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法国国会辩论反假新闻法 必要性引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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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806110294-1.aspx
发稿时间:2018/06/11 19:02
(中央社记者曾依璇巴黎11日专电)台湾、新加坡等地近期讨论立法打击假新闻的可行性
,法国国会也准备立法,草案已经提出。但争议在于假新闻难以精确定义,不少人质疑控
制资讯反而有害民主,须要延长辩论。
费加洛报(Le Figaro)报导,法国国民议会近日针对共和前进党(LREM)提出的反假新
闻法草案进行全天辩论,但还有多达150处需要修正。
总统马克宏(Emmanuel Macron)去年在竞选期间,饱尝网络谣言之苦。他今年初在新年
媒体茶会中,承诺提出新法,专门对付选举期间在社群网站上流窜的假新闻,防止外国政
府藉谣言干预选情。
他所创立的共和前进党提出草案,主旨是防止有心人在选举期间操纵资讯,避免有人利用
错误消息从外部破坏法国的稳定。
但草案内容和立法意图本身引起不小争议,问题之一就是“假新闻”的定义。
草案内容所指的假新闻,是“对于事实的不完整或欺骗式的断言或非难”。文化部长尼仙
(Francoise Nyssen)认为定义太广泛,希望草案送到参议院审议时,定义修得更精确。
根据草案的其他内容,网络平台应公开接受汇款的金额,建置使用者举报假新闻的系统,
并在算法上更加透明,还要接受法国最高视听委员会(CSA)监督。
此外,若电视台的放送服务被外国政府控制或影响,有害国家基本利益,最高视听委员会
有权阻止或暂停放送服务。
左派和右派议员担心,法案在预防假新闻的同时,会伤害媒体报导自由和言论自由,进一
步危害民主,且现有法规对错误资讯已有规范。
因此,争议不仅在于如何定义假新闻,还在于到底有没有必要新订定一套“反假新闻法”
。
法国现有法律规定,无论以任何方式恶意出版、散布或再制假消息,危及公共安宁,可罚
至少4万5000欧元(约新台币158万元)。
报导引述巴黎政治学院(Sciences Po)教授芮尼耶(Dominique Reynie)的意见,法国
1881年的法规早就能把假新闻定罪,记者的工作本来就是厘清假消息。决定(一则消息)
对或错的,不应该是国家。
右派的共和党籍(LR)国会议员贾可布(Christian Jacob)认为,新法意在成立“思想
警察”。极左倾向的“不屈法国”(FI)一派认为,这是企图控制资讯。极右派领袖玛琳
‧雷朋(Marine Le Pen)表示,草案会扼杀自由,虽然确实该打击谩骂、造谣和谎言,
但现有法律应对已绰绰有余。
共和前进国民议会党团主席费宏(Richard Ferrand)表示,草案不是针对记者,也不影
响媒体调查自由,只是在选举时期防止外来势力影响结果。
根据报导,记者工会和媒体多不看好草案,批评不仅没有用处,还有新闻审查的潜在风险
。
这项备受争议的草案原应于7日在国民议会表决,因有待讨论的问题太多,可能要延到7月
再处理。
(编辑:廖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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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给假新闻打下定义,往往都是失败的,为何偏要设定相关管制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