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较好奇的是,4/19 金管会保险局发的新闻稿都说明的很明确了
结果现在 保险局、公会、业者 大家一起失智失忆
https://reurl.cc/LmakyK
大意:
考量原本确诊者是要入院接受治疗及照护,( 照护!! 照护!! 照护!!)
但因配合政府轻重症分流,轻症/无症状者改为居家照护,且期间仍会由地方政府健康关怀?
(所以认为居家照护等同住院照护。)
于是邀集"产、寿险公会"及相关"保险业者"研商,对于"无症状"或轻症确诊者于居家照护期
(无症状!!无症状!!无症状!!)
得比照一般住院情形予以理赔。公会并订定相关理赔因应处理流程,保险业者将审视隔离通
数”
(都说无症状者居家照护也视同 现在说有医疗行为、专门药物才算 明显前后矛盾)
附件中理赔调整措施的问答说明也如上
因为分流而居家照护者,也需经地方政府健康关怀中心定期评估健康
所以直接视同住院照护,审视隔离书隔离期间为住院起讫时间
一个主管机关的新闻稿,明确指出与会的有 寿险、产险公会、保险相关业者
甚至具体调整措施 附件都附上了
业者如果不认同 当初就该反驳,这不是什么小报的报导,是主管机关的公告
业者不可能不知道,默认完后,等保户傻傻隔离完后 现在出来加一堆条件但书说你不符 !
争议当然吵不完,当初保险局既然要出来承诺 今天就要负责收尾 公告是你发的
怎么会承诺完 现在说回归保险公司判断,放任争议延续
https://i.imgur.com/YOzaOQq.jpeg
![](https://cache.ptt.cc/c/https/i.imgur.com/YOzaOQql.jpeg?e=1654912045&s=DFjTL</div></div><div class=)
金管会不都这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