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 救国团抢宜兰县土地?(龙潭游泳池)

楼主: wenjin (wenjin)   2019-07-27 17:24:24
也算是时事,但我很想多闲聊
这新闻我追很久了
救国团不是普通不要脸
救国团原本隶属国防部
龙潭游泳池在1965~2004年间,所有权人是宜兰县(县有土地)
委托由救国团全责管理
后来疏于管理
1982年被拟定为"废弃"
是县府、市公所、四季泳会补助捐款改建成大部分人童年回忆里的样子
1989年救国团变成社团法人,不再是公家单位
2004年,也不知道是作业疏失,还是人为蓄意
把龙潭游泳池改登记为救国团所有
市值1.6亿2千坪土地就直接变成救国团财产
虽然不欣赏陈金德
不过他认定泳池是公有财产,
2018年把土地所有权人恢复成过去的“宜兰县”
救国团惊呆
提起行政诉讼告县政府
官司缠斗中
救国团出示相关文件自称是购买
救国团在全台拥有71笔土地、136笔建物,总计207笔不动产
靠土地买卖赚进6亿多元
这些土地与建筑物原本应该属于国家
却因为当年政治因素
公有财变成私人团体财产
此外
据申报资料,救国团现名下拥有52辆汽车,
新台币及外币存款高达26亿元,共分成289笔存在各大银行
希望大家持续关注高调
龙潭泳池是全县民的财产
不属于私人团体
作者: a151091 (鸭子)   2019-07-27 17:59:00
所以从此定调不去龙潭游泳池,免得成为帮凶
作者: asd5asd5asd (爱跳舞的鲸鱼)   2019-07-27 18:01:00
作者: Rainbow5566 ( )   2019-07-27 18:43:00
推 收回宜兰县 然后涨价 赞!
作者: leejitsong (洋葱)   2019-07-27 19:43:00
从你的文中,只要县长认定,就可以这样收吗?还是应该透过某些司法手段来判决再收回?
作者: m9229003 (才德俱失是庸人)   2019-07-27 22:09:00
其实你现在的说法也是套用在县政府上面一个不正当手段获得,用另一个不正当夺回然后说别人是小人自己是君子?
作者: vorstsky (未生)   2019-07-27 22:12:00
就不当党产的模式在其他随附组织
作者: WFSGT (金星)   2019-07-27 22:13:00
你的说法有点矛盾,你认为救国团违法、而法官可能也会违法,所以应由县府说的算.....
作者: m9229003 (才德俱失是庸人)   2019-07-27 22:17:00
现在社会的纷扰大概就是否定过去的一切,来成就现在自以为的高尚
作者: WFSGT (金星)   2019-07-27 22:18:00
这槽点太多了...不说这个,就算最终归县府所有,参考县府重新打造宜运泳池的做法,对宜兰人来说是不是损失还是两说
作者: kage (花与叶,永不得见)   2019-07-28 10:08:00
我亲戚是检察官阿,他并不认为现在的司法界是由颜色所控制你自身的立场决定了你认为的正确,但其实县府的行为的行为和你认为当初救国团取得土地的方式是一模一样的欸?所以以后县府只要认为这块地是公家的就能直接收回,我还要自己去准备证据证明这是我家的土地?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9-07-28 12:03:00
超越土地法第43条的男人:陈金德!
作者: scuderia ( )   2019-07-28 12:07:00
我也认为应该恢复公有地,但是县府的手段有明显瑕疵
作者: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9-07-28 14:26:00
宜兰县政府可以先假扣押这些有问题的土地,然后再跟救国团打官司,我没意见。但直接用行政处分把所有权人改为宜兰县,请问一下法令依据是什么?
作者: jatt (小胖..)   2019-07-28 14:45:00
看2004年怎么变更登记的?如果合法转移不能这样硬搞
作者: EndGod (果冻)   2019-07-28 18:12:00
应该是先打官司,再改土地,如今行为如同土匪
作者: mirac1e (月下美人)   2019-07-28 23:01:00
非法当然要取回 但是这种手段跟原来的作法没两样如果你觉得这样只是以眼还眼没什么那以后每一个县长都可以用行政命令这样搞显然也不是什么好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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