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JO6bQtj 判决

楼主: nightlight39 (乃赖)   2014-05-04 16:53:00
文章代码(AID): #1JO6bQtj
→ wfelix:书没看熟的人又来丢脸了 04/30 15:43
根据板规: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17.1 违者由板主先口头警告,请犯规者于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警劝不听者处以水桶七日之罚则。
对于w板友这句推文,我理解如下:
“书没看熟”为一可受公评之客观事实,
若能引证书中内容回应,自然可以证实m板友书有没有看熟,
但无论书有没有看熟,都不应回以“又来丢脸了”,
已经超越了讨论金庸书中内容与印证见解,
而是以“丢脸”直接称呼个人,为对人不对事之言论。
因此,请wfelix板友于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并请将道歉内容复制一份到我的信箱。
自本文发布至2014/5/5 17:00为止
nightlight39
作者: chordate (封侯事在)   2014-05-04 16:56:00
上面dragon514的文章似乎也有处理的空间另外请问blue101 的文章是否有劣退的可能?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4-05-04 17:08:00
因此,请wfelix板友于24小时内对板众又来丢脸了,这句子漏字了
楼主: nightlight39 (乃赖)   2014-05-04 17:10:00
感谢,贴错了,检举可以寄到我信箱,我有空就会处理我会与F大讨论反洗板板规,之后会和板友沟通
作者: jumboicecube (大冰块)   2014-05-04 18:39:00
推荐一下(恕删)板的这篇文章(恕删)
楼主: nightlight39 (乃赖)   2014-05-04 18:47:00
这牵涉到太隐私的内容,我想和本板相关程度有限
作者: mickey0223w (我最爱小个儿)   2014-05-04 19:28:00
版大辛苦了
楼主: nightlight39 (乃赖)   2014-05-04 19:30:00
不会^^
作者: pk1275 (修杰特)   2014-05-04 19:45:00
短时间内同一主题同一人集中一篇就可以了吧?
作者: F00L (愚者)   2014-05-05 02:19:00
本要来处理对W兄的检举,既然乃赖板主已判决,就尊重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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