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幅比原始费率高了1.55倍”,这个说法容易引人误以为保费仅是变为原费率的1.55倍
,实则是2.55倍。1.55是宏泰坚持的文字游戏。
依“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第20条,费率厘订的修改,若属重大变更者,必须申
请核准,而非备查。调整费率在国内没有经验,更何况薰衣草高达155%的涨幅、去年才引
起的轩然大波、重大裁罚未满一年,持续欺骗保户涨价已有金管会同意,情节重大,金管
会自当以重大变更认定。如果这样还不算是费率厘订中属重大变更者,则修改费率厘订再
无重大变更,法令规定其中属重大变更者必须申请核准,形同具文,永无适用之日。保户
被迫在涨价前必须决定是否解约、转换保单,金管会允许宏泰先涨价再备查,权益侵害早
已造成。
我国保险业未臻成熟,采实体监督,长年期医疗险调整费率需约定上限,甚且只敢约定上
限20%,还没有保险公司敢动用;一年期保证续保却可以任其无上限涨到155%,这还是实
体监督吗?保险费率厘定的原则不是只有适足性合理性公平性,尚有稳定性原则金管会忘
记了吗?
涨保费有本质的问题,而非仅程序的问题。金管会今年新增订的费率调整控管机制仅
规定了标准作业流程,只要拿过去3~5年的实际损率“证明保费收取不足”,依规定通知
要保人,就叫做“依规定调整费率”,赔多少涨多少,确保保险公司立于不败之地。
保户接到宏泰通知“金管会已同意、通过、核准”的假消息,业务员被告知“只要在医院
,必要性的医疗行为就赔”都是事实,宏泰凭什么扬言提告,作贼喊捉贼,倒打一耙。请
薰衣草保户加入自救会集体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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