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赔] 车祸理赔问题

楼主: katmay (Kat)   2014-07-03 01:29:40
日前我走在绿灯的斑马线上时被同是绿灯要左转的汽车撞倒,
有当场报警也有送医并请医师开立诊断证明书,
笔录是我躺在医院急诊室的时候警察来问的~
肇事者只在车祸发生两天后打一通电话来说已告知他的保险公司,
接下来就没消没息, 他的保险公司也是完全没有连络。
(就连车祸当天的急诊费用也是我家人自行先付的!)
爬文后发现好像只要是车祸有出险的人保险公司应该会迅速联络对方,
但我目前除了那一通说已告知保险公司的电话之外什么没接到,
而我甚至连对方有保什么种类的险都不清楚 (这是车祸当下就应该要问清楚的吗?
目前我只知道一定有的强制险是就算肇事者不闻不问我仍然可以自己请领,
但是这就只有医疗费用的部分, 不包括财损、薪资损失和精神损失。
若是对方除了强制险没有投保如第三者责任险或是任意险等之类的,
那么我是否只能针对医疗费用的部分提出求偿?
想请教板友关于车祸理赔这方面保险公司的一般标准作业流程究竟为何?
(ex: 在接获车主出险通知后几天内连络对方、商谈和解条件... 之类)
谢谢!
作者: yugonchen (xcoon)   2014-07-03 08:00:00
找你的业务员!不然你如果是台中人我帮你你有六个月的期限可以决定是否提告对方有没有保险是他家的事 只怕他没保又没钱对方把责任丢给保险公司也太没有诚意
作者: ac0963369126 (Allen Iverson)   2014-07-03 12:48:00
请问楼上 六个月的期限是? 何时开始计算呢?提告的内容及目的是? 有更简易的方式吗?
作者: raty0523 (raty)   2014-07-03 12:58:00
建议版大可以去事发地的乡镇市公所申请调解,申请后再去向届时处理的交通员警申请初判表,厘清肇事责任后以利后续和解.调解时,可以向调解委员告知对方肇事后的态度,亦可以跟对方说明,如果态度仍不改善,将迳行提告!
楼主: katmay (Kat)   2014-07-03 21:42:00
谢谢板友们的回应!一楼板友情义相挺真的很赞, 可惜我不是台中人好意只能心领~ac板友, 六个月的期限是指可以提出过失伤害的刑事告诉,因为我有受伤, 所以可用过失伤害为由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ra板友, 谢谢您的建议, 我目前只能希望对方态度会改善,送调解委员会也是额外的时间和其他成本支出,还是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大家都能息事宁人圆满落幕T^T
作者: bloodycat (布罗迪 凯特)   2014-07-03 22:33:00
先提告,记得要睡不好精神损失,没骨折先开二十万
作者: joy (林乔伊(公的))   2014-07-04 04:20:00
建议没必要不要先提告,不建议直接开高额给砍的做法这样容易引起反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7-04 15:59:00
你把对方送到刑事庭,对方就会急了......
作者: joy (林乔伊(公的))   2014-07-05 00:03:00
这种过失伤害的刑事庭,最多也是二三个月的拘役理赔还要提出附带民事赔偿,会拖很久顶多就是吓对方会因此留下刑事前科,但事实上这种前科在良民证上也都没纪录,所以只能吓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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