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上个月底下班走路回家时被车子撞到骨折
当下有报警并送台大医院
后来诊断书记明是"左脚远端胫骨撕裂性骨折"
至今快一个月仍无法正常行走
因台大医院诊断书(4/6发)上写明需休养两周,故有向公司请假至4/18
但其间有急事仍需人回公司处理
险种:
1.肇事车主有保国泰任意险+新光强制险
2.公司有劳保
3.本身有保国泰金钻新世纪意外+富邦安心守护意外险+全球学生保险(皆含骨折不住院)
问题如下:
1.骨折的认定
若是"撕裂性骨折"保险公司会判定为完全/不完全/骨裂哪种骨折呢?
根据医生说法及我自己外行人目视X光片是一小片骨头被扯下来
自认整块剥落是完全骨折,但爬文看撕裂性骨折好像都被判不完全或骨裂居多?
2.任意险不能工作的认定
自己有作为肇事者出过富邦的任意险,当时理赔还满宽松的连劳保证明都不用
提供小诊所注明休养期间的诊断书加公司请假证明就赔了工作损失
这次不知道国泰的认定标准如何呢?另外我的实领薪资比劳退投保额高
不知会如何认定?
3.劳保工作损失的认定
有查到劳保局网站写说"非全日不能工作就不认为有工作损失"
所以我偶而会因急事于请假期回公司处理就无法领取劳保第四日开始的给付吗?
4.自费医疗费用的申请
劳保身分期间因工伤原先健保身分的医药费可以免费就医,意外险实支实付和强制险也有
目前的问题是若是自费医疗(我想照MRI确认韧带状况)是否
任意险/实支实付会赔偿呢?
以上 人生第一次车祸骨折,希望板上高手拨冗解惑 非常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