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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有一名曾小姐,听了保险公司人员的话,花了4万元买寿险,还附加
1990元的产物险,曾小姐觉得太划算,一口气帮一家六口加保,但事后,
家人发生车祸意外,虽然有顺利拿到理赔金,但保险公司却片面中止,产物
险中的部分保险,这让曾小姐觉得上当,但消保官却说,依据契约,保险公司
在期满后,的确有权利中止合约。
拿出一张张保单,曾姓一家人很喜欢买保险,把缴保费当作是在储蓄,但就是
契约上“保险期间届满,保单效力就自然中止”这句话,让他们气坏了。
101年一名保险人员,向曾小姐推荐寿险加产物险的保险方案,一年保费3.4万,
而其中产物险的部分只要1990元,曾小姐就是看上了产物险里,有各种意外伤害
的给付,还包含海外的SOS医疗专机转送费用,他觉得实在太划算,二话不说,
替一家六口买下保险。
之后,家人发生车祸意外,而受伤的四个人也顺利拿到理赔金,不过当曾小姐在
103年要续约时,却收到保险公司的通知,四个车祸受伤的家人,被终止产物险中
的部分保险,只能续保寿险,这让她非常生气,怀疑是因为家人出险而被拒保。
曾小姐:“他先寄过来后,我才发觉不对劲,所以我才请保险人员,把所有的人寿
都停下来,停扣。”
同时她也觉得保险公司不合理,因为当初的搭配方案是寿险加产物险,但寿险是
20年一约,产物险却是一年一期,保险人员用优惠的产物险,去说服曾小姐加买
寿险,但却片面中止产物险中的部分保险,如果曾小姐想连寿险一并解约,等于
两年缴的约8万元保费,只能拿回不到3万元。
曾小姐:“然后你要告诉我为什么,不然这些保险我找谁要钱。”
但消保官解释,投保契约写得非常清楚,保险公司本来就有权利,去决定要不要
让客户续约,消费者在投保前,还是要多多注意合约内容,才不会吃闷亏。
想法评论:
虽然绝大部分寿险意外险也没有保证续保,但产物保险公司片面拒绝续约(不知
是否有其他内情?),除了影响该公司的整体形象之外(买该公司的保险是否以
后也会面临到这个问题),其实这也算是主管机关站在资方的的其中一例吧!
PS其实已经听过不少例子,投保十全专案有理赔过,隔年就不给续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