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体况告知问题

楼主: anne211087 (季生藻)   2017-09-13 13:38:32
产后哺乳有胸部胀痛的情形
个人主观很怕是乳腺炎 (可参妈宝版)
先后有去看一般外科 和妇产科
都有照超音波
一般外科诊断是无异状
(有超音波报告和病历)
妇产科诊断也是无异状
(有病历)
但医师仍有开消炎药
口头说 吃不吃都可以
后来因为要办理投保事宜
自行调约病历纪录
妇产科好像有记载 : 疑似乳腺炎
我问自己认识的医生朋友
可能是因为要开药 所以这样记录
从而我的问题是
保险健告事项中关于乳腺炎
到底是要"确诊"才需要告知
还是记录"疑似"就需要告知
我主观认定自己的只是因泌乳胀痛
并没有罹患乳腺炎 是否就不需要告知?
我问我的保经 他说还是要告知
附病历由核保单位判断
但我认为自己根本没有得乳腺炎
应该没有所谓的告知义务
其次如果是既往疾病的问题
我觉得应该到时候再看怎么争执
再者 如果健告告知有乳腺炎
要保人到底是要提供什么病历资料?
保险公司不能自己去查医疗纪录吗?
印象中要保书中有授权保险公司调阅医纪录的条款
以上问题 有点繁琐
谢谢大家耐心看完
作者: laieshen (伊克斯)   2017-09-13 14:41:00
你自己认为怎样不重要,专业医师白纸黑字写疑似某症状,保险公司就会认为可能有了。先就健告范围告知,保险公司需要更多再提供。投保阶段保险公司应该还不会自己去调病历。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悯)   2017-09-13 15:49:00
投保阶段的病历要自己调阅提供,理赔有疑虑或需要才是由保险公司调阅,个人调阅跟保险公司调阅的成本也是不同的。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7-09-13 22:24:00
疑似跟确诊是不同的事情
作者: sorry70104 (be a Man)   2017-09-14 11:35:00
还是告知会比较好,否则真的发生理赔会很麻烦
作者: huang14 (有点害怕)   2017-09-14 23:39:00
ICD有写就很难不告知了
楼主: anne211087 (季生藻)   2017-09-18 09:06:00
先感谢大家的回复。站在第三者的立场,当然是觉得病历写什么就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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