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车体险的部分,保乙式若是在停车时被落石、树木等击中有没有赔?
保单条款大部分都是这样写:.
不保事项
被保险汽车“停放中”遭不明车辆或物体碰撞、刮损或其他不明原因所致之毁损灭失。
上述所称“不明”系指被保险人无法提供造成被保险汽车毁损灭失之对造或车牌资料。
“停放中”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后面的断句
是应该解释为遭 (不明车辆) 或 (物体碰撞、刮损) 或 (其他不明原因)就不赔
还是说遭 不明(车辆 或 物体碰撞、刮损) 或 (其他不明原因)才不赔
两者的差别在于前者是只要是物体碰撞刮损就不赔
后者是要不明的才不赔,如果是可找到原因的应该是有赔偿的
(例如树木还倒在车上、落石打破天窗、现场有监视器录到事发经过等等)
当然认定上还有得吵,但是至少不会搬出条款就打枪
请问实务上是如何解释此条款?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