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说 我不再旅行社工作
但算是在相关产业工作的工程师吧,反正就是反正就是 旅客跟旅行社之间的媒介吧
只是看了不爽想嘴一下
说实在,像某位刚刚下台的市长那样,把批评的人都说成网军 这样真的不太好啊
想要有这种指控 麻烦 先提出证据
旅行社 很多时候就是个类似经销商的功能
帮你代订 各地旅游的饭店/车票/服务 等等
赚取中间价差佣金
很多时候 你花出去的钱,他都要先支付给下游厂商
当你取消的时候 这些钱不一定可以马上退回来
有些成本甚至不能退
至少我听到我们公司的佣金 有些并没有退,而是直接从之后的帐单扣抵
然后很多时候 各种服务 在最后关头取消下游厂商都不一定会退阿
这样会造成那种资金不够雄厚的旅行社直接挂掉...
因为疫情 造成你无法旅游 不是旅行社的错,也不应该由旅行社全部承担风险
有些时候 互相理解 体谅 你会活得更开心
※ 引述《J05》之铭言:
: 1. 感觉不受尊重的部分
: 这部分我主要是针对整件事情,从2/17要求退费→到3月自己主动询问进度→到旅行社
: 承诺4月初处理完毕→到4月中自己再次主动询问→到5/28 PO文 5/29很巧的拿到钱
: →最后在到整个参加调解会的过程 (详情可见上文)
: 这跟旅行社有没有登门拜访、90度鞠躬一点关系也没有,单纯就是整体过程感受不到有在
: 处理的感觉
很简单 旅行社金流出了严重问题
不是只有你想退钱,一堆人想退钱
资金卡住了,他们在试图用各种办法避免爆炸
然后你感觉不太好,但也没办法了
: 2. 诉求部分
: 诉求重头到尾都是希望可以参考行政院根据疫情颁发的条例 - 前一天取消退费50%
: (也就是比目前退的30% 再多20%)
: 这部分有争议的点可以分为两个
: i. 虽然我们是20人的团,但旅行社表示他们没有出导游且行政院颁发的条例是叫
: "团体旅游契约" 所以不适用于我们这团
: ii.跟旅行社签订的合约中,第十七之一条写着,假设目的地有客观危险因素导致
: 出发前旅行取消解除的一方应该是从5%补偿他方且不得超过5%。但旅行社表示客观危险的
: 认定要依照行政院公布的旅游警示为标准,即使合约内并没有提到。
旅行社资金严重吃紧,所以 他们从严认定 很正常
如果他们在这里退让了,那可能有更多案子要退让,他们可能就拿不到下个月薪水
为了薪水 拼了命也会阻挡
你如果不满 就走法院吧,两边有各自的立场 没啥好说,反正我不是法官
: 3.投资部分
: 这部分我也承认是扯得有点远,当下的情绪也是的确是相对的激动。但如前文所说,
: 这篇的目的是要分享整个过程给可能遇到类似情况的人,所以我有说过的话就忠实
: 的放到文章中。我并不是什么投资大师,当下只是单纯想表达对于拖延欠款的不满
你可以不满,你可以抱怨
但就像我前面所说,旅行社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们也尽可能地把钱给你了,或许他们就谁先吵 先给谁
毕竟现金不构
: 4.提到分红部分
: 这边我的意思是旅行社做生意本来就应该承担相对应的风险,如果承诺4月要把款项处理
: 完,当下就算钱卡在日本还是银行,也应该要退还给我而不是冷处理等我去追。就我的
: 事件来说,我看不出旅行社有一起承担针对疫情造成的风险。
有吗?
在我看来 你的理解是,如果旅行社没有全额负责 都是旅行社没有承担风险吧
旅行社已经依照合约 承担了 他们该承担的风险
而你也应该承担你该承担的风险不是吗?
跟 生病的造成的损失,你选择承担金钱的损失不是吗?
只是你也一样试图从旅行社那边减少你的损失
: 最后再次重申一次,po这文的目的是分享我整个经历的过程,并没有要号召上街抗议、
: 还是把这当成法院还我公道。看完我的分享,假设你觉得旅行社勇敢、负责、好棒棒
: 以后非他不可、滑雪非他不滑,这都是你的想法跟个人自由,我表示尊重也无权干涉。
: 但相对的,身为整个事件的当事人,我也没办法像某些有着大爱的版友心存感激的接受
: 旅行社整件事情的处理态度及 "我们能做的,就是你下次来报名时,团费算便宜点"。
: 以上
: ========
或许 平常时候 旅行社 为了声誉、网络评价,可以再一些地方让步
但现阶段 除了像是雄狮这种还拥有足够资金的旅行社,应该没多少家旅行社办得到了
我平常跟 旅行社之间的对接窗口,一堆在二月开始就开始放无薪假,或是直接辞职走人
甚至有旅行社准备关门了
大家都是为了活下去努力了
而这时候 有些消费者感受 就被牺牲了 没办法
毕竟 护住了声誉 最后破产 也没用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