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 器官捐赠(捐肝)后投保历程

楼主: tsmcF14APID (十四厂工一)   2018-07-31 23:53:03
板上鲜少有器官捐赠者的 投保/理赔等相关讨论,
由于我有相对完整的经历,因此分享这些年来的经验。
1.首先针对 理赔
先说结论: 活体器官捐赠手术,现行实务上不赔。
虽然保险法第30条明定:保险人对于因履行道德上之义务所致之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活体器官捐赠者多数似乎符合履行"道德上之义务",但依据目前法院定谳的判例,是不理赔的。
至于那个判例,有兴趣的人可以上网找一下不难找,因为一审也是依据保险法30条判胜诉
一度成为众多理赔的声请依据(包括我),但二审逆转败诉定谳后,也就无理赔可能性了。
(除非后续有释宪或修法,但经过那么多年我也没兴趣去探讨了)
2.术后投保
这我分成A业务递件、B电话行销两部分
A-业务递件
在捐肝手术前,除了团体保险外,我完全没有个人保险,
在术后则开始重视这一块。
基本上由于器官捐赠手术不是生病的结果,所以在一般的投保过程,不会被问到相关问题
投保通常被询问的都是"XX时间内,有没有因疾病手术or住院" "有没有既有疾病" 之类的
除非投保者主动告知,不然保险公司不会知道这一块,
但是,不知道,不代表他不重视。
第一次投保,在手术后约一年,
由于是经由跟认识的业务朋友介绍,为求谨慎,朋友有将此手术事实告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富邦)于是要求一系列的健检,不巧的,那次健检有部分数据不佳,
于是医疗相关保险被拒保,然而一年一约保证续保的重大疾病一次给付险则有通过。
第二次投保,就已经是术后五年了,
这次投保是做足准备,包括这些年来病历、定期回诊的纪录、数据,健检报告等(均正常
一次申请寿险及医疗险,
但是,之后长达两个月的投保历程证明,这种案例可说伤透保险公司脑筋。
首先,保险公司仍开立肝功能相关数项初阶及进阶检验,
接着对所有病历报告中有疑虑(不一定与肝有关)部分,要求逐一厘清,
一来一回,两个月过去,最终结果,仅针对"捐肝手术"有关项目排除,肝相关疾病仍承保
到这边,只限于富邦人寿。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每家保险公司作法不同,有些是听到器官捐赠者,就直接不受理投保
B-电话行销投保
电销投保是一个非常容易有争议的投保管道,因为投保者只需要在电话中回答数个制式问
题,就可完成投保申请,而保险公司多半也只能就投保纪录审核。
在术后2~3年间,我经由电销投保了医疗终身及防癌终身险(台寿保),当时及事后很长时间,
我没有意识到投保过程完全不会理会到我曾经有捐肝重大手术的"事实",也就是保险公司
没有审查过这个事情即承保。
而翻开契约条款,"投保人有告知之义务"必定载明于条款中,虽然捐肝非因疾病,
但是否有告知的义务,则有争议可能性,而这件事是否会影响保单的实质效力?
在上面A部分的第二次投保后,我体会到保险公司对这种案例的严谨态度,
而意识到电销保单的保险效力潜在风险。
于是在富邦核保后,再度整理手边所有资料以及富邦核保内容,主动告知台寿保,
并详细陈述过程及诉求。
最终结果是正面的。台寿保受理告知案例并回复知悉告知内容,也就是而无意修改契约。
电销的疑虑才就此落幕。
而至今的申请理赔结果也都正常。
然而,电销过程如果告知手术事实,投保程序将会如何? 我不知道。
3.业务员态度
最后这部分,算是分享也是呼吁吧
器官捐赠手术,在投保过程是否须告知,仍为有争议部分,
但如同上述经历,保险公司对这事实重视的程度是毫无疑问的,
即便现在投保不告知,也不代表将来理赔时,保险公司不会知道,
若有理赔争议,而造成理赔时之困境,投保的目的也已经大打折扣
更不用说在那之前,已经缴了多少的保费。
我相信众多投保人都非行家,不可能在一开始就注意到这些问题,
而业务员的态度就成了关键,保单品质,就完全掌握在这些细节中。
我只是小投保人,不是专业,但毕竟久病也能成某方面的良医...
若有疑问可来信。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18-08-01 00:31:00
电销就算没有诚实告知,保险公司也无法依保险法64条行使解除契约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8-08-01 01:09:00
感谢您的分享
作者: g9591410 (天帝零剑)   2018-08-01 01:36:00
捐什么器官是重点 像肝这种争议较小 因为会自己长
作者: yongwu (勇午)   2018-08-01 06: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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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88990   2018-08-01 10:38:00
作者: dayaju (艾草)   2018-08-01 19: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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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jain (ANi)   2018-08-02 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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