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24-06-30 01:08:19“6/30前副本可理赔”
这句话经常在某家业务不约而同的听到,不知道是不是内部教育训练要他们这样说的。
我一开始觉得多讲这句话跟本废话
你都限投保要当第一家了,正本副本有差吗?
后来实在是太多这间的业务都这样讲
我又重新再想一次:
好像真的有猫腻 有玄机
按照金管会的说法,7/1之后改采损害填补法则,可以买多家实支,其总赔付不能超过实际?
出
目前讨论出来是以送件先后在正本上盖章或者给予赔多少的证明
假如之后只管控7/1以后成立的保单理赔时不得超过实际支出
对于投保家数没有限制。
那有可能我在7/1后再加保一家实支
然后收据申请正本与副本
副本给这间(6/30以前投保,且条款本来就可给副本)
正本给7/1之后投保的
不就又绕过去了吗
你送件就会被系统挡掉了~现在是直接公会连线,马上可以查到你是否有投保
作者:
zip00000 (块陶呀~~~)
2024-06-30 09:09:00没有绕过去这件事,第一家就是收正本有想法是好事,只是实际上很难执行
作者:
dslrer (dslrer)
2024-06-30 10:16:006/30前还有两家副本的实支可以投保,这是公开的事情没什么猫腻、玄机,不需要想的那么复杂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24-06-30 18:02:00没绕过去 你已有实支的话7月后就不能再买了解旧买新不会上演啊 通常都是旧商品的保障内容比较好
作者: red1986 (RED) 2024-07-01 16:08:00
怕旧的实支额度太低(比如3万)...
送件挡掉的不止是理赔吧?核保也应该挡,不然保心酸的吗?
作者:
rongzi (生活要惬意~)
2024-07-04 00:01:00如果之前不小心买成不保证续保的意外实支,是不是会建议解旧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