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拜版上大大推荐,早早就保了国泰早鸟豪华和新安东京
4月的大阪-台北来回班机已经确定被航空公司取消了
目前看起来也没替代航班
未来应该走两年内去同地点的旅程延误
所以目前步骤应该是
1.跟航空公司要到班机取消证明
2.两年内去相同目的地
(新安东京说是收到班机取消通知起两年内)
3.回国后(同样要在两年内),去跟国泰 和 新安东京申请旅程延误理赔(同样要在两年内)
a.国泰:定额1万8,来回共3万6(必须相同地点,不用同航空、也不用同天数)
理赔文件是原机订票证明+原机取消证明+新登机证
b.新安东京:定额6千,来回共1万2(必须相同地点、相同航空公司、相同旅游天数)
理赔文件是原机订票证明+原机取消证明+新登机证
4.搭机证明只有一张,有人分享可以先申请一家,请他退回班机证明正本,再申请另一家
另外有人分享新安东京只要新机票的电子登机证就可以了
5.补充,两家都不需要延保到下次出国,下次出国也不需要一定要保这两家原保险公司
请问以上步骤有错吗?
应该很多人都想这样做,提出讨论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