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找其他业务员买同公司保单

楼主: bigbigmac (要从军去了)   2016-11-24 16:07:53
[讨论] 找其他业务员买同公司保单
想请问一下
最近想要加买保险(远雄),但是原有的业务员有一点不优。
他告知我除了原本要保书上该告知的健康声明的问题以外
我10年内有任何的病况(比如 胃炎 肠炎 息肉之类的...)都要主动告知
不然就提出证明什么的
但是我的认知是 我就按照要保书上的问题老实回答就好了 不是吗?
所以现在衍生的问题是
如果我还是要加买保险,我是否可以请其他业务员处理
缺点是我必须要多一张主约.....多花钱
买了之后,原有的业务员是否会知道我有偷买然后没透过他
或者是有更好的解决方式 谢
感谢回应~
作者: skysmile225   2016-11-24 16:32:00
找保经呀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6-11-24 16:48:00
保经公司不会通知他们公司业务员,正解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24 18:24:00
投保新保单(新主约),等于新的交易资料,依个资法、金管会指定非公务机关个人资料档案保护办法,非经手人(原业务)非或授权不应该看到您新投保的保单,所以你就算找其他远雄业务投保,也不会让原业务知道更正:非获授权依健康告知书面询问事项回答即可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6-11-24 18:48:00
老保经之前服务的公司就看得到,几月几日向谁买的都知道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24 18:52:00
老保经所说是何年的事?过往可以,现在还可以?
作者: sevenlop8 (trance0928)   2016-11-24 19:11:00
正常应该是会知道,而且你找同公司不同业务买,新业务会被公司追业绩,建议你可以找新业务询问怎么处理,之前在别家公司是转换服务人员后过半年再买,我也有直接去公司柜台买过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6-11-24 19:48:00
三年前,但制度仍在仍会知道,因为我们是保户向甲乙丙买的保单全交由我丁来服务,除非丙的保单凭空消失掉不服务了(不可能),否则甲乙虽不是直接知道,探问一下丁就知道了,都在同一办公室里,或者丁也会跟甲乙讲。只有向保经戊买的保单,确定就不会在我丁的服务名单中。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24 20:38:00
大哥,你说的是经验,我说的是法规范,而法规范对金融业重要否?有种职务叫法令遵循,why?
作者: allen80149   2016-11-24 21:00:00
10年内的体况都要告知...那会换来一堆除外...
作者: AaronKwok (A.K.)   2016-11-24 21:15:00
很明显你的原业务不想成交你,你跟他直说他会很开心的
作者: leenhoo (马克先生)   2016-11-25 09:47:00
除非你理赔找他,或是他偷查你给资料,不然他不会知道你没跟他买,如果他是保经业,更不用担心他能查你的保险个资
作者: Erider (Erider)   2016-11-25 16:24:00
我是远雄人寿业务,其实我们没权限看保户跟其他同公司业务买的保单内容,不要再误导了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6-11-25 18:10:00
我明白其中的不同了。应该是我们以前那公司每个业务人人都兼收费服务员才会能看到所有的保单(因为都要收费和服务)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25 19:58:00
收费也不会也不应该看到别人的案件,过往便宜行事做法,不代表他人或现在也是如此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6-11-25 21:26:00
现在应该也是一样,因为没有保单list 要怎收费?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25 22:02:00
像这种收费件,业务员都是受保险公司雇佣,受保险公司指挥监督。在此关系下,保险公司会把孤儿保单交由旗下受支配业务员服务,因此,该保户个资与交易资料系由保险公司授权,由特定业务员使用,并附有保密义务,并非由旗下业务员任意使用。O兄,您常指摘某特定公司年资较长的女性从业员,依大多人认知所谓大妈,除有性别与年龄歧视外,另带有较低俗、无识、传播流言诽语贬低意味。您可能有所不知,现在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不但不需要list,甚至连纸本作业都甚为罕见,因此,一再传播过时、不正确资讯,与您口中所谓大妈业务员何异?
作者: kilw (奇摩)   2016-11-25 22:33:00
如果可以互看,多少会牵涉到法律层面的问题吧?个保法?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6-11-25 23:09:00
z大,资讯互相流通才是网络及电子公布栏的目的。可以互相知道自己没接触过的东西。个人只在描述状况及我所知,并没有说这是对的合法的云云。首先,您提到"会把孤儿保单交由…",彼时并非只有孤儿保单,而是所有正常保单,皆分配收费及服务。二,保单"list"并非仅指纸上,何苦您指正所谓纸上作业很少等等,电脑列出也是list啊。今天要向甲君收费,不把他的三或四张保单列出,要如何能向其收费。而且要保人如是太太或小孩,难不成一天要转头按三次铃收三次费?三,传播过时资讯也是传播,电视还在播戒严时或二战的事呢,电子公布栏什么事都可以公布,有需审查过时的事不能讲,一定要讲现在的事吗?至于不实自然有人包括您可以纠正,对的自然可以浮出,正是公布栏的可贵。O某即使是大妈,大妈不能上公布栏吗?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16-11-26 00:04:00
1.吸收资讯,充实自己皆是所有保险从业员必做功课,有自学者,亦可返校进修,无论何者,皆是有心。无论PTT、FB、Dcard、blog、youtube、期刊杂志,资讯来源自由畅通,非我道才是王道,他路行者皆为邪魔,贱他贵我,才是封闭之心。2.您脱落太久了,现续期保费几乎都是转帐、信用卡扣款,余剩少数客户坚持派员收费,再退一万步言,需开单收费者,即便是你口中的大妈业务员也知道用平板电脑进系统点选,至柜台领取单据,再与客户收费。完全不需要任何清册哦!3.大树收展员转职收费已经是超过20年前的事了,敢问您是如美国队长才刚脱离冬眠苏醒?还是大树又让您念念不忘地方,让您对20年前的事念念不忘?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6-11-26 16:09:00
如果你当初在远雄理赔过 不管告不告知远雄都有纪录所以你的原始业务也不能说他错,这样状况何必一定要买远雄?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