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地方妈妈杠上保险公司关于自创"照顾""陪伴"隔离拒赔的问题,本小鲁也来发表
一下小小看法如下:
1.拿着卫生局开立的居家隔离通知书去问金管会保险局为什么不赔我,就好比
拿着交通队开立的违规罚单去问监理所为什么要罚我一样,是张飞打岳飞搞笑ㄟ...
2.有权判断是否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开立隔离通知书的权责机关是各地卫生局,
隔离书上盖的是卫生局的章,你去问金管会或保险局长做啥?
3.如果要问是否符合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开立的要件,也应该问卫生局才对,因为单
是卫生局开的,是法定授权具有行政裁量权的有权机关,金管会保险局无权解释
4.隔离书在未经过撤销或废止前,就是具有公法上效力的行政处分,你保险公司凭什么
片面拒赔,先去声请撤单才有正当性拒赔.
5.如果卫生局认错撤单,受隔离者被拒赔后,就去找卫生局主张信赖保护该行政处分所
导致的薪资损失或精神受打击痛苦的慰抚金blabla的损失补偿
6.保险局长创设所谓的陪同隔离是家长自愿,然后隔离单上还白纸黑字写着法律依据是
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违反的法律效果罚6-30万不等....挖靠~这是鬼打墙吗?
以上心得,最后我想说的是地方妈妈加油,这几天媒体与酸民的围剿,背负贪图保险金
的骂名,但投保时相信保险公司dm与各种文宣介绍时客观显现的合理期待,是否值得深思,
有权利就有救济,救济主张自己权利并没有错,要尊重多元的声音,
但没搞不清楚状况就乱污蔑或羞辱,难怪某位南下的前议员会被下架......orz
这才是你们所谓引以为傲的言论自由,虽然我真觉得是个屁!!
加油了,我会记得2022年5月有一群为了捍卫自己权益而战的地方妈妈,
坚持继续~遍地开花,一场属于各地地方妈妈的保险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