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这件事情,请回归到契约本质跟条款精神,评议中心已经有申诉判定陪同隔离不理赔
了,理由就是陪同隔离与传染病第48条的要旨不符
防疫险的隔离理赔,是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8条第一项:主管机关对于曾与传染病病人接
触或疑似被传染者,得予以留验;必要时,并得令迁入指定之处所检查、施行预防接种、
投药、指定特定区域实施管制或隔离等必要之处置。
条款定义就是曾与传染病人或疑似被感染者接触,才符合48条隔离要件。
小朋友班上有人确诊,就是疑似与被感染者接触而隔离,所以会理赔,请问家长陪同隔离
是有跟传染病者接触或疑似确诊了吗?
此时的家长陪同隔离是因为儿少法第51条:父母、监护人或其他实际照顾儿童及少年之人
,不得使六岁以下儿童或需要特别看护之儿童及少年独处或由不适当之人代为照顾。
家长的陪同隔离是因为依此法不得留置儿童家中独处,目的是要照顾小孩,不是因为传染
病法第48条,接触过传染病者或疑似被传染隔离
如果小朋友是“确诊”隔离在家,家长的隔离才可以依照48条申请隔离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