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旅客来台 最快10月可用信用卡加值电子票证
(中央社记者邱柏胜台北9日电)
金管会今天预告修正“电子票证发行机构业务管理规则”,放宽外国旅客来台购买电
子票证,可使用自身持有的外国信用卡进行加值,最快10月就可上路实施。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表示,台湾电子票证发展多元,多数民众搭乘大众运输工
具时,多会使用电子票证付款。目前本国民众习惯使用“信用卡自动加值电子票证”,例
如悠游联名卡、一卡通联名卡等,当通过捷运闸门时,余额不足新台币100元,便会自动
加值500元。
不过,机捷公司最近反映,许多外国人来台湾,购买电子票证搭乘大众运输工具,但
余额用完后仅能使用现金加值,相对不方便,因此希望争取外国旅客能使用自己持有的他
国信用卡加值,有助提高外国旅客的旅游体验。
为此,银行局修正“电子票证发行机构业务管理规则”相关条文,开放外国游客可拿
自身持有、意即外国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加值在台湾买的电子票证中,但须符合3项规定
,首先是加值的币别只有新台币,其次是电子票证发行机构应订定每笔加值限额与建立风
险控管机制,最后是加值到电子票证的金额,持卡人之后不得进行款项赎回或转出,以避
免套现。
银行局官员表示,若外国旅客自信用卡加值到电子票证,后来余额用不完,可申请直
接退回信用卡户头,以避免套现的行为。本修正案预告约一个月,预计在9月底公布,最
快10月上路实施。(编辑:林兴盟)107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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