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上一点小问题,不晓得是否有人有经验如何解决
我在6/21当天亲送理赔,当天帮忙审核文件的专员大概翻了一下文件就说我可以走了
但后来看到别人分享才发现有个地方是要签名但我没签到的,当天的专员也没发现
打去询问理赔,对方表示我可以直接重写一份再亲自去补件,他们会再找出我一开始送的申
请书补上
但实际补件当天(6/30)接待的人表示无法这样直接收下我的补件,必须等到他们核到我的
案件并通知我补件才能送去,所以请我先回去
我的问题是如果照正常状况应该是以亲送隔天6/22开始计算15天
就算真的是我的问题造成需要补件的状况,我也在6/30当天亲自送去了,也应该要从7/1起
计算
但现在对方不愿意收下我的补件,如果还要再等个1-2个月甚至更久才核到我的案件,是否
就等于这段等待期间我完全没办法领到延滞息的部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