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板规修订规划及板友意见表达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05 21:21:34
各位Insurance(保险板)板友,大家好,我是新任板主,也是初任,所以尚在摸索相关
规定及指令,若板友有发现板上相关违反板规行为,烦请在置底检举区推文提供,我会尽
速处理。
因本板板规已逾二年有余未曾修订,目前规划欲修订板规内容如下:
一、原二.发文格式7.[新闻]说明新增“转录新闻,一人一天1篇为限,并发表30字新闻心
得。”
二、原二.发文格式8.[资讯]说明新增“转录资讯,请附上连结,一人一天1篇为限,并发
表30字资讯心得。”
三、原三.罚则6.禁止滥用推(嘘)文、随意删除或修改推(嘘)文。但违规文章的嘘文
、删除广告连结,或经原推文者要求删修者,不在此限。修订为“禁止滥用推(嘘)文、
修改推(嘘)文。但违规文章的嘘文,或经原推文者要求删修者,不在此限。”随意删
除推文规定与板规3-3重复,另广告连结推文即属违规,不应由发文者删除,故修订。
四、原三.罚则12.转录新闻,一人一天1篇为限。修订为“张贴、转录新闻及资讯者,需附
上连结,一人一天各1篇为限,并发表30字新闻心得。”,并新增罚则“违者删文,屡犯者
劣退。”
五、修订罚则三.1“标题、文章及推文内,不可用明(暗)示公布或要求:站内信、电话、信
箱等联络资料,或保险(保险经纪人)公司、业务员执业介绍及连结(包含但不限于公司
网站、社群网站及营利之粉丝团等)。
欢迎来信索取资料亦禁止。但讨论之必要,后段不在此限。”
禁止指向个人的营利(包含但不限于公司网站、社群网站及营利之粉丝团等连结)或业
务推荐、介绍行为,违反者视同业务自介。
发文自介为业务、自表业务身分(均包含但不限于保险经纪人及其业务员)等明(暗)示及
指向个人的营利或业务推荐、介绍行为:初犯者劣退及水桶365天
累犯者劣退及永久水桶
六、新增一、主旨:本板公益之释疑
(四)关于符合上述本板核心价值及公益之文章,列为本板优质文章,板主予以设定置底以利
板友方便阅读,视为符合本板公益。

*[1;37m针对各年龄层分析探讨不特定保险商品组合之文章或文章推文推荐数达50以上
,并符合本板之核心价值及公益情形下,且经板主审核确认后,可列为优质文章。*[m

经板主设定置底之优质文章,原则上不应随意变更其文章内容,但考量保险商品频繁推
陈出新,有定期更新之需要,故文章标题后段应显示更新日期,并通知板主再次审核确认。
于板主审核确认前,得暂时取消置底。
有关“三.罚则1.禁止征求业务或客户的征求文”及其他之相关罚则是否需要修改,板友
亦可推文平和表达意见,俟有共识再纳入修订。
若有其他需新增、修改之内容、罚则,板友可在公告下推文或站内信表达意见。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5 22:35:00
辛苦了推建议最常出现的征求业务类等违规可循小组长代理期间模式设置底检举文,统一于检举文内推文留下文章代码+违规样态+违规IDhttps://i.imgur.com/G0Ij1Gc.jpg节省板主处理过量站内信时间https://i.imgur.com/umFMi2k.jpg也支持一律不接受站内信检举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08 09:49:00
目前板规内容优化中,将之前错漏处修正,若板友对三.罚则的处分额度高低无意见的话,即不再做调整,新版板规预计本周六(10日)公告施行。另检举事宜,依板友Answeme建议,已置底检举区,方便板友推文检举。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6:32:00
举手,想请教发文被置顶后,本板规容许再编修内文吗(除修正错字不影响原文文义之外)?又,现行板规明定“禁止指向个人的营利‘或’业务推荐介绍行为”,由此可知,目的在排除营利行为,而营利行为并不限招揽保险行为,借由文章内容直接、间接连结社群网站有营利行为的粉丝团,本板是否应该禁止?且板规亦明定“发文、推文”自介为业务、自表业务身分等明(暗)示,至少水桶365天,但自介若为“合法执业之保险经纪人”,或者为“未合法领有执照之经纪人”,是否构成水桶365天要件?抑或者本板只规范处罚合法登录的保险业务员?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02:00
+1,也希望重新针对保险板规提及的"个人的营利行为"直接以本板设立走向,明定范围在为其本人经营或其服务的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延伸各通讯处及团队导购各型保险商品之营利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04:00
谢谢楼上捧场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04:00
除此范围外非为其经营及服务保险行号导购保险商品之利益皆不需受保险板限制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06:00
那到时一定很多组双簧演出XD好期待A大开示,如何界定是本人经营或服务范围?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11:00
有心分身帐号还是逃不过我们的火眼啦,保险板也就是做到避嫌就好,不需要连非商品导购的文章都计较人家的收入实际从业就会留下纪录看有没有人要揭穿罢了,论坛就给个基本底线定义清楚就好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13:00
以前总怀疑民代素质那么差,凭什么制定规范人民的法律?后来才知道,真正草拟法案的,其实是受过专业教育的法案助理不用分身帐号,只要找搭档就好,例如保经业务搭档寿险公司业务既然要设下限制,至少平等原则跟明确性原则都要谨守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17:00
之类的 存心要在这里演好双簧也是要下苦心 有火眼金睛在不好混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19:00
而且对特定人网开一面,却禁止专业经验都处于劣势的一般消费者征求业务,不就本末倒置?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19:00
总之只能认ID的情形 下,支持非本人经营非本人服务的保险行号,其他非导购保险商品收入不限制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21:00
https://i.imgur.com/hkE6XUH.jpg 再怎么火眼金睛,也是会误判呐那如何界定服务范围?我们应该是讨论板规,而不是讨论超能力吧?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22:00
就意见表达完了 供讨论非其服务的保险行号 服务就是在职才算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24:00
应该禁止所有与营利的行为,才能呼应本板公益目的的要求那怎么界定在职?要实名制,发言者都要出示公会的登录纪录?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27:00
何必呢,你是士农工商医生卖菜卖面包来这里分享保险文章,人家认出来去找你买菜买书订阅文章看病吃面包,又不是为了赚保险商品利益不需要计较别人这种非导购保险商品收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29:00
那板规何必强调公益、又何必对公益释疑并例示?如何界定导购?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30:00
我和你的2种看法可以给大家讨论,最后看投票折衷或如何都可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36:00
不过我觉得你说的很好,实名揭露自己登录的公司,或者合法执业的证照名称跟证号,这也是公开的一种方法,避免没有登录业务员从事招揽行为,或者,未领有保险经纪人执照却从事经纪人业务之行为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37:00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08 17:39:00
谢谢板友zivking及Answerme的建议,思考一下内容如何修正让人易懂,晚上在这更新,若明日无其他意见,始并同修正。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39:00
原板规也算有说明了,就是不管你什么身份发文推文不可以指向特定业务,从此方向再清楚解释也可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42:00
板规既要修正,就要从规范目的跟体系化着手,平等原则跟明确性原则是最起码的要求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7:47:00
ok征求业务文需求如果真的很大,是可以参考营业员broker板联署开板也不错,推荐大家开板我也愿意参与你们联署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7:58:00
可以啊,保险板就留下来讨论法理跟理赔就好反正业务员都只在菜单文下面推文跟站内信一边检举征业务文章,一边捍卫营利行为,这价值观也太错乱了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8:06:00
一直计较别人的收入又不是靠卖你保险商品,板规这样不准许文章推文指向特定业务就够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8 18:14:00
难怪中国的疯狂小杨哥不断授权转贴影片,他要流量转贴的人要营利,真的是产业链啊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8 18:22:00
就珍惜生命 戒断中国流量片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08 22:07:00
参酌板友zivking及Answerme建议后,新修订上述编号五(罚则三.1关于“业务”及“指向个人的营利”一词之解释叙明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00:51:00
辛苦了推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03:42:00
那文章被“板主认定”置顶后,原作者可否再编修内容呢?当然著作人的著作权应予以尊重,但板主置顶意义在板主看完文章后认为重要予以标注置顶,倘容原作者再任意编修,无异将板主文章置顶行为视为对著作人主观意思的背书,故建议板规增订:“经板主认定置顶前,板主应先取得发文者同意;经著作人同意置顶后,禁止再行编修标题及内文”,以彰显板主置顶的权威性,与保险板公益客观性。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09:55:00
不需要 文章置顶不代表原文作者要放弃文章编修 除非内文触犯板规处照板规处理即可既找不出增修违规处,不需刻意搬龙门硬增规则使其违规若不能适应PTT各讨论板向来皆有持续更新置顶置底文的存在,可直接回复其更新内容有何不适合继续置底,自然会有公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18:00
你是不是担心以后没生意做啊?什么叫龙门?置顶后再任意编修,不就把板主当空气?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20:00
我意见表达完了 保户也不用卖保险商品啦 供大家参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21:00
有人要讲著作权,限制置顶后再行编撰,影响你那个著作权?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21:00
你直接去回复置顶文看更新内容那里不适合,说不定大家也认同,自然就不会再置顶,不需要找不出毛病硬设规则ptt不是第一天保险板也不是唯一有持续更新置顶文,持续更新是作者愿意分享自己的时间和资料整理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23:00
我说啦,置顶本来就说板主的裁量权限,置顶后再任意编修,就是把板主当空气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24:00
你愿意也可以产出超越其他置顶文的文章,自然就会置顶你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25:00
那你就错了,规则不是这样用的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26:00
期待你多逛逛ptt,多发一些超越置顶文的好文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29:00
硬设?明明就写手、保经业务产业链,还怕被搓破?一般消费者不知板规征求业务,马上风风火火检举,放大抓小,把保险板当成禁脔,粉丝团还强调PTT ID仅此一家上次某网友心得文不小心搓破写手收费咨询,下面一堆业务如惊弓之鸟,真的笑死人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31:00
既然你都知道谁是公开id的人,可以直接举证的事情就举证,不需要提不出证据挑不出毛病就硬要推新板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32:00
检举跟板规建议有何直接关联?请问检举是向金管会检举还是跟板主检举?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33:00
人家放弃匿名id的身份,也更方便你可以直接用实名查证,何乐不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33:00
硬要模糊焦点,真是司马昭之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34:00
板规有规定匿名吗?还是现在要修正板规规范实名制吗?有些人以检举为乐,可不见得每个人都喜欢做这种事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35:00
既然都说不出来置顶文作者和内文更新,违反了什么规,硬设规则就纯粹想使其违规而已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37:00
建议修正板规,你没看懂标题文字吗?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37:00
我也意见表达完了 供大家参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0:38:00
还好吧,比起整天以检举征求业务为乐,修正板规不让专业板成为保经业务禁脔,我觉得更有正当性跟必要性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0:38:00
ok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09 10:58:00
目前争议点有二:1.zivking建议文章经板主置底后,禁止原贴文者再行编修标题及内文。2.Answerme建议文章经板主置底后,原贴文者仍可持续依现状更新内容,唯更新后内容仍需符合板规。针对上述1、2之建议,其他板友有新见解请推文说明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1:17:00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1:25:00
人家是单纯的“资讯整理”,本板的置顶文章可是“主观的评论”,两个基础不同,根本没有可比性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1:28:00
你多逛逛 看你是想限制评论还是限制编修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1:29:00
主观的评论经板主认可置顶后,若再容原著作人任意编修,不但将板主当作空气,无异为文章无限背书,这就是需要禁止再行编修的目的,不然就回自己粉丝团,你要怎么编修没人管得着,既要从PTT引流量,又要保险板让你随意编修,这就是把保险板当禁脔我主张“文章置顶后禁止编修”,怎样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1:33:00
你多看清楚 置顶文既没有违规导引粉丝团,所以你也举不出那里违规,相反在其他网站粉丝团愿意自主揭露在PTT帐号本来就不违规而且还能提供读者实名查证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1:35:00
没人在乎引不引导在乎的是:“经板主认定置顶后”,板主置顶本身就是一种审查行为,审查后岂容再任意编修,否则就开放手动置顶啊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1:37:00
总之你自己先多逛逛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1:38:00
都讲那么多还在刻意曲解为“有无违规引导”、“实名”、“揭露身分”,很难想像不让人怀疑目的何在!保经业务员真的要自立自强,PLP他也不会把资源释出再多的讨好,只是显示自己可割可弃没有价值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1:53:00
以上做个保户我都不需要啦,保经业务需要开板欢迎找我联署,专板成立前需要置顶设暂时征业务专区我也支持,唯独关于文章有违任何规则请明确举出,举不出违规不同意再设规则而使人违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1:59:00
没人在乎你是不是单纯保户,对的事就是要做https://i.imgur.com/xfCmnmI.jpg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00:00
你对你全部都对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00:00
板主都整理好争点,就是“文章置顶后是否可在编修?”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01:00
那就参考啊其他板就是可以编修更新 管你有没有评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02:00
不知道你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刻意曲解为“哪有违规请明确指出”现在又放大绝:“你全都对”这叫讨论?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03:00
你对啊 你举不出违规的都对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04:00
https://i.imgur.com/nQ6rJDX.jpg不容许删除编修他人文章,依举重明轻法理,编修置顶文章亦不容许我们讨论是“板规是否修正禁止编修置顶文章”,你再三曲解为有无违规,是不是急了?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07:00
ok 很棒 你找出违规了 提供文章代码违规态样,违规ID,祝福你检举成功期待违规文章被尽速处置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08:00
再者,如果依你逻辑,他板没有规定,本板就不得禁止,那PTT授予各板板主修订板规就是无意义行为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09:00
期待你检举的违规文章被尽速处置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09:00
现在转移话题了,你是不是急了?我们有讨论到检举吗?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11:00
期待你善用板规和站内信及置顶检举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12:00
我跟你最大差别,是你热衷检举,而我是针对板规修正提出建议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12:00
很好啊 你找出违反的板规了就快让违规文章消失你只是知道根本检举不成 文章内根本没有修改任何他人推文,胡乱凑板规检举也不会成立而已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14:00
我们不是在讨论板规修订吗?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14:00
那就参考啊其他板就是可以编修更新 管你有没有评论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17:00
那PTT赋予各板自行制订意义何在?而且你都是举业务员横行的板当例子https://i.imgur.com/gjasuRy.jpg检举区是你的领域,我们不敢涉足主观的评论涉及价值判断,板主审查后置顶,那表示板主审查后同意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19:00
业务需要的是专板 欢迎来联署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19:00
不跟你玩了,我要来吃饭了你发起连署啊你发起,我马上帮你连署,工作权是受宪法保障基本权,“合法登录”或“合法领有牌照登记执业”的业务跟经纪人都有工作权利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21:00
你先吃饭吧别人的饭碗别人会着急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3-06-09 12:22:00
哦,“合法领有执照登记执业”经纪人是营业自由啦,更正一下当然着急啊,吃饭是人性尊严,更高于宪法基本权保障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2:24:00
急就慢慢吃
作者: max70937 (小风)   2023-06-09 13:01:00
不赞成增加禁止编修规定,若板主觉得作者编修后不符合板规,板主可移除置底。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09 14:17:00
参酌板友zivking、Answerme及max70937等人建议后,新修订上述编号六【一、主旨(四)优质文章及置底相关说明】
作者: Answerme (出租--近東吳城中西門町)   2023-06-09 14:51:00
辛苦了 推
楼主: awei181 (awei)   2023-06-10 14:23:00
板规已更新公告,此公告锁定推文,有相关意见站内信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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