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理赔] 请不要随便认为理赔在刁难

楼主: s11946046 (777)   2018-04-03 19:46:37
我是原PO
好像快吵起来了,大家请冷静!!!
理赔与业务看似对立,其实是互相帮忙,没有业务在外面拼业绩,公司哪有钱发薪水给理
赔。理赔随便乱赔,造成公司被罚款或亏损关门,大家都活不下去。
理赔需要业务当与客户沟通的桥梁,也要当业务招揽的后盾。业务也应体谅理赔辛劳,动
不动被申诉被惩处的难处。
希望大家互相体谅,也希望业务不要在面对客户时随便做承诺,更希望广大保户可以不要
误会保险公司的理赔
上一篇讨论有提到保单条款中,一定会写到的保险法第54条
“如有疑义时,以做有利于被保险人之解释为原则。”
看起来像天条。但,这不是这么简单的,保险公司这么聪明,大部分都是条款有写明,然
后保户不愿理解、拒绝接受、甚至曲解。
除非这个疑义非常明显,不然可能也要客户申诉无效后,进入评议或诉讼阶段,公司才会
决定是不是放宽。并不是小小理赔员随便就能用这条来通融的
作者: Maninck (我是大天才^o^/)   2018-04-03 19:48:00
嗯啊!包含业务送不赔,被投诉才赔,这背后都是有原因的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4-03 19:55:00
"如有疑义时"
作者: d8613518 (张森)   2018-04-03 20:48:00
没记错理赔部门一笔额度,只要金额不大,且并没有明文说不赔的,在保户扬言申诉时会拿来摆平当然这只是我听说的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8-04-03 23:27:00
现在比较大型保险公司做法(不讨论所谓以慰问金名义交付方式):1.客户对理赔结果表示异议2.补强证据(例如同业的理赔给付明细、手术记录单等,惟非必要)并以书面或口头向保险公司申诉(多数是原理赔人员)3.针对客户申诉理由再行审查,认为客户主张有理由者,理赔人员核定后再由其主管(多为理赔单位主管)核覆。因此,一线理赔人员并非无一定范围内自主与建议权限,理赔人员亦非机械式反复式作业员般流水作业。再者保险法第54条学说上多数认为是契约控制条款,理赔人员以法律系居多,很难不理解将解释争议不利益风险归定型化契约制定人承担之理,再者,寿险学会的核保理赔人员资格考试之保险法规,也会有相关考题,因此,核保单位上下均要有对此规定实质践行义务,如同业务员对亲晤亲签规定视同圭臬般遵守。当然可以理解理赔或核保的辛劳,面对不理性客户并非只有理赔独有,业务员工作更是常见,但如果自认自己只是螺丝钉,那永远只是螺丝钉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8-04-04 00:03:00
Z大来考 产险学会考试吧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8-04-04 00:14:00
XD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18-04-04 00:17:00
我在收集中 共同科目差两个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8-04-04 00:30:00
你真是证照收集狂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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