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连结: 金管会fb
https://www.facebook.com/fsc.gov.tw/posts/882554278425734?fref=nf
有关媒体报导“实支实付险 将改回正本理赔”(新闻连结: http://goo.gl/wilP05),
金管会澄清如下:
实支实付医疗险原则上系以收据正本为理赔原则,且“人身保险商品审查应注意事项”
第48点及第57点系规范保险业就实支实付型伤害保险商品及医疗保险商品针对收据副本
应予理赔之例外情形规定,爰本会并未开放保险公司全面接受收据副本理赔,保险公司
倘在未符合上揭例外情形下迳以收据副本理赔,将有违反法令之虞,爰并无媒体报导
“实支实付保险将在1年后恢复旧制,将全面改回只能接受正本理赔”之问题,本会后
续仍将就本议题进行研议,使保险业者有更为明确、一致遵循之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