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铁道土地费案 星国际诉讼败诉

楼主: TrueSpace (天使帝国IV神圣史诗)   2014-11-01 20:51:53
标题:铁道土地费案 星国际诉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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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黄自强新加坡1日专电)
攸关星马两国经济发展的马来亚铁道公司在新加坡3块土地发展费争议,海牙的常设
仲裁法院最新判决出炉,马新公司将无须缴付发展费用。这也为两国多年分歧划下句点。
根据新加坡媒体报导,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外交部均发表声明,强调两国均愿遵守常设
仲裁法院(PCA)判决结果。
“联合早报”报导,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对两国能以这种公正方式解决争端表示欣慰,
也愿接受常设仲裁法院判决。马来西亚首相纳吉(Najib Razak)也同意接受常设仲裁法
院判决为最终判决结果。
马来亚铁道公司原在星国拥有6块土地,但涉及争议的3块土地,分别位于丹戎巴葛(
Tanjong Pagar)、克兰芝(Kranji)和兀兰(Woolands)。
1990年间,新加坡建国总理李光耀和马国财政部长签署“马来亚铁道公司在新加坡土
地发展协议要点”(POA),就丹戎巴葛火车终站迁移到兀兰一事达成协议。
马来西亚迟未执行协议内容,直到2010年5月间,李显龙和纳吉达成共识,马国同意
在隔年7月前把丹戎巴葛火车终站向北迁至兀兰。
新加坡也决定用滨海南(Marina South)4地段和奥菲应(Ophir)到梧槽(Rochor)
2个地段,交换马来亚铁道公司的6个地段。
淡马锡控股和马国主权财富基金国库控股则联合成立马新私人有限公司(M+S Pte
Ltd),共同开发滨海南和奥菲应到梧槽地段。
不过,马新公司应否承受丹戎巴葛、克兰芝和兀兰的土地发展费,则是两国当时争议
关键。马国虽认为无需缴纳这笔因土地增值所课征的税,但新加坡持相反看法。
星马两国于2012年达成协议,由常设仲裁法院判决解决争议,位于海牙的常设仲裁法
院于10月30日判决,马新公司无须为丹戎巴葛、克兰芝和兀兰缴付发展费用。1031101
http://www.cna.com.tw/news/aopl/201411010282-1.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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