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宏泰薰衣草用文字游戏粉饰2.55倍的暴涨!

楼主: t1234567 (TCM)   2022-11-23 14:18:45
“调幅比原始费率高了1.55倍”,这个说法容易引人误以为保费仅是变为原费率的1.55倍
,实则是2.55倍。1.55是宏泰坚持的文字游戏。
依“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第20条,费率厘订的修改,若属重大变更者,必须申
请核准,而非备查。调整费率在国内没有经验,更何况薰衣草高达155%的涨幅、去年才引
起的轩然大波、重大裁罚未满一年,持续欺骗保户涨价已有金管会同意,情节重大,金管
会自当以重大变更认定。如果这样还不算是费率厘订中属重大变更者,则修改费率厘订再
无重大变更,法令规定其中属重大变更者必须申请核准,形同具文,永无适用之日。保户
被迫在涨价前必须决定是否解约、转换保单,金管会允许宏泰先涨价再备查,权益侵害早
已造成。
我国保险业未臻成熟,采实体监督,长年期医疗险调整费率需约定上限,甚且只敢约定上
限20%,还没有保险公司敢动用;一年期保证续保却可以任其无上限涨到155%,这还是实
体监督吗?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不是只有适足性合理性公平性,尚有稳定性原则金管会忘
记了吗?
涨保费有本质的问题,而非仅程序的问题。金管会今年新增订的费率调整控管机制仅
规定了标准作业流程,只要拿过去3~5年的实际损率“证明保费收取不足”,依规定通知
要保人,就叫做“依规定调整费率”,赔多少涨多少,确保保险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保户接到宏泰通知“金管会已同意、通过、核准”的假消息,业务员被告知“只要在医院
,必要性的医疗行为就赔”都是事实,宏泰凭什么扬言提告,作贼喊捉贼,倒打一耙。请
薰衣草保户加入自救会集体申诉!
https://finance.ettoday.net/news/2385921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22-11-23 14:39:00
加油,精神上支持你
作者: NASHISMAGIC (nashisgood)   2022-11-23 15:10:00
精神支持XD
作者: MSme (MH)   2022-11-23 15:40:00
高1.55倍不就是2.55倍吗,我记得小时候是这样学啦XD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11-23 16:57:00
你们有没有请律师啊?明明保险商品销售前作业准则第8、9条在前两年修正增订保险公司引用经验率来源跟范围,增订理由为何?薰衣草开始销售时点适用的销售前准则是那一年,如果他所引用的经验率是旧版,当时固然没有限制以国内资料为主,也没限制范围是3-5年,那当初他的经验率是从哪里来的?再比较同期销售的其他家同类保险商品,其他家的给付项目有几个保费是多少,薰衣草的给付项目是几项保费又是多少?如果薰衣草给付项目比别人多,费用有比较低,那你们就可以有更坚强理由要求说明当初的经验率资料来源,如果保险公司无法说明,那他就是权利滥用,明明当初可以严谨的订定费率,但是却不作为,保险公司本来就有能力及专业引用合理经验率却不作为,难谓不是故意,只卖3、4年却说要调整保费,依据权利失效理论,保险公司自然无法主张依情势变更条款调整保费,因为这是你本来应该可以做到,却不去做,当然不可以滥用权利。这些是你们自救会该主张而不去主张,但却用无关痛痒理由三不五时来洗版,真心建议自救会先开会,找专业律师咨询并寻找消保团体支援,然后依消保法团体诉讼规定,由消保团体提起诉讼,比你们乱写一堆洗版,把好牌玩到烂方式好。记得除了民商法专长律师,也要找专长行政法的律师咨询你们这个一定要提起诉讼,然后依据禁搭便车原则,让不愿上车讲风凉话的业务无法享受到你们抗争后的果实然后用PTT网页版找当初在保险板推荐的文章当做证据
作者: meafly ( )   2022-11-23 21:02:00
谢谢您的建议,薰衣草于107/12/27上市,适用106/11/8版本的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及107年8月20日版本的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当时对所引用之经验资料规定是“应采最近三至五年统计资料。但无最近三至五年统计资料者不在此限。”自救会有咨询律师与专业精算公司,法律诉讼会进行。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11-23 21:34:00
没有吧?107年12月上市商品应该是用106年的销售前作业准则,下一次修正就109年,所以是用106年的法规。你们要看的是保险法授权制定的作业准则,公会的自律规范只是补充(实际上不管你们的事)。另外宏泰不是新公司,薰衣草之前应该也有实支商品,你们可以找找比较费率。至于227什么的就不用打了,因为你们在缔约前都给你条款样张,也给你们审阅了,而且要保书里面也有你们同意审阅或放弃审阅的签名,除非个别保户有证据证明该招揽业务员有告知不必理会227,否则打不实招揽浪费时间。你们真的要找律师咨询,然后找消保团体团体诉讼,争议点在虽然有约定情事变更条款保险人可以调整保费,但是“假设”当初预计的损失率根本就偏离同业太多呢?这些需要找专精保险“业”法跟行政法专长的律师咨询,你们自救会我看都没进到问题核心,这样搞只是累死自己,然后一直洗版一直被冷嘲热讽,实在让人不忍https://i.imgur.com/U1sFpLO.jpg106年根本没说要3-5年,你们真的找律师咨询了?https://i.imgur.com/HpZjKqi.jpg现行法: https://i.imgur.com/JaJozSk.jpg然后,要告就要真的做到,不要打假球
作者: meafly ( )   2022-11-24 06:26:00
谢谢您的建议,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一直以来都规定“所引用之经验资料,应采最近三至五年统计资料。”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作业准则是直到今年3月29日才把上述第184点引用之经验资料应采最近三至五年统计资料,以及后来又新增的引用国外相关资料之规定订入准则中,谢谢您提供建议,自救会一定会进行诉讼不会打假球。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你不是在跟宏泰对抗,你是在跟金管会对抗,你知道吗如果金管会都说可以了,你怎么对抗金管会如果体况可以,那就换别家如果体况不行,那正好,表示买实支不浪费钱
作者: vicki780214 (furen)   2022-11-24 13:32:00
高调
作者: linyakon (有多疲惫 关灯才发觉)   2022-11-24 15:20:00
帮高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11-24 16:00:00
“人身保险商品审查注意事项”顶多只是行政规则。因为人身保险商品审查注意事项是依据保险商品销售前作业准则第18条制定(注意事项第1条参照),而销售前作业准则则是依保险法授权制定(作业准则第1条),所以销售前作业准则是基于“法律”授权而制定,对外具有法律效果(行政程序法第150条第1项),反之,商品审查注意事项的母法(销售前作业准则)既已是授权命令,基于再授权禁止的法理,本身就无拘束不特定人的法律效果。再查销售前作业准则第18条规定:“保险业送审保险商品时,应依相关法令、主管机关订定审查保险商品应注意事项…办理”。就其所用文字,其实就是主管机关本于职权,制定送审应备文件的规定,性质为行政规则(行程法159条1项),对外不发生法规范效力。所以,即便107年8月的商品审查注意事项第184条(还是点?)虽规定:所引用之经验资料,应采最近三至五年统计资料,可是同条但书也说,无最近三至五年统计资料者不在此限,更何况,薰衣草107年12月是以“备查”文号进行销售,依销售前作业准则第15条第1项2款规定可知,备查文号的商品,其实不必经主管机关实质审查,所以你紧咬行政规则规定要引用3-5年经验资料,其实没有意义。最后,无论取得备查或核准文号,其实就是行政处分,行程法92条1项明定,所谓行政处分,乃指行政机关就公法上具体事件所为之决定或其他公权力措施而对外直接发生法律效果之单方行政行为,薰衣草既然有备查文号,他就取得销售该商品资格,你打3-5年,根本浪费时间。而是要回到商品虽有情事变更调整费率的条款,可以先比较同类型商品,是不是存在给付项目比较多,费率没更贵的情形,如果有,再主张原本低费率以保险公司的专业、资力,本来是可以避免的,但你当初订一个背离同业太多的费率,然后卖个三四年就说要调涨,主张权利滥用,用这个去打可能比较有利
作者: sorawang   2022-11-24 16:41:00
推z大好心人T_T
作者: weitse111 (猪皮^m^)   2022-11-24 21:40:00
Z大真的逻辑清楚,反观某些人整天一直争条款白纸黑字就写在上面,再来说当初业务没有特别讲...根本模糊焦点重点就在于如何举证宏泰用明显低于行情低廉售价抢单再拉高保费割韭菜,其他那些真的不必拿来把事情复杂化
作者: robinson (阿呆)   2022-11-24 23:48:00
涨幅很夸张
作者: anderson925   2022-11-25 02:24:00
条款有写,业务员没讲也是会出问题的,宏泰这张保单从销售到理赔到涨价可以打的点不少,加油!
作者: dwochin (if else)   2022-11-25 12:46:00
Z大真的讲得非常清楚 重点必须放在权利滥用而非有无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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