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左右的时候回到台湾
下飞机的时候才突然惊觉少了一样东西
仔细回想之后
我好像把摄影机留在日本的饭店了...
发现的时候立刻在桃园机场寄了e-mail
下午有接到饭店的工作人员来电,说有找到
但是他也说日本有法律规定不得寄电子设备回台湾
电子设备包括摄影机、相机 etc
也就是说无法借由国际运输把摄影机从日本寄回台湾
但是我看过很多人的Blog中有提到
像是买了苹果的液晶萤幕 直接用日本邮局寄回台湾
或是买了电锅或电脑,因为太重也是直接邮寄回台湾
既然这样的话
日本是否真的有法律规定不能寄电子设备 如 摄影机 到国外
还是只是我住的那个饭店没有帮忙寄送货物到国外的服务?
他们有帮我找到且保留已经很感谢了
如果真的不能寄送的话
我就要另外想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