检举)。
举个例子,
若哪天A帐号得罪了某甲,他就察看这个A帐号过往的讨论记录,
竟无意间发现B是A帐号的分身!
然后某甲来检举了,我还是要罚B帐号禁言,即便该帐号当初的发言没人反应不妥,
但依法论法、就事论事,既然板规不让分身帐号发言,就应以违规论处。
→ k04121226: 立这法的用意是在防止水桶期间用分身发文才是阿 05/30 20:05
不只是如此。
也是一定程度的辨识。
虽然网络讨论有其匿名的性质,但我们仍然希望每一位讨论者用心经营其帐号信用。
人的名,树的影。
在别板,我会看作者ID选择性阅读文章。
难道在本板没有这样的读者?
例如各位讨论的NBA板,蓝波大的文不就是BOX的品质保证?
京哥哥、德瑞克……的战术分析不会吸引人进去看一下吗?
不开放分身,就是不允许匿名(此指主ID)。
键盘左右互搏本身也没违反其他板规呀,但这就是因匿名而行的欺瞒嘛……
推嘘文、投票文……都会出现看人头的状况,
甚至板规中就有“讨嘘罚款”喔!
若以一人分身之力可以左右推嘘状况(以本板规模是有可能的),
那往后板规又该怎么执行?民意又该如何判断呢?
→ transformer8: 对不起我讲错 不过板规都讲了 05/30 20:05
→ k04121226: 我是觉得扩大解释了 05/30 20:05
→ qweewqq: 这版规有点太莫名其妙了.... 05/30 20:06
→ qweewqq: 又不是来闹版....QQ 05/30 20:07
呃……
我是不认为本案件有丝毫闹板的嫌疑啦,
但我认知上还是定义使用分身就是违反板规,即便没有触犯其他规条。
烦请谅察。 ^^
→ transformer8: 阻止你洗文章是吗 05/30 20:07
→ qweewqq: 到底哪里洗文章啊= = 05/30 20:07
→ qweewqq: 这样算起来,一个月根本顶多一篇= = 05/30 20:07
→ qweewqq: 简单讲我在金庸版发文根本非常少 05/30 20:08
推 k04121226: 噗 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 一定文章数发文不早取消了 05/30 20:08
→ qweewqq: 发文次数现在已经形同虚设(无实质作用) 05/30 20:09
→ k04121226: 而且要洗也是去别版洗 他在这版发文数又不高 05/30 20:09
→ transformer8: 你如果知道zkow大名的话就不会说这种话了 05/30 20:09
→ qweewqq: 老衲登入次数也早就破千了 05/30 20:09
→ k04121226: 谁不知道阿 各大运动版都常见阿 想卖老喔= = 05/30 20:09
→ qweewqq: 如果该使用者在贵版并无违反版规虞虑 05/30 20:09
→ transformer8: 知道那你为啥还有此疑问XD 05/30 20:10
→ qweewqq: 实不宜因人设事 05/30 20:10
→ transformer8: 这算什么卖老?板规就写在那,不看板规怪我囉 05/30 20:10
→ k04121226: 你这是承认针对吗? 05/30 20:10
→ transformer8: 这个板规很早就有了吧?何来因人设事 05/30 20:10
→ k04121226: 我说卖老是只你以为只有你知道Z尻喔 05/30 20:10
→ transformer8: 你说这年头还有人洗文章喔<<Z尻就还在洗阿 05/30 20:11
→ k04121226: 只能说是你言语表达差啊 你上述发言就是有针对意味 05/30 20:11
→ transformer8: 知道Z尻又没比较厉害 哈哈哈哈考试也不会考100分 05/30 20:11
推 qweewqq: 是说,我查了一下,上个因这关系被永久水桶的winner99 05/30 20:12
→ transformer8: 你开心就好 我只说你知道他的事蹟就不会这么说叫做 05/30 20:12
→ transformer8: 针对~@@也是蛮新潮的理解 05/30 20:12
→ qweewqq: 照样现在还发文,这表示他被放出来了,这版规不能定永久 05/30 20:12
→ k04121226: 两帐号合计不到10篇文章你跟我说洗文章 05/30 20:12
→ transformer8: 这跟数量有关系吗?他可以每个版都发一篇文 就不叫洗 05/30 20:13
→ transformer8: 文章?什么逻辑 05/30 20:13
→ transformer8: 他也说他在NBA板不是洗文章阿! 05/30 20:13
→ k04121226: 别版洗肝金庸版的业务? 05/30 20:13
→ qweewqq: 那每天发专门新闻的帐号,岂不是就叫做每天洗文章了... 05/30 20:14
→ k04121226: 你是站方还是金庸版版主? 还是间NBA版版主 05/30 20:14
→ k04121226: 八卦版每天一篇的是不是也是洗文章 05/30 20:14
→ k04121226: 用其他板来救援到底干金庸版什么事= = 05/30 20:14
→ k04121226: 就事论事不难阿 你就坚持板归解释不就得了 05/30 20:15
→ k04121226: 自己爱去扯其他 05/30 20:15
推 transformer8: 请问是对你讲吗?你在自爆什么 05/30 20:16
→ transformer8: 那你是哪位?海巡队队长吗XD 05/30 20:16
→ k04121226: 开大䁖 那掰掰溜 哈哈 05/30 20:16
→ transformer8: 嗯嗯 反正查一下你ID就知道囉 05/30 20:17
→ transformer8: 会跳出来不意外 05/30 20:17
呃……
其实就我看来,禁分身条款本身没有阻却洗文章的功能啦。
所以一来本案件应与此(所谓洗文章)无关。
至于洗文章的问题,前一阵子本板有曾遭遇过这样的困扰,
当时L板主还有找我讨论过……
印象中当时我的意见是:
若板友希望增修“禁洗文章条款”,是应该遵循民意的。
但我个人觉得“洗文章的定义”不容易明确化,所以较倾向依照“讨嘘条款”惩治。
这样比较可以避免我们板主权力过大(一定程度上要是由板主判定洗文章的话)!
一直发文章的人,若是引起反感,自然就会有嘘声。
若他一天发个30篇,但说不定篇篇有其可取之处,
用个数字(每天限几篇)对我们这样鼓励板众发言的板,似乎不太适合。
推 qweewqq: 我可以请问一下为何winner99现在还能发文吗 05/30 20:17
推 qweewqq: 我来看看 05/30 20:19
→ qweewqq: 那我想问一下,这个版的判决要去哪上诉呢 05/30 20:19
推 newtypeL9: winner99其他的帐号不能发文了我记得 05/30 20:20
→ qweewqq: 这版规抵触了站规,想去请站方释疑 05/30 20:21
推 qweewqq: 好的,谢谢 05/30 20:30
推 BRANFORD: 就该照规定来 分身一开 漏洞无穷 05/30 22:11
推 alwaysstrong: 觉得这版规主动抓有点不必要 有闹事再抓就好 05/30 22:28
推 pk1275: 是有人检举吧 有人检举板主也不能不处理阿 05/30 22:46
推 hwsh60013: 欸~你还在啊 05/31 00:28
推 qweewqq: 是针对那个版规有疑虑嘎 05/31 00:35
→ qweewqq: 试着上诉看看,不行也就罢了 05/31 00:36
推 salami: 照版规和判例是这样判没错 不过就是看版规是否和站规抵触 05/31 00:40
→ salami: 所以这也不是版主现在就决定的 毕竟版规都运行这么久了 05/31 00:41
→ salami: 就去申诉看看吧 站规允许开五个没错 不过这算是权利 05/31 00:41
→ salami: 还是最大上限 就得看原条文条文怎样订了 如果是权利 05/31 00:42
→ salami: 那版规是否不能剥夺权利 如果是限制(最大数目) 那版规 05/31 00:42
→ salami: 就可以比站规设定严格 反正这样争论没啥意义 05/31 00:43
→ salami: 因为这是版规是否与站规抵触的问题 而不是版主执法的问题 05/31 00:43
推 qweewqq: 好的,感谢 05/31 00:43
推 newtypeL9: 开分身是那么有必要的事吗? 05/31 09:22
→ qweewqq: 症结点在于谁会特别在意用哪个ID发文嘎 05/31 12:40
→ qweewqq: 在没有违反版规的前提下 05/31 12:40
推 swaggg: 尻哥你在NBA板被桶都没叫了 怎么一个小板桶你你反应这么大 05/31 21:01
→ swaggg: 啊 05/31 21:01
→ transformer8: 尻哥NBA版叫的可大了 05/31 21:09
→ transformer8: 症结点在你就完一个帐号不就好了吗 05/31 21:09
推 BRANFORD: 没去过nba版 那他在那边叫了有用吗? 05/31 21:20
推 qweewqq: NBA版就算了,他那版规总比金庸版这个合理多了好吗~"~ 05/31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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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讲……见仁见智吧,我其实不太认同这句话啦。
不过这句话“烟硝味”太重了……
既然我这篇是论事,就不便多纠结于这句话了。 ^^
→ qweewqq: 然后我其实很少在用NBA版了,大概这四年都不太用了 05/31 22:22
推 mrfreud: 板规并没有仅凭单纯多重帐号可浸水桶明文 05/31 23:32
→ mrfreud: 所有处罚都订在第四章 第三章看起来只是宣导 05/31 23:32
→ mrfreud: 以往判决站方怎么看我不知道 但我第三人看来不觉得可支持 05/31 23:33
呃……
第三章是在讲“允许使用的定义与范畴”。
分身帐号发言就被归类在不被允许的使用呀……
嘘 v3dys6f3a3j5: 不好的规则为什么不修法 遵守规则没错 但如果不 06/01 06:56
→ v3dys6f3a3j5: 适用 也可以改阿 如果文章没其他违规 为什么要统 06/01 06:57
→ v3dys6f3a3j5: 从读者或是对这个版的角度看 都没有害处阿 06/01 06:57
→ v3dys6f3a3j5: 板规不是为了要让这个版更好吗 好像有点本末倒置 06/01 06:58
嗯嗯……
为板务更好这一点我是非常支持的。
如果大家都希望开放分身,并提出配套(例如我上面说的投票……等问题),
当多数板众支持,我是很乐意服从民意的。
这一直是我认知中的核心价值──依循民意使板更好。 ^^
推 sorryla: 问题是当时的民意就是禁止分身 你认为它不好也要有民意 06/01 07:41
→ sorryla: 支持才好修改 06/01 07:41
推 newtypeL9: 禁止分身,也不是什么不好的规则,起码可以防止一些键 06/01 08:21
→ newtypeL9: 盘左右互搏的状况发生XD 06/01 08:21
推 pk1275: 嘘的可以先讲一下什么状况才会需要分身来好吗? 06/01 09:39
推 siliver: 如果觉得不好要修改,也可以提案找人帮你投啊~~~~ 06/01 09:46
→ siliver: 不过我是没分身拉,哪那么有空. 06/01 09:47
推 TheoEpstein: 赞成这板规,这也不是禁言,而是祇留下一个帐号发言 06/01 10:25
→ TheoEpstein: 可以避免键盘左右互搏,也没有退文影响全站发言 06/01 10:25
是的,这一点很重要。
其实“分身条款”本身并没“禁止使用者发言”,使用者仍能以本尊帐号来本板讨论。
就像本案件的当事人本身,不就在此讨论板务吗?
我很欢迎Q帐号多多发言呀……
即便有些部分我未必全然认同他的意见,但他能提出其他人愿意关注的事情,
我真真切切地欢迎~ ^^
再者,分身禁言本板,其实本身并未阻却该帐号在本站其他板的讨论权啊!
这是衡量过的……
所以采取水桶禁言,而不是“劣文之类”会影响该帐号使用他板权利的罚则。
既然不影响使用者在本板的发言权(本尊帐号未罚),
又不影响分身帐号的他板权益(这哪有阻却申请五帐号权益云云?),
其实我不明白这样的板规为什么被称做“不好的规则”吔……
至目前为止,在我认知中,还没看到禁分身究竟有什么不妥之处呀……
→ TheoEpstein: 我问一下那个嘘文的v3,键盘左右互搏不违规但对吗? 06/01 10:26
→ TheoEpstein: 或是像历史群组那边一堆开分身在争论时替自己助威的 06/01 10:27
→ TheoEpstein: 像现在我开个分身讲“楼上T大说的对”这样合理吗? 06/01 10:27
推 etjj: 的确这边尻哥有点冤啦,po的也不是什么废文 06/01 10:37
推 TheoEpstein: 没退文也没全水桶,祇是其他水桶留一个ID,应该还好? 06/01 10:42
推 BRANFORD: 说还要记用哪个唉低发文 这不就帮他记了? 06/01 10:48
→ v3dys6f3a3j5: 不是说分身好 只是如果文章本身并没有不好 为 06/01 18:11
→ v3dys6f3a3j5: 什么要桶 就这么简单吧 06/01 18:11
→ v3dys6f3a3j5: t大你说的是扯到推文帮腔的事了 如果只是po文就 06/01 18:14
→ v3dys6f3a3j5: 还好吧 如果说po文刻意有帮腔自己文章的趋势 06/01 18:14
→ v3dys6f3a3j5: 那就是不好 但如果两个没什么关系的文 只是 06/01 18:14
→ v3dys6f3a3j5: 因为不同帐号po 那为什么要桶 06/01 18:14
就如我前面所言,是否有其他违规,也只能有告有判才算数。
但那都是“事后”!
只是在此我必须强调,我们希望给的是“事前”的规范:
无论会不会有人来告?有无其他违规?总之就是不可以多重帐号使用本板。
既然与“事前”的规条已经确认有所相悖,那么依法处置应该没什么问题呀!
怎么又拿“是否有事后的争执”(是否有人检举或有无犯其他规条)做为辩方理由呢?
这不太合逻辑吧!?
至于“帮腔好不好?”
坦白说,帮腔没有违反板规(是使用分身违反),我也不能以板规角度认定其不好!
另外,您可以主张解禁分身,然后在帮腔这里多增加配套,争取多数板众的认同。
当然,若您也能将其他的配套都想好,
又具备开分身有其必要的说服力,我想多数板众是会认同您的。 ^^
推 Fernandeo: 这真的有点奇怪,我在这个板快十年,也参加过很多讨论 06/01 19:35
→ Fernandeo: 根本没注意有这种规定,也曾用不同帐号在板上推发文。 06/01 19:36
→ Fernandeo: 原来只要有人检举,我其实也该被永久水桶呀。 06/01 19:38
是的。
→ Fernandeo: 金版的第一原则不是善意使用吗? 06/01 19:40
→ Fernandeo: 不能指摘具有恶意,又没有人权益守损,却要处以永久水 06/01 19:41
→ Fernandeo: 桶这种不能恢复的处罚,有点让人不太认同。 06/01 19:42
既然秉持善意,为何非得要多重匿名呢?
搞到其他板众难以辨识“谁其实就等于谁”,又增加了板务的难度与复杂性……
您能否给个足以说服板众的理由,为何一定要用分身帐号呢?
另外,我也不明白,所谓要恢复……到底是要恢复啥呢?
本板使用权依然完整(只要用本尊帐号即可),又不影响其分身帐号他板使用权!
那要恢复什么?有何实质意义?
对了,附带一提,曾经有一位板友来信给我,
说我禁其分身B保留本尊帐号A,不符合他想经营B帐号的意愿,问我可否禁A留B。
因为这要求没有违反板规(板规禁多重,没专指留哪个),
所以我也有依照其要求执行喔!
这样也可以呀……
所以我真的不太清楚,到底还要恢复什么?又有何实质意义呢?
→ lejnsaryai: 【人在忙 请有疑问的板友先发表意见 我之后再一一回】 06/01 20:16
我只是分享我的个人看法,希望没打扰到L板主回文的节奏。
原则上L板主承办了此案,我完全尊重以他的判决为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