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日本买5盒知名感冒药 台湾妇人意外变运毒

楼主: unknown (ya)   2016-07-22 21:44:07
新闻出处:
ETtoday旅游云 http://travel.ettoday.net/article/740085.html
日本买5盒知名感冒药 台湾妇人意外变“运毒犯”
2016年07月22日 14:02
http://i.imgur.com/JRFhfaC.jpg
▲许多人赴日旅游,都习惯购买药品回台。(图/民众吴小姐提供,以下同)
记者陈睿中/综合报导
去日本爱买药的朋友要注意了!出国买药携带回台湾,除了有数量的限制之外,民众也需
要多了解药品的成分是否符合台湾规定,否则很有可能变成“携带毒品”!
大正制造所出品的百保能黄金A(パブロンゴールドA)是日本常见的国民药品,许多人赴
日旅游时也会趁机购买。民众吴小姐表示,母亲在去年11月由日本友人透过国际快捷寄送
5盒的百保能黄金A以及方便面约10碗回台湾,但却迟迟收不到货物。
经过电话查件之后,才知道物品被扣留在海关。待今年4月份接获法务部调查局航业调查
处通知,吴小姐才知道,原来百保能黄金A感冒药成分当中含有四级毒品第66项“二氢可
待因”及四级毒品先驱原料第5项“甲基麻黄碱”,所以通知于5月初到基隆该处制作笔录

http://i.imgur.com/9BLiErV.jpg
▲内含有二氢可待因、甲基麻黄碱的百保能黄金A,是日本著名的国民药品。
吴小姐在接获通知之后,两度往返于地方法院检察署,地方法院不起诉之后,检察官又申
请再议,高等法院一样不起诉,最后经历数个月的时间后,经核定并无运毐等不当行为,
但药品仍需要销毁。吴小姐表示,这段期间家人都很担心一生会被5盒感冒药所毁,身心
饱受煎熬,但也希望透过自己的经验,提醒民众多加小心,以免触法。
其实,在感冒药当中常见的“麻黄碱”是制作安非他命的主要成分,过去也曾有民众因服
用感冒药而有毒物阳性反应。因此建议民众出国购物前多了解购物内容,免得不小心被误
认为“运毒犯”。
作者: jessbianrad   2016-07-22 21:47:00
蓝色..很难看到耶
作者: masterkey (小破)   2016-07-22 21:49:00
啥 我家都吃这个耶 糟了 不过台湾药局也有卖阿
作者: sinohara (kinu)   2016-07-22 21:51:00
台湾卖的是中坜荣民制药的代工品 成分有改
作者: masterkey (小破)   2016-07-22 21:57:00
原来如此 我的推文变两个了XD
作者: tackcalb (tackcalb)   2016-07-22 22:00:00
假的,应该是我刚修改文章才变成两个,暂时的。
作者: rich3e (3000000000)   2016-07-22 22:02:00
一般民众又不晓得 检察官申请再议的作法也太...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6-07-22 22:18:00
这个检察官看新闻这样写是吃饱太闲吗??应该有更多事件值得他花心力吧,烂死了
作者: keydata (keydata)   2016-07-22 22:22:00
检查官真的很闲~还继续玩
作者: snyk (BMI 48)   2016-07-22 22:22:00
颜色换一下...
作者: adon0313   2016-07-22 22:30:00
这我每次都会补货欸
作者: peter700 (彼得)   2016-07-22 22:31:00
检察官不意外...
作者: maxsky (大天)   2016-07-22 22:42:00
正事不错挑软的吃…数量那么少根本没有炼制毒品的动机
作者: jajoy (黑暗在蔓延)   2016-07-22 22:44:00
所以不能买了哦?.........
作者: philhung1968 (小胖)   2016-07-22 22:50:00
嘘检查官,欠业绩也不该这样整无辜人民
作者: redbeanbread (寻找)   2016-07-22 22:53:00
只会扰民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6-07-22 22:53:00
呃 如果是以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检察官本来就要依职权再议
作者: yuip   2016-07-22 22:54:00
这是法律规定检察官要职权送再议,并不是检察官太闲
作者: borriss (松)   2016-07-22 22:55:00
所以检察官有找到更多的寄送资料吗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6-07-22 22:56:00
因为运送第四级毒品最轻本刑就五年以上
作者: dahonehsueh (dahonehsueh)   2016-07-22 22:57:00
此新闻对于法律程序描述有很大问题,不起诉怎么是法院决行?那一个法院的案件也不提,这新闻的可信度很低!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6-07-22 22:58:00
是法律规定检察官对于没有被害人(告诉人)的案件要送高检署再议(覆核),检察官自己都不起诉了要不是法律有规定,不会闲闲没事送高检署覆核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6-07-22 22:59:00
要怪检察官前稍微翻一下法条 不要被记者误导
作者: moumoumou (倒楣透顶了 衰到爆)   2016-07-22 23:00:00
要是高检署覆核后认为有问题,发回要你重查,办案成绩会扣分的
作者: ovarbda   2016-07-22 23:37:00
其实照不照法律走 都会被骂
作者: rich3e (3000000000)   2016-07-22 23:39:00
真的被记者误导了...真是抱歉Orz不过这样去日本买药妆好像变得有点麻烦 不小心就变运毒了
作者: zirong (凛冬将至)   2016-07-22 23:51:00
但这种必须透过大量萃取才可能制造出所谓毒品,但只有五盒,想也知道是自用,真的是小题大作
作者: elisabeth (ElisaSiSi)   2016-07-22 23:57:00
原来台湾成份有改..难怪日本的比较有效..
作者: Bluetrees (蓝树)   2016-07-23 00:24:00
这种案子是航空邮包被海关查到有毒品成份,然后送鉴验,调查站就会函送到收件人所在地的地检署,收案的检察官调查完,认为犯罪嫌疑不足不起诉后,因为是运输第三或第四毒品罪嫌,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必须要职权送高检署再议,让高检署审核不起诉处分没有问题,再议驳回,整个案子才会不起诉处分确定。检察官没有什么业不业绩,也没有无聊到会去整人民的,这种案子函送进地检署,收案的检察官不可能不处理。而且有些犯罪手法是先寄送几次微量探路后,再开始陆续寄送更多的数量。 看到有些版友只看新闻内容,然后就觉得检察官很闲、很无聊之类的,实在觉得应该要就法律程序面来作说明。不要让媒体或是对法律规定的不熟悉,而影响了自己对法律的评价。处理这类寄送国外(更常见的是印尼的感冒药)感冒药含有我国规定毒品成份的案子,检察官根本没有所谓业绩或绩效的问题。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6-07-23 00:35:00
法律规定是一回事 ,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浪费一堆资源到底是为了什么 ,一堆人力一堆时间就为了五包感冒药
作者: dormice (MJ KING OF POP )   2016-07-23 00:36:00
感谢Blue大讲解!
作者: maikxz (超级痛痛人)   2016-07-23 00:37:00
不用太意外,观众啥水准媒体啥水准,看习惯了
作者: crown522 (WANG)   2016-07-23 00:37:00
这篇新闻记者的法律程序真的写的很奇怪…这就是不起诉职权送再议啊!根本没有到法院去…哪来的法院不起诉…
作者: Bluetrees (蓝树)   2016-07-23 00:39:00
航空邮包海关都会抽验,验到有问题,就会送航调站,航调站送验完就函送地检署,我想请问检察官收到分案的话,不处理,难道可以把案子碎掉吗?当然也很想像j版友说的,这种案子根本不要处理。可是在没有调查之前,谁知道是不是有问题呢?至于自带进海关,只要符合现在数量的规定就没有问题。新闻里写的这种案子是用航空邮包寄送发生的状况。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6-07-23 01:05:00
当然查是一定要查的 ,只是这流程应该要再缩减 ,明显没犯罪可能的事情就不该有这一长串流程
作者: Bluetrees (蓝树)   2016-07-23 01:17:00
有些的处理方式是检察官收案没传唤被告就处分。但是后续的送高检署再议程序,基本上与被告都无关,是地检署检察官自己送高检署再议,而且高检署也不会传唤被告去高检署开庭的。至于流程问题的缩减涉及法律规定的问题,要讨论可以写文章了。但是针对送高检署再议这个部分,别误会高检署会再找被告去开庭或要求被告处理什么事情,基本上可以简单归纳为地检署向高检署的文书作业而已。而“明显没犯罪可能”,是寄送十包以内?二十包以内?含的是第三或第四级毒品成份?由谁决定没犯罪可能?又由谁审核? 还是航调站自己就可以决定单纯寄送几包没问题就算了?
作者: masterkey (小破)   2016-07-23 01:25:00
B大专业!
作者: Bluetrees (蓝树)   2016-07-23 01:25:00
很多程序面的规定不是为了浪费资源,而是为了避免人谋不臧。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6-07-23 01:28:00
我完全同意你说的 ,但如同柯p所说的 ,任何事都有改进的空间 ,这是我的想法而已 ,没有其他意思
作者: Bluetrees (蓝树)   2016-07-23 01:31:00
当然这种案子出现的基数多了,主管机关应该要想办法去解决这类型的问题才是正办:)
作者: jasonpig (柑仔人)   2016-07-23 01:46:00
没错,你说的是 !
作者: master32   2016-07-23 02:08:00
检察官真辛苦,认真工作还要被网友酸
作者: CasioMan (卡西欧熊)   2016-07-23 02:11:00
以为来到法律板
作者: wangdon (wangdon)   2016-07-23 02:20:00
光看到地方法院不起诉,我就已经觉得好笑了! 案子根本就还没进法院啊! 囧
作者: IminXD (当一切都失去意义)   2016-07-23 02:24:00
所以这个感冒药到底可不可以买...
作者: nrxadsl (异乡人)   2016-07-23 03:14:00
当然不能买啊,买了你就…
作者: nordy111 (大姐总比大婶好)   2016-07-23 03:15:00
所以那个感冒药旁边的胃肠药K有连坐吗
作者: passenger10 (こばやし)   2016-07-23 07:54:00
最近感冒刚好在吃............
作者: wtfconk (mean)   2016-07-23 07:59:00
好在有推文说明,不然差点也对检察官开嘘惹XD,不过政府单位整人民的状况不是没有,尤其以卫生局利用药事法欺负民众的案例最多,随便孤狗就一票苦主,我身边也有人衰小被弄,烂主管机关不会良善管理只会故意入人于罪
作者: Snoopy1111 (Snoopy1111)   2016-07-23 08:53:00
你看到五包感冒药,他们看到五包疑似毒品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6-07-23 09:00:00
检察官没业绩! 我是不是走错世界! 这个有没有我不知道但实务上就是一推人起诉越多业绩越好还有麻黄素这种东西在其它国家要看法律台湾也是一推药品在用
作者: clairehao (加油!!)   2016-07-23 09:08:00
只有百保能 却也放另一款 误导消费者 要不要所有药妆都摆上去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6-07-23 09:21:00
麻黄素这种东西!在台湾中国日本都很常做感冒药的用途!就是说用量多它是毒品!用量少就是药物!中国古代最出名就麻沸散!要不是台湾法律上实务上的[有罪推断课本不是大家都在教无罪推断!怎实务上99%都是有罪推断!
作者: eyebar (#)   2016-07-23 09:26:00
自以为是小事不作业,等到变成大雪球再来讨骂吗?不是针对这件事,但我觉得满多事情都是这样爆发的
作者: bkt800216 (基哩瓜拉)   2016-07-23 09:29:00
还是想请问一下,这个案件是由于邮寄的关系才会被约谈吗?如果是一般用托运或是放在手提袋里面就可以了?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6-07-23 09:31:00
看人!它要这样搞!硬柪你入罪也是可以!跟蚊香事件一样!药事法就出现!金鸟蚊香是连台湾都代理一样的!只不知道金鸟是不是台湾药厂做的
作者: sunnyday1120 (momoni)   2016-07-23 09:48:00
从日本寄药品年年开始已有管制,好像还得准备药品证明的资料,要自用就自己托运回台吧!省得麻烦是去年开始管制(手残
作者: ggyy744 (我是粗残哥)   2016-07-23 09:58:00
检查官再议是怎样,恐龙检察官
作者: jerrywin (正义中肯柯文哲)   2016-07-23 10:12:00
楼上的智商跟记者一样吗 法盲的话看一下推文解释好不好
作者: illt (illt)   2016-07-23 10:16:00
真的是恐龙检察官!国家浪费一堆资源在整老百姓
作者: ROCAF (宅宅军曹)   2016-07-23 10:44:00
可以跟选区立委反映修法 如果他们也想带药回来的话
作者: yvonne010   2016-07-23 11:22:00
所以自己旅游放行李箱带回来就可以吗?
作者: sate (我的青春我的汗水)   2016-07-23 11:38:00
我都只有买三包!
作者: piaoxue323 (Melanie)   2016-07-23 12:37:00
都不行买 就算放行李箱也一样
作者: guanghagrid (深蓝色日光)   2016-07-23 13:48:00
台湾本来有一款鼻子过敏的药也有麻黄素,但真的被大量购买去炼毒后,现在变成处方用药了,但也不到变成非法使用。
作者: KIWAMI (俺は京都へ行く!)   2016-07-23 16:01:00
算了吧,配上三级毒品不敢升级(怕监狱爆炸没地方关),实务上报过吸毒制毒的案件看条子处理的鸟样,这种麻黄素什么的就只是扰民,牺牲一般人的权益什么也没得到的鸟法,鬼岛真的特别多ww
作者: yanchu (chu)   2016-07-23 22:36:00
药事法是立委订的,检察官卫生局只是执行的人
作者: Mertha (Mertha)   2016-07-24 09:26:00
检察官并不闲,也只是依法办事。若觉得药事法扰民,就请去找自己选区的立委反应推动修法,不修法该骂的是立委,而不是必须依照法条办事的执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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