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热衰竭或中暑而因此致死者,是否属于意外事故
在保险法上判决保险公司败诉案例其实很好找
就有人提出
虽然医学上热衰竭或中暑属于“热疾病”的一种
但都是因人体处于外界高热环境或闷热潮湿环境所引起
伤害保险是否能自行以“疾病”看待,在实务上是有疑义的
若看待成人体所处外在环境的温度变化对人体之作用力所引起之事故
其实是符合其“外来性”的要求
同理,如果被保险人因为外在环境温度过低而冻死,也是一样属外来性
“没外伤”这部分常常变成保险公司紧抓住不理赔的点
但除非契约上除外条款有把这类意外事故除外不保
不然甚至像是蚊虫叮咬/动物咬抓伤这些伤害所导致之细菌感染
理论上都不该以疾病为由就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