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b-mobile上网sim卡 即日起禁止买卖

楼主: aaaLeopard (三小a的随手拍写)   2011-09-14 22:47:06
如标题:
自公告后 即日起禁止买卖 转让 分摊
再张贴者一律删文处理 别再来信为何被删文
谢谢
原因:
交易纠纷过多
(个人误会让渡规定内容 跟各位表达歉意)
(不过有些细节部份 正在跟日方确认中 确认完会再告诉大家)
作者: happyptt (happy)   0000-00-00 00:00:00
我觉漫天喊价才是板主的原因.因为太夸张了.
作者: happyptt (happy)   0000-00-00 00:00:00
只能怪那些乱喊价的.背包站都没那么贵.虽然我也需要买卖.
作者: happyptt (happy)   0000-00-00 00:00:00
看到那些开八九百.实在就只想嘘它.但又怕被捅.只能->了
作者: dichotomyptt ((  ̄ c ̄)y▂ξ)   0000-00-00 00:00:00
也对啦 B卡 就看谁倒楣出包 告到法院就看谁倒楣我也是反对开放的~"~
作者: dances (honda)   2011-01-28 00:08:00
真抱歉...没看清楚版规就买卖...sorry~
作者: blueslovetw (YuPinLove )   2011-02-07 18:49:00
推辛苦了...这篇也一直写得很称职!
作者: blueslovetw (YuPinLove )   2011-02-07 18:50:00
推错篇 ="= 不是说这篇......这篇说的不与置评!sorry~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1-03-23 01:36:00
喊价不会不要买阿 自由市场 不买自然降价如果是这个理由 也太白痴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1-03-23 01:41:00
这个版上永远不会有投票决定版规的一天 只要3a还在版主
作者: AmaneMomo (艾玛尼)   2011-04-13 09:48:00
我觉得很夸张,只是因为交易容易有纠纷就禁止,试问哪种
作者: AmaneMomo (艾玛尼)   2011-04-13 09:49:00
交易保证没问题的?两边光认知不同就会产生纠纷了
作者: AmaneMomo (艾玛尼)   2011-04-13 09:50:00
而且也不过在这边提出供需的讯息,之后的买卖交易是买卖
作者: AmaneMomo (艾玛尼)   2011-04-13 09:51:00
方的事情,若说卖的是违禁物还有理,连这个都要管很无言
作者: rk0802 (辛普森)   2011-04-22 15:47:00
管太多了吧...版主...
作者: smans   2011-05-01 10:13:00
万一有纠纷告到法院去,版主也许还要出庭作证,又没领薪水..
作者: pstsubasa   2011-06-17 00:03:00
如果版面上都是买卖文,或是一天到晚有人要版主处理纠纷
作者: pstsubasa   2011-06-17 00:04:00
这个版还能看吗?楼上多的是持一己之见的短视者啊!
作者: AmaneMomo (艾玛尼)   2011-07-03 17:28:00
楼上pstsubass请不要人身攻击,你我也不过在发表自己想法
作者: AmaneMomo (艾玛尼)   2011-07-03 17:29:00
罢了,有必要因为跟你的看法不同,就需要说人短视吗?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1-08-01 21:20:00
最好是告到法院要版主作证 请问版主参与什么交易过程
作者: lovebuyjp (lovebuyjp)   2011-08-01 21:21:00
要作证也是站方 跟版主有啥关系 充满买卖文不会限制下?
作者: khuntoria (维尼夫妇)   2011-08-08 11:00:00
楼上怎么知道版主不用去作证啊? 好厉害喔
作者: khuntoria (维尼夫妇)   2011-08-08 11:01:00
至于充满买卖文 我用[买卖]二字去搜寻 18000篇中大约只
作者: khuntoria (维尼夫妇)   2011-08-08 11:02:00
有不到一百篇 不到1% 请问[充满]的定义是这样的吗?
作者: Kerry906 (KK)   2011-08-09 23:02:00
管不动干脆禁止 有台湾政府的味道
作者: hchs31705 (HCHS58317 班版开了)   2011-08-16 14:51:00
你怎么不给点建议怎么管 有台湾选民的味道
作者: pstsubasa   2011-08-17 21:50:00
这世上真的有人很容易被人身攻击到,目标过大?
作者: Kerry906 (KK)   2011-08-18 00:31:00
也对 待我拟订策略后提供版主参考参考..
作者: ting81 (ting)   2011-08-18 14:23:00
他如果会参考你意见这里就不会被说一言堂了
作者: ting81 (ting)   2011-08-18 14:32:00
等等 证人本来就是不一定需要出庭的 不是?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15:07:00
大家转去mobilesale板买卖好了
作者: miaflash03 (酒店玛莉)   2011-09-15 20:26:00
这样以后好不方便喔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00:00
官网第2条先定义bmobile,bmicro等SIM卡为期间制的商品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02:00
第14-1说明期间制的商品的利用权可以让渡给他人
作者: richardchiu (new user)   2011-09-15 22:06:00
不过有提到转让要按他们公司的手续,不知道手续为何??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0:00
转让只要打电话给他们公司就好了 所以不知道是不是我日文太差还是他们规定太奇怪 他14-2条是说charge商品与月额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1:00
课金制商品若有通话(打电话)等商品之综合等 则不得转让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3:00
只能上网的卡转让 网络上有人有经验 该公司也没说不行到是需要通话的那种 就不能转让给他人使用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4:00
至于转让手续 我记得是他会再寄一封确认信给你 等于再次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5:00
去开通一次 只不过剩下的使用时间是那张SIM卡前一个人用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6:00
剩的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5 22:17:00
是可以让渡的 只是要办手续而已 为了确保使用者身份而已
作者: A508529 (ななな~ななな~なな)   2011-09-16 00:26:00
与其说规定 交易纠纷问题还比较大
作者: A508529 (ななな~ななな~なな)   2011-09-16 00:27:00
很多中间人买了用完不看规定就急着脱手赚钱
作者: Irene1030 (快乐跳恰恰)   2011-09-16 10:32:00
QQ 一回来就不能卖了
作者: catlley   2011-09-16 15:36:00
正准备要卖就不能卖了 OH
作者: pppgto (pppgto)   2011-09-16 23:41:00
我也是...怎么这么不刚好..><"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33:00
我也说说我的看法好了 我当然不能说某版版主把某版当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34:00
个人版在搞 但关于该件事 该三小a版主以日本该产品之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35:00
相关条款来限制乡民在台湾地区交易买卖 这是很奇怪的逻辑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40:00
因为相关法条或法规都是属地主义 日本官网的限制来禁止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42:00
乡民们在"台湾地区"交易转让 简直匪夷所思 难不成台湾还是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43:00
日本殖民地 举个例子:马国法规禁止回教徒饮酒 难道马国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44:00
回教徒来台湾饮酒 还会受马国法规限制? 岂不怪哉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48:00
我应该不会有交易该东西的问题 但如乡民对这禁止事项规定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08:50:00
有意见 还是建议乡民去组务版申诉 以维需要交易的乡民权利
作者: gucci2 (Median Voter)   2011-09-17 10:42:00
我的看法是,以版主角度无非是避免贩售此卡造成版面混乱和交易纠纷.但有供给就有需求,建议日后这类议题开放版友讨论
作者: gucci2 (Median Voter)   2011-09-17 10:45:00
和投票决议,多了这个过程一方面让板规制订更透明,大家乖乖照决议的游戏规则走
作者: A508529 (ななな~ななな~なな)   2011-09-17 11:26:00
还有其它版面可以卖 不是单日旅版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28:00
当得这么累就不要当好了 为什么不能投票而是版主个人心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29:00
证? 前两个星期有版友使用两个不同人ID卖两张卡同IP也莫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30:00
名奇妙被砍 这件事情我连备份都来不及你就毁私灭迹人家当时也没有违反规定 你就乱砍文 既然禁止买卖那那些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31:00
经由版上得知bmobile而购入的人 这段期间的损失谁来负责?你一个版既然要禁止买卖就应该给人家缓冲时间 而不是突然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32:00
就喊卡 不让买卖 造成更多人的不便 要不就推文买卖 再者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33:00
买卖文要限制应该具体说明时间 好让那些已经下订人有后路
作者: harry901 (harry901)   2011-09-17 12:34:00
版主跟本不需要管消费纠纷 游戏规则定好就行了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01:00
楼上h大 你可能不知版主很"尽责" 砍人跟砍文 双砍很快的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02:00
觉得有损及自己权益的事情 要尽快备份 像版上某些文或是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03:00
我跟版主之间来信件 我都有备份 免得到时没电子纪录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04:00
要申诉或是检举都很麻烦的 最怕是电子纪录被窜改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10:00
另外g大跟h大说为什不办个投票 h大又问为什靠的是版主个人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11:00
心证? 这件事你不用怀疑 在之前已有版友质疑该版版主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13:00
已把日旅版当个人版在管了(有文可查) 等一下某人放大绝
作者: pptbleu (蓝色)   2011-09-17 13:15:00
不爽不要来这版 那就不好了
作者: WALKER2 (Final)   2011-09-19 00:51:00
可以到mobilesales版看看
作者: shawncarter (Duffy Huang)   2011-09-28 13:45:00
这个不太合里吧
作者: imjoe   2011-09-28 21:40:00
莫名其妙!
作者: koria ( )   2011-09-29 12:06:00
支持板主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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