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avatar (请不要吃鱼翅)
2014-05-26 22:12:22(不知道健保的问题是否可以po这里询问,如果不行,还请告知)
想请问的是健保第六类地区人口健保的问题
依照(台北市就业服务站)网页说明
https://www.okwork.gov.tw/frontsite/cmsURL/forward.do?URLId=28490
方法3:父母用第六类人口投保
家有长辈,一般的作法都是加挂在自己上班的公司,但如果你的投保金额超过
5万600元,就可以考虑让父母以“第六类人口”身分向乡镇公所投保。这是因
为第六类人口现行要缴交的健保费为749 元,而投保金额5 万600 元者,须缴
交的健保费为766 元,两相比较就可以看出,以“第六类人口”投保会比较省
钱。但如果家里人口众多,以前述小王为例,因为一家有7口,可以省掉2口的
健保费,就直接选择依附在小王身上比较划算。
BUT!!!
依照(台北市内湖区公所)说明
http://www.nhdo.taipei.gov.tw/ct.asp?xItem=37216580&ctNode=3721&mp=124051
保险对象:地区人口,荣民、荣民遗眷。年满20岁,无职业,也不在其他单位
投保,且无配偶、子女可依附投保者。
问题来了,请问子女有工作,可依附投保者,到底父母可否以第六类地区人口投保?
谢谢!
作者:
opm (活着堆好积木)
2014-05-26 23:03:00来看全民健保法第10,11,12条,第10条规范被保险人种类,11条规定具有被保险人资格者,不得以眷属身分投保,12条才是眷属如何加保所以有第6类身分者应自行加保,没办法依附当眷属加保所以您的问题不存在?反过来说,父母非第6类才能依附当眷属加保直接看第10条条文会比区公所的叙述好些?有问题打电话给健保局确认吧,他们的主管业务,区公所就个投保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