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分
※ 引述《az01312 (谦谦)》之铭言:
: 先生您好 我是南山人寿●先生
: 建议您目前需要规划的是长照
: 而不是规划残扶险
: 为什么要规划长照?
: 因为“残”扶是一定要“残障”才有赔
: 长照是只要需要被照顾就会赔
: 失智、中风、昏迷、重大烧烫伤
: 严重头部创伤、帕金森氏症
: 慢性肝病、急性脑炎、癌症等
: 都不一定会“残废”
: 但生活上都可能需要被照顾
: 您未来可能不一定会生病
: 但一定会变老 一定会需要被照顾
: 所以长照才是未来的趋势
: 希望本次的回答符合先生的需求
: 如需更清楚的说明
: 可以直接+我的line az013128XXX
原来就是你,难怪有人会寄信来问我这些内容...
请问底下这段条款内容就是所谓“长照是只要需要被照顾就会赔”?
是否要说明的更清楚一些,这些疾病跟长照险的条款有一定的相关联吗?
还是只要你认为只要被照顾就能符合条款内容?
十二、本契约所称“长期照顾状态”系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诊断判定,符合下列之生理
功能障碍或认知功能障碍二项情形之一者。
(一)生理功能障碍:
系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依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或依其它临床专业评量表诊断判定
,其进食、移位、如厕、沐浴、平地行动及更衣等六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s)持续存有三项(含)以上之障碍。
前述六项日常生活自理能力(ADLs)存有障碍之定义如下:
1.进食障碍:须别人协助才能取用食物或穿脱进食辅具。
2.移位障碍:须别人协助才能由床移位至椅子或轮椅。
3.如厕障碍:如厕过程中须别人协助才能保持平衡、整理衣物或使用卫生纸。
4.沐浴障碍:须别人协助才能完成盆浴或淋浴。
5.平地行动障碍:虽经别人扶持或使用辅具亦无法行动,且须别人协助才能操作轮椅
或电动轮椅。
6.更衣障碍:须别人完全协助才能完成穿脱衣裤鞋袜(含义肢、支架)。
(二)认知功能障碍:
系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诊断判定为持续失智状态(系指按“国际疾病伤害及死因分类
标准”第九版(ICD-9-CM)编号第二百九十号、第二百九十四号及第三百三十一号点零
所称病症,如附表三)并有分辨上的障碍,且依临床失智量表
(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 CDR)评估达中度(含)以上(即2分以上)
或简易智能测验(Mini Mental State Examination, MMSE)达中度(含)以上
(即总分低于18分)者。
前述所称“分辨上的障碍”系指专科医师在被保险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判定有下列三项
分辨障碍中之二项(含)以上者:
1.时间的分辨障碍:经常无法分辨季节、月份、早晚时间等。
2.场所的分辨障碍:经常无法分辨自己的住居所或现在所在之场所。
3.人物的分辨障碍:经常无法分辨日常亲近的家人或平常在一起的人。
十三、本契约所称“免责期间”系指被保险人经专科医师诊断确定为“长期照顾状态”之
日起算,且持续符合“长期照顾状态”达九十日之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