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PO
好像快吵起来了,大家请冷静!!!
理赔与业务看似对立,其实是互相帮忙,没有业务在外面拼业绩,公司哪有钱发薪水给理
赔。理赔随便乱赔,造成公司被罚款或亏损关门,大家都活不下去。
理赔需要业务当与客户沟通的桥梁,也要当业务招揽的后盾。业务也应体谅理赔辛劳,动
不动被申诉被惩处的难处。
希望大家互相体谅,也希望业务不要在面对客户时随便做承诺,更希望广大保户可以不要
误会保险公司的理赔
上一篇讨论有提到保单条款中,一定会写到的保险法第54条
“如有疑义时,以做有利于被保险人之解释为原则。”
看起来像天条。但,这不是这么简单的,保险公司这么聪明,大部分都是条款有写明,然
后保户不愿理解、拒绝接受、甚至曲解。
除非这个疑义非常明显,不然可能也要客户申诉无效后,进入评议或诉讼阶段,公司才会
决定是不是放宽。并不是小小理赔员随便就能用这条来通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