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健保第六类地区人口

楼主: akakapo (世事无常)   2014-05-27 15:29:52
→ mcintyre:二代健保后,退休父母须一定附加在有工作的子女上 05/27 01:12
看来是这样没错
健保署网页:
http://0rz.tw/KNUZF
退休人员无职业者,应先依附配偶或子女以眷属身分投保。
但无配偶或子女可依附投保者,应在户籍所在地之乡(镇、市、区)公所以地区人口
身分投保。
惟经征得原投保单位同意,得以原投保单位为投保单位,继续在原投保单位以地区人
口身分投保。
台北市文山区公所:
http://www.wsdo.taipei.gov.tw/ct.asp?xItem=188324&ctNode=41446&mp=124121
注:退休人员不得选择第六类身分投保:
(1)先以眷属身分依附配偶或子女投保;
    没有被保险人可依附时,才能以第六类被保险人身分参加健保。
(2)102年1月1日前已以第六类身分投保者,得继续以该身分投保。
但如改以其他类身分投保者,则不能再回复第六类投保。
※ 引述《lavatar (请不要吃鱼翅)》之铭言:
: 想请问的是健保第六类地区人口健保的问题
: 依照(台北市就业服务站)网页说明
: https://www.okwork.gov.tw/frontsite/cmsURL/forward.do?URLId=28490
: 方法3:父母用第六类人口投保
这网页最底下有写文章出处‘《Money钱》2010年6月号’,所以此资讯已过期。
作者: lavatar (请不要吃鱼翅)   2014-05-27 20:15:00
我今天跟同事讨论这个,如果父母跟子女感情不好怎么办..冏
作者: chinhsuan (温柔坚定)   2014-05-28 14:17:00
之前有听说过区公所会接受感情不睦声明书/切结书
楼主: akakapo (世事无常)   2014-05-28 18:48:00
感情不睦切结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