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1MHXfTE0 (DampierFor3) 推文检举之判决

楼主: F00L (愚者)   2015-12-11 14:26:53
※ 引述《jumboicecube (大冰块)》之铭言:
→ lejnsaryai: 关于板规增添细节与判例的问题,我来说一下我个人的看 12/10 13:46
→ lejnsaryai: 法好了 12/10 13:47
→ lejnsaryai: 我的话:要做当然可以,但对于辅助判决的帮助不大,而 12/10 13:48
→ lejnsaryai: 且会产生新的问题。 12/10 13:48
→ lejnsaryai: 1.也就是之前F板主提过的擦边球 12/10 13:49
→ lejnsaryai: 今天如果明订那些话不能讲、那些话会违反板规,那如 12/10 13:50
→ lejnsaryai: 果对方用擦边球的言论该怎么算?如果对方提出板规明 12/10 13:51
→ lejnsaryai: 订的细节里并没有我说的部份,所以我没违反板规。那 12/10 13:51
→ lejnsaryai: 这样板主该怎么判罚? 12/10 13:52
→ lejnsaryai: 因为对方说的话不在明订项目内,所以只能让他过关。 12/10 13:54
→ lejnsaryai: 这样可以吗?不行嘛,所以到最后还是只能由板主来判 12/10 13:54
→ lejnsaryai: 断了不是吗?这就是我说的帮助不大的原因。 12/10 13:56
→ lejnsaryai: 2.判决的案例以及违规细节只会随着时间越来越多 12/10 13:56
→ lejnsaryai: 继续1.的情形。假设真的明订规范了,那有擦边球的情 12/10 13:57
→ lejnsaryai: 况出现,为了将来势必也要将擦边球的案例再列入项目 12/10 13:58
→ lejnsaryai: 。接着如果又有新的违规情况出现,还需要再继续收录 12/10 13:58
→ lejnsaryai: 下去,那只会没完没了,而且到最后势必会限缩板友的 12/10 13:59
→ lejnsaryai: 言论空间。这就是我说的会产生新的问题的原因。 12/10 14:00
: 针对这两点我想一起回复。虽然我觉得这已经是价值观方面的问题了
: 举例来说 "脑补" 这个字有没有负面意义?有些人认为有,有些人认为没有
: 实际上在使用 "脑补" 这个字的时候,读者也会产生中立或是负面的感想
: "嘘: 脑补" 和 "实际资料太少,推论的部分太多,脑补"
1.^^^^^^^ 2.^^^^^^^^^^^^^^^^^^^^^^^^^^^^^^^^
: 这两个状况有没有恶意?
这就是我要请您举的实例。
看吧,两句话打出来,多简单!这样讨论您的例子才有个基准点嘛。
进入例子的问题。
您有没有发现,您例1.与例2.用不同的口吻,
表达出同样的“脑补”负面词,具备不同的攻击性,表达出不同程度的恶意。
我来照样造句一下:
3.哇~有绝世武功在眼前,你若不练是脑残。
4.嘘 脑残!
两句话也是同样的“脑残”负面词,具备不同的攻击性,表达出不同程度的恶意。
我们想想,要是照您的说法建立了判例。
假设是案例3.被判无罪,进入判例数据库……
然后呢?
某甲用4.的口气说话,结果被检举判罚,他可能就说了:
判例3.中有明确例证,讲“脑残”应判无罪。
于是呢……
〈结果一〉
板主又要大篇幅解释3.与4.的前后文不同,不是同字同罚,而是裁量其恶意程度。
结果某甲不服,嚷着……
建立判例就是为了方便依循,我按照无罪判例用词,结果被判罪,司法不公。
你板主要审核恶意程度判罪的话,那“建立这种没用的判例库”干嘛?
于是争辩解释的行政成本更高,也更容易造成混淆形成冤狱。
判例库的原意不但荡然无存,更惨的是弄巧成拙、越帮越忙!
〈结果二〉
或者是板主被说服,说既然判例中骂脑残免罚,那某甲无罪。
结果板上群情激愤……
板主你看不出来两句话恶意程度完全不同吗?
所以骂脑残无罪就对了!那你真是个脑残板主耶,比某甲还脑残。
从此脑残一词为骂人开了一扇后门,一律无罪。然后板上充斥的脑残的骂语!
终于有人受不了,主张开公投废掉那个会让“脑残”一词合法化的判例库。
: 我无意彻底消除这种擦边球的状况,事实上我在#1MPTgR2C这篇文章也是说
: "变成一个能在大部分状况都能顺利执行的判决规范"
您所谓“能在大部分状况都能顺利执行的判决规范”……
这目前只是存在于“您个人空想”的评估阶段。
您必须先丢几个实际的例证,譬如您写出来几个模拟的判例,旨在当作判例库的范本。
这样板众才能有个明确的讨论标的。
哦~这样子真的很清楚耶!
或者是……
哇~这搞不好越弄越乱哩!
: 不论判例有多少,当然都可以撞上例外,因为现实总是比小说更离奇
: 但做出这类的判例或是规则,可减少 "板友无法自行判断,只能交由板主裁决" 的状况
光讲效果流于空谈。
请写几篇您心中所谓的判例模本贴出来,大家才有个讨论基准。
1.评估那是否如您所论述原本有模糊空间、很难判断。
2.评估有那范本之后,是否能减少板友无法自行判断的问题。
3.评估依照那范本,大约需要再仿造多少个判例,
才能达到您说的“能在大部分状况都能顺利执行的判决规范”。
空谈没有意义啊。
我早在一开始就讲啦,若您真有心要促成这事,烦请拿案例范本出来给板众品评吧!
: 这点当然是有利的。直接定立 "脑补这个词不违规" 这种判决就是很明显的例子
哪里明显!?
脑补算是偏中性的稍负面用词,即便在L板主政见之前,也没有人因为脑补二字被罚。
这应该是很简单的统计观念啊!
之前没有这词违规,之后也没有这词违规。
然后您却主张说,明显是中间某件事让违规不出现了!
您那是哪门子逻辑?
另举一例:
#1LWWJOsz判决文(Thu Jun 18 07:37:57 2015)
其中“笑死人了”这种嘲弄攻击被罚了。
#1MJc_RiM判决文(Fri Nov 20 08:56:56 2015)
其中“笑死人了”这种嘲弄攻击又再被罚了。
这是连续大案哦!
: 这个例子有发生擦边球没完没了的状况吗?
: "拾人牙慧全无创见" 这个词难道是正面的吗?
: 而且我还是直接针对板友的言词进行批评,不是虚拟人物耶
: 如果这次对方不是愿意接受的XXPLUS板友,是否我就会被判定为人身攻击?
: 所以前面才会说明,这次的请愿是属于补充执行细则的范畴
: 拾人牙慧这个例子简单地说是 "用负面的词语来攻击板友"
: 但如果你把这里面的故事完整地写出来,应该是
: "板友A(主观认定)板友B所说的言词与板友A相像"
: "因此使用了金庸书中的例子进行譬喻"
: "此例子中使用的字句属于负面词语"
: 理想的状况是把重要的元素抽取出来,可以做出通例,但这点太过困难
: 所以退一步就是判例,至少立定一些规则,让板友明确地知道 "这不会变成人身攻击"
: 如果不同意判例这做法,我也提了从人身攻击流程下手的方案,增加沟通流程
: 今天会让我必须要进行回复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 我没有得到回答
这原因在于您自己,不在别人。
您脑袋里的东西是一团空气,是空想的,不具体的!
而您的表达能力不佳,又或是包含我与其他人的阅读能力有限,
许多人都不知道您说的那个到底是啥宝贝,居然有那种功效。
而您说我们板规有毛病云云,我们也没看出来。
吹嘘千遍不如一观啊,您拿出来秀给大家看看,我们才能讨论下去啊。
哇~原来板规真的有毛病耶!
哇~原来这真的是好宝贝耶!有了它就可以治好毛病了……
啊但是您不拿出来,我们连您所谓的毛病都没看到,那您是要别人回答什么?
我一直请您丢实际案例范文,这才有个讨论依归。
您最大的问题,就是一直讲判例库“如何好”“如何好”“如何好”……
您把“如何好”复制贴上空讲十万遍,也不如丢一个实际的范文出来有效果。
反过来讲,若我一直讲“如何不好”也没用。
所以举一个“脑残”的情境,才更能增进让板众了解我的理由。
我前文说过:
1.您觉得板规有问题,有些案例会有难判断的争议。
2.我不觉得有什么难判断的争议,所以请您举例说明。
3.您得先举例说明来说服我、说服大家!
(我甚至还表示:“罢了~您可以跳过我,直接说服大家。”)
4.然后板众讨论……喔~真的耶!这真的很有争议!!!
5.最后才能把这案例列入讨论库!
大致的流程应该是上述这样!
您丢出问题,走了流程1.。
但我不觉得那是问题啊,所以“一再”请您贴出实际案例……
板规又不是我们两个说了就算,是要整个板认同而表决通过的,您总该说服大家嘛!
所以才走到流程2.啊。
若您不举实际例证,就是跳过3.!
若未经板众附议认同或讨论,就是跳过4.!
然后您指望我说什么?
您要直接进入流程5.吗?
把这当个板?要我讲“您说了算,以您说的话立为板规”?
现在就卡在流程3.。
是您的问题(很模糊云云)根本还没被认同。
更别说您的结论也只是您自己的评估。
总不成您自己评估一下,别人就要劳师动众为您的空想瞎忙吧?
我做的东西也不是您脑袋里的意思啊……
那您自己为什么就做不出来一个判例模本呢?
您要人家回答之前……怎么不先想想?
人家一直叫您提明确案例出来啊!
是哪里有您所谓的很难界定、很模糊的问题了?把实际案例说出来啊。
是您丢不出东西来!不是别人不回答您!
您的东西是空想的!未经讨论、还没证实的东西!
您连个“模具”都拿不出来……
要跟人讨论什么?
: Q: "应该增加判例"
: A: "增加判例无法完全杜绝擦边球"
: Q: "可以减少模糊空间"
: 这时候再回答的A不应该是 "无法杜绝擦边球所以不做"
: 要针对新提出的问题来回答呀,说明 "为什么不减少模糊空间"
: 如果板友不论用什么原因来提问都得到同样的回答,他当然不会满意
: 以这个例子来说,正常一点的回复应该是
: "虽然可以减少模糊空间,但增加判例所耗费的成本不足以抵销获得的利益"
: "这里的成本是......,相对于所获得的利益有......,所以不必要"
L板主写了那么长,不光是只有这么两句浅薄的意思。
我来补充完整表示一下判例库会出现的问题:
一、判例库对减少模糊未必有帮助,还可能造成更多模糊。(如上面“脑残”之例)
这是我不认同您判例库主张的最重要理由。
二、判例库中的解释要清晰到极致,不得有一丝予人断章取义引用空间,否则造成混乱。
所以我请您把您的口袋条文拿出来,好让大家看看您认为很优的判例,有没有问题。
三、实务上没那么多判例。
所以我能做的是请板友杜撰状况来给我判,所以应该丢实际状况出来,而非空谈。
四、判例的数量造成使用者门槛。
板友使用本板需读多宗判例,其中每例为求谨慎又不敢讲死,易成量多而虚。
五、判例库建立后仍取代不了板主执行板规。取代不了就要问,那何种位阶高?
判例有限,且内文也是板主判的。同人判而更死,参考之物先天上无法更高位阶。
但若开宗明义说还是板主裁量位阶高,那会造成板众懒得看,判例库形同虚设。
: 板友对于这个 "相关的判断基准" 无法接受,如果他又无法提出新的问题来回驳
: 自然就只能摸摸鼻子,接受这个判决
→ lejnsaryai: 所以综合起来,要增添判例的话当然可以,但我觉得帮助 12/10 14:01
→ lejnsaryai: 不大,因为到最后还是得交由板主的判断来处理不是吗? 12/10 14:02
→ lejnsaryai: 再来,关于你说的‘对方到底有没有人身攻击,有没有恶 12/10 14:09
→ lejnsaryai: 意’的部分,我个人是这么想──道个歉就好了啊 12/10 14:10
→ lejnsaryai: 今天假设A说的话没恶意,但在其他人看起来就是有恶意 12/10 14:10
→ lejnsaryai: 就是在攻击别人,如果A真的是善意是想跟人讨论的,那 12/10 14:11
→ lejnsaryai: 因为自己的言词不妥当让别人产生误会让别人受伤,道歉 12/10 14:12
→ lejnsaryai: 一下就能解决了啊。如果A真的是善意而没有恶意,道歉 12/10 14:13
→ lejnsaryai: 一下说:“自己的言论不小心让别人受伤了,其实我没那 12/10 14:15
→ lejnsaryai: 个意思,抱歉了’ 12/10 14:16
→ lejnsaryai: 这样不就好了吗?如果真的是善意的人,要说出这种话不 12/10 14:16
→ lejnsaryai: 难吧?可能有人会说我又没那个意思,自己看错想歪我干 12/10 14:21
→ lejnsaryai: 嘛要道歉。但我想,如果其他人/板主觉得你说的话的确 12/10 14:23
→ lejnsaryai: 伤害到别人了,那也是因为你表达不当造成的过失啊 12/10 14:24
→ lejnsaryai: 那既然这个过失产生了,就道歉一下自己表达不当,我并 12/10 14:25
→ lejnsaryai: 没有想要伤害攻击别人,这样就没事了啊 12/10 14:27
→ lejnsaryai: 所以我是觉得没必要把事情搞得太复杂 12/10 14:28
: 这点基本上就是价值观的差异了
: 权力是 "在反对情况下仍然可以执行自己意志的能力"
: 因此动用板规这项公权力来强迫无恶意的板友道歉,我认为这不算是小事
: 所以我不是很能接受 "道个歉就好了" 这论点
不然呢?
无恶意(非蓄意),但伤害是存在的啊。
为无意中的伤害道歉,这是“应当的”!有问题吗?
又没逼他说他是蓄意的!
不想道歉可以啊,他可以去说服原告撤告嘛~
: 至于板主F在下一篇回应中所说的,被攻击方权利受到侵害的问题
: 我认为这本身就已经是用错误的方向在驳回提案了
: (A) 1. 认定属于人身攻击
: 2. 检举→判决成立:对方道歉
: →判决无效:没事
: (B) 1. 认定属于人身攻击
: 2. 进行沟通流程:先与对方讨论,确定对方言词的指定对象
: 3a. 讨论无法达成共识:进行(A) 2流程
: 3b. 讨论达成共识:没事
: 你要补偿被攻击方的权益,可以由板规强制补偿,也可以由当事人自愿补偿
: 不论是(A)或(B)的方案,被攻击方得到的都是 "来自当事人的补偿"
: 以结果来说,进入(B)3b的时候双方会达成共识
: 而达成共识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道歉、或是厘清当事人并无攻击对方的意思
: 这时整个案件就已经解决了,因为已经没有进行检举的理由了
: 无法达成共识的时候,被攻击方仍然可以透过(B)里面(A)2的过程
: 取得他原本在(A)中能拿到的,由板规执行的强制补偿
: 在新的流程中,被攻击方他没有损失任何东西,他原本可以拿到的补偿都还是能取得
: 增加这个流程只有减少问题,并没有损害被攻击方的权益
: 如果是担心 "强制执行沟通流程会造成当事人狡辩"
: 这状况就是跑进(B)3a呀,和原本(A)2的情况完全一样
: 既然当事人无法表达出能让被攻击方满意的态度,那结果还是和(A)一样
: 双方的权益都没有损失,仅仅修正了原本过度我提到的,过度动用公权力的问题
: 因此我不是很认同板主F所说的权益损失论
您说的一样没脱离权益损失论啊。
而且您说的东西在实务上本来就有这样做了!──就是撤销告诉
“撤销告诉”、“不告不理”……
这两个东西在,哪来的过度公权力?
又不是板主主动的,是当事人要求仲裁的。
这哪来过度公权力的问题?
没人提告的话,双方骂到死也不会动用公权力啊。
提告之前双方不能沟通到底是骂谁?
受理之后双方不能沟通到底是骂谁?
执行之前双方不能沟通到底是骂谁?
好啊,双方沟通好最好啊,别来提告,或是快来撤告,板规本来就言明不告不理啊。
: 一行推文就可能办得到的沟通流程: "请问XXX(ID)你是不是在骂我"
: 这成本远比过度的公权力执行所带来的损害要小
这是他们双方的问题,跟我这被动的仲裁者有何关系?
就拿本案来说,
X认为自己被骂,D辩称不是骂X。
那D的说法若能达到沟通的效果,会有人提告吗?
再重申一遍,在本板,板友纠纷相关规定中,公权力不是主动执行的。
是有人提告才被动被要求提供判决服务。
您现在讲的根本是牛头不对马嘴。
好像是当事人沟通一句“你是不是在骂我”就沟通好了,反而我这个板主硬要介入!?
错!!!错!!!错!!!
他们第一时间(提告前)沟通好,就根本不会有提告,板主根本不会介入。
他们第二时间(受理后)沟通好,就直接来撤告就好,板主根本不用介入。
他们第三时间(判罚前)沟通好,就直接来撤告就好,板主根本不用判罚。
我实在弄不懂J板友您脑袋是怎么想的……
若被告觉得“道歉”是天大的事,
那他会愿意委曲求全拜托对方接受自己论点而撤告吗?
而既然是他们双方乔不拢,您怎能反过来怪我这个被动者说我不给他们乔的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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