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coste (徐芷萱)
2022-08-21 19:01:31嗨嗨,各位版上的菁英,事情是这样的
礼拜五有一台汽车为了闪大车,直接撞路边19台机车,
很不幸我朋友刚好是被撞的第一台机车。
因为机车受损严重,加上我朋友在地居住,
没有机车的话搭uber接驳会比较方便,
但朋友去电询问对方保险公司,
对方保险表示只赔修车费用,不管代步费用,
如果要赔代步费用,那修车费用就不会全赔。
好奇问?
所以如果被撞之后,在机车修复之前,交通移动算自己认赔吗?
那这样未免也太虽了吧,好好停在机车格里被撞,还要掏钱搭车?
保险公司不处理,若对方车主也不愿意负担呢?
因为对方车主当天是说全权交由保险处理
代步费算是因为车损衍伸的费用,这样不算在第三人责任险吗?
找附近的原厂黑店开维修单大灌水下去,灌进去的水就当代步费,也只能这样了2017/11月时我跟你朋友状况差不多也是只能这样补贴自己代步费(我山叶就找附近最贵的YSP,可维修单开阳单跟阴单
作者:
REAW (LoveLoveLove)
2022-08-21 19:47:00就是有一楼这种人,没遇过精明一点的理赔,在那边AB单回原po,比较方便,不代表这是必要的。
楼上说得比较有理,以民事责任要求车主赔偿,车主以保险方式赔给受害者
作者:
ohyoung ( )
2022-08-21 20:01:00一楼直接触法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1 20:02:00受损的机车是新车还是旧车?上法院的话通常计算损害时就会扣到折旧,对受害者未必有利保险公司之所以说如果赔代车费用,修车费用就不会全赔,理由就在于通常保险公司为求省事,只要在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会直接依维修单据的金额赔偿不扣折旧,但就法律上来说是可以扣折旧,所以如果要再额外赔偿代车费,保险公司当然就会主张扣除折旧让理赔金额能少一点,一加一减之下对受害者就未必有利
作者: toyamaka 2022-08-21 20:17:00
一楼当理赔是白痴,不会看估价单有没有灌水吗
作者: runrunpig 2022-08-21 23:37:00
机车有代步车条款可附加吗?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04:52:00说结论,修车期间债权人因此所生的代步费用,属于交通事故的所受损害,为损赔责任的范围,侵权行为人除负担行车费用外,修车期间的代步费用,也应一并负担(民法第216、213条)。又依自用汽车保险定型化契约范本贰、汽车第三人责任保险条款第1条第2款规定,被保汽车发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财物受有损害,依法应负赔偿责任而受赔偿请求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之责。所以修车期间的代步费用本来就是第三责任险给付范围,你依民法规定向侵权行为人请求损害赔偿,那是你跟侵权行为人的事;侵权行为人的保险公司说代步费用不给付,那是他跟保险公司的事,就算你告对方后保险公司因保险契约承担诉讼,你的代车费最终保险公司也应该吐出来,这不但是民法的规定,也是任意险明文所约定的保险范围总之,这家保险公司骗你
https://i.imgur.com/kkRGFPC.jpghttps://i.imgur.com/e5DtXXk.jpghttps://i.imgur.com/kl8QulE.jpg你买车险附加代步车费用条款,那是你自己修车期间保险公司赔给你自己的代步费用,不是赔对方修车的代步费用,傻眼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2-08-22 08:33:00保险公司没骗阿,你提代步,他就要算你折旧,大概是这样
作者: mame0707 2022-08-22 08:34:00
To楼上,内文有写保险公司若要赔的话就算折旧啊,根本没有骗不骗的问题,折旧完确实原po也不一定还拿得到代步车费用楼上是指23楼z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08:36:00代步跟回复原状是两件事,因他人侵害被强迫换新,主张折旧本来就有认为不合理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以新换旧,对于债权人而言,根本就是“强迫他人得利”,所以有认为损益相抵应合理限制,依个案斟酌,方为合理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09:46:00多数实务就是要扣折旧,除非代步费用金额大,不然还要请律师来打官司主张强迫利得不扣折旧,不划算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10:05:00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11:00要贴判决好歹也贴个车祸相关的,不同类型的案件要怎么类比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20:00你自己都说强迫利得要个案斟酌,案件类型差异越大,个案斟酌所得结果不也是差异越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10:23:00上面北院106劳诉163就有判准了,还帮你框起来,是没看硬要辩还是看不懂?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26:00如果以新换旧有增加物之使用年限,例如更换引擎,一样会发生折旧问题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10:26:00你写信跟王泽鉴讨论啊!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29:00课本上针对强迫利得举的例子大多都有“依原本计画,围墙欲拆除或车辆欲报废”的前提要件,后续才会认为未受有利益,并非全部的以新换旧都属于强迫得利不要每次讨论法律问题时口气都那么差,好好讨论不行吗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10:35:00你是不是连中文都看不太懂!算了,连大一基本权第三人效力问题都不懂,大二法定之债会懂才奇怪
作者:
smallb (老逼)
2022-08-22 10:37:00吵架的拿律师证书或是当法官检察官的证明出来再来嘴啦不然各说各的大家还不是要上法院听法官说
作者:
m36580 (QiuBo)
2022-08-22 10:38:00看看又再人身攻击了,上次跟你吵基本权第三人效力的是别的板友,不是我好吗,我还是那个阻止你们继续争执的人勒算了不吵了,把时间拿去做正事比较实在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10:48:00如何个案斟酌?北院106劳诉163认为:“倘受益人主观上均无此增加利益之计划存在,其应无任何利益获得可言,得主张利益不存在,为拒绝偿还利益之抗辩”。试想,你今天开20年又老又破的车在路上停等红灯遭后方追撞,加害人主张帮你板金、换车灯、烤漆让你车换然一新,主张保杆车灯材料费用应该折旧,有道理吗?像在讨论类似理赔或赔偿,常常想当然耳要折旧,但无审酌个案被害人这种获利是否出于主观意思,有时候我真觉得这边越来越有趣了保险就是契约,讨论保险就是讨论法律,但一切想当然耳,既不接受学说也不愿面对实务判决,真不清楚客户都这么好过关?
作者: mame0707 2022-08-22 12:27:00
不要只会讲理论啦,实际上法院判折旧就是合理的,要主张强迫得利你可以请原po主张看看怎么判阿,理论归理论但事实上就是会算折旧,不想被强迫换新也可以请车厂或自行找中古料非常欢迎你去考法官然后专门处理民事赔偿,希望你每件都这样判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18:27:00你是法官吗,凭什么欢迎?上面裁判书也贴给你看了,还在折旧怎样怎样,摊手保险理赔不说理,难道0707要抬棺抗议?
作者: mame0707 2022-08-22 20:07:00
所以我不是法官我不能说欢迎?那跟你好像没必要讲什么了,你继续你的表演吧,看是强迫得利例子多还是折旧例子多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2-08-22 20:18:00法律本来就是流动的,讲不出道理只会嘴炮,惨
作者:
kdash03 (Matt)
2022-08-25 22:33:00折旧比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