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宜兰新节电运动,学生节电赚毕旅基金

楼主: sam11328 (宜兰山姆)   2018-09-25 08:36:10
一.计画目标:
宜兰县政府(以下称本府)依经济部“县市共推住商节电行动”,办理本县公私立国中小
及高中职班级年度校外教学基金大作战计画,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家户节电竞赛,年度
校外教学或毕业旅行基金作为奖励诱因,让学童相互敦促并扩及家人,共同实施节电作为
,达到能源教育向下扎根之效。
二. 办理单位:
(一) 主办单位:宜兰县政府
(二) 执行单位:财团法人台湾产业服务基金会
三. 实施对象及资格:
(一) 本县辖内公私立国中小及高中职学校之学生为对象。原则以班级为单位组队报名
,或由同一学校内之学生组队报名,每队人数需 15 人以上。
1. 国民中、小学 107 学年第一学期 5、6,7、8、9 年级之学生。
2. 高中、职 107 学年第一学期 1、2 年级之学生。
(二) 队伍家户平均节电率于 107 年 6 月~11 月较去年同期为正成长
四. 竞赛期间:107 年 6 月 1 日至 107 年 11 月 30 日。
五. 报名方式:
(一) 时间:自公告日起至 107 年 9 月 30 日截止。
(二) 报名资料:
1. 电费单影本:参与学生需提供最近一期家户电费单影本或电子收费证明
纸本。
2. 用电资料查询同意书:参与学生需提供家户电号由主办方迳向台电公司查询用电资料
同意书(附件 1-1),同意书签署人需与上述家户电费单影本或电子收费证明纸本户名相
同。若无法取得同意书,亦可提交 6~11
月电费单或电子收费证明纸本参与竞赛,提供主办方计算节电率。
另外,若为租屋者:(1)家户电号户名为出租人则需由出租人签署同意书,同意主办方向
台电公司查询用电资料。若无法取得同意书者,则得收集包含 6-11 月期间之电费单或电
子收费证明纸本,提供主办方计算节率。
(2)检附租赁证明文件影本(租赁契约)。若无法提供租赁证明可由教师签署参赛者租屋
证明(附件 1-3)佐证。
3. 竞赛报名表(附件 1-2)。
六. 奖励方式:
依据学级学校数量比例分配奖金及名额(表 1),各奖别如无节电绩优者,得从缺。从缺
奖金得流用至其他奖项,由主办单位召开审查会议决议。节电优异队伍颁发奖金及奖状,
共分两种奖项:团体奖、个人奖。团体奖分别依各级学校数量编制,国小 40 队,每队 1
0,000 元、国中 10 队,每队 30,000 元,及高中职3 队,每队 50,000 元。
为奖励老师协助推动节电,以及鼓励学生主动积极参与节电竞赛,团体奖获奖队伍之老师
,给予小功乙支,参与的学生以节电率最佳的前 20 名,颁赠 500元礼卷及奖状。此外,
为了奖励学生参与能源教育学习,每位参与竞赛的学生均赠与种子铅笔,共计2000 份。
宜兰县政府环保局活动官网:http://stufund.ftis.org.tw/ind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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