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是某网站的一篇文章,PO来讨论。
http://www.tw-insurance.info/article.cfm?ct=5084
精要:
现在也许是建立给付协调机制的时候了,“给付协调条款(Coordination of Benefits
,COB)”,又称反重复给付条款,COB条款所根据的理论是:医疗费用保险是一补偿性的契
约,为防止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发生,所有医疗险的给付总额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
费用,以致自其中获取额外利益,违背保险损害补偿原则,所以要有和其它已存在之保险
协调给付的条款,使给付总额不至超过实际费用以减少道德危险。
个人感想:
假如真要回归保险本质,那这机制的运作肯定会溯及既往适用,现行的双实支热潮所创造
的规划方式和潜在理赔利益,最后只是一板一眼的回归“损害填补”,花多少赔多少(假如
额度够)。
不过个人觉得这样也不错,只是费率重新调降和特定期间内险种转换的权益,也要一并给
予才好。
看到已离职的业务员规划NHR 只有5单位,整个人都快昏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