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
周一撞别人车,是我的疏失,撞上一台重机,重机再A到前台轿车右后方保险杆。
车险公司:国泰
投保地点:中坜
事故地点:新北市
周二傍晚国泰跟双方车主都联络,但因投保单位在中坜,跨区,原本说隔天要去车厂看,
延了两天才去,周四重机车主跟我联络,说车厂告知,保险公司(台北的理赔员)拿了估价
单,初步也同意金额,问我这笔钱是我先付,然后签和解,他拿车,是否可以,等保险公
司付款,有请款时间(15天),延后取车时间(要用车无法用,可能还有车资等跟我收)。
周五找到中坜理赔员,他说还没收到估价单,应该在寄送路上(不是传真也可以到中坜吗
?),今天理赔员跟重机车厂联络,希望车厂接受保险公司的请款期间,但车厂之前有不
好经验,要拿到钱才会交车,总之,现在车主希望我先付,并签和解,但我找不到理赔员
,因为已经下班,明后天假日休假,不知道保险公司是否同意这金额。
另一台轿车,今天也打来跟我要代步车的费用,就是租车费用,一日2000-2500,是原厂(
修车厂)的租车费用,这几天他都要用车工作,假日是私事。他确认过保险公司不付这笔
费用,问我的意思,如果我不处理,他那边会有人出面(这是什么意思啊?)
以上两个问题
麻烦各位帮我一下
怎么处理才好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