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删
刚刚去富邦产险新竹分公司申请理赔
有关住院日额部分
该分点主管表示
除了数位新冠病毒健康证明及处方签外
仍需检附“用药诊断证明书”
但后续仍待富邦发函通知是否需要
我的疑问是
一、原来这就是放宽认定?数位新冠病毒健康证明不就代表诊断证明书了吗?所以现在还必须另外申请“用药”诊断证明书?打开官网也看得雾傻傻。
二、实务上已经有诊断证明书跟处方签,现行规定还有要另外申请用药诊断证明书的案例吗?
三、洽询过我的开立清冠一号的中医诊所,中医生说,因为确诊是西医认定,所以医嘱不会载明确诊,进一步问说可以不开立有用清冠一号的医嘱,中医表示他不会这样写。若真的无法开立,且富邦放宽后的标准仍采此规定作为审核标准,请问还有什么救济途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