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20年前得过忧郁症

楼主: sccarol   2017-11-13 22:00:22
家人20年前得过忧郁症,还拿了终生重大生病卡
当时18岁-23岁持续看诊 ,之后康复未在就诊
然后7年前有因失恋回诊一次,至今未再就诊
请问这样有机会保保险吗?
谢谢
作者: aeric15 (aeric15)   2017-11-14 12:13:00
有啊 大概六年前服用百忧解,掉病例告知,被拒保RJ1,RG1,限制承保意外险,寿险加费承保,癌症险正常承保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7-11-14 13:05:00
或许不再告知范围
作者: abcccbbs (保险经纪人业务副理)   2017-11-14 21:14:00
健康告知勾否,一定承保;健康告知勾是,要核保通过很困难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7-11-15 03:50:00
但6年已超过健告书的询问范围,这也要告知吗
作者: eddy017041 (天真的少年啊)   2017-11-15 08:49:00
忧郁症没有5年期限 所以只要有就医 不管几年都要告知 https://i.imgur.com/3eL5KXW.jpg何况是拿到重大伤病卡 这个不告知未来只会被保险公司有理由解除契约而已
作者: frank2411 (Frank)   2017-11-15 09:47:00
这张图没提到关于5年期限的事情啊?
作者: awei181 (awei)   2017-11-15 11:43:00
e大贴的这就是国泰特有的健告书内容,就算已超过告知年限,只要还有该病症,就得答“是”,所以有这问题的,就跳过国泰吧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7-11-15 14:40:00
但远雄的健告书没有e大的忧郁症这选项,只有精神病选项但若超过年限,应不用告知吧
作者: eddy017041 (天真的少年啊)   2017-11-15 16:20:00
应该说,如果有年限要求的告知,超过年限可不告知,但是精神疾病一般来说 不在于问年限而是问有没有精神疾病,所以告知上很难闪过去..而且被保人本身又有领取重大伤病卡,这一点如果没有告知,对于被保人只有不利而已.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7-11-15 21:50:00
每家保险公司的健告内容不致相同,如果楼上是业务那样做只是损及保户自己的权益而已光是忧郁症的论述去参考一下法院判决吧!
楼主: sccarol   2017-11-15 23:58:00
国泰亲戚送件被退回,她主管骂她为什么这么久需要告知,搞得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做?她还说国泰有记录其他家会纪录??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