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在无号志路口与70岁的阿婆发生车祸,双方都有受伤,家母伤势比对肇严重的多,根
据初判表我方肇责应为3对肇为7(因家母为主干道且对方到路口也完全没有减速),一开
始有申请调解对方用了很鸟的理由跟我方延了两次调解时间,我方皆配合,因对方事故发
生后都说交给她的业务处理,经我方保险公司查询也确定对方有第三责任险,但我方一直
没收到对肇理赔员的联系,于是我就主动联系对方保险公司,一问知下对方业务根本没去
帮她出险,但对肇的理赔员还是有请我将相关资料交给他,谈下来的金额约还有10万的差
距,然而我方也没有说一定要坚持这个金额,希望到调解会谈,但对方就一直耍赖不出席
,在第三次调解前突然收到警察的通知说对肇对我方提告过失伤害,说我们要求的赔偿金
太高,我们去警局做笔录时也同时对对方提告,目前离做完笔录已快两个月还没收到开庭
通知,第三次调解对方依然缺席,根据对肇的理赔员说法是他愿意赔对肇出席,但对肇说
资料都交给业务但联系不到业务,整件事就是推来推去,于是又请我方的保险公司查对方
有无出险,结果依然是没有,总觉得对肇的理赔也有在暗中作梗
在等待的过程中很煎熬,因光是医药费就已花16万,想请问若到时法院判决下来,对肇名
下无任何财产及存款,能请求法院强制对方执行第三责任出险由保险公司理赔吗?还是说
只能自认倒霉遇到无赖呢~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