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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KEplus (45DR铁道观察员)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新闻] 再打救国团!陈金德“变更”礁溪龙潭游泳
时间: Tue May 8 14:35:50 2018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418782
再打救国团!陈金德“变更”礁溪龙潭游泳池土地为宜兰县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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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今日再度对救国团出手,要“收回”礁溪龙潭游泳池的土地及建物
所有权。(记者林敬伦摄)
2018-05-08 10:44 自由时报
[记者林敬伦/宜兰报导]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再对救国团出手!拟撤销礁溪乡“龙潭
游泳池”土地所有权登记,从现有的社团法人中国青年救国团“回归”县有,还要追讨救
国团“占有”期间的“不当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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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兰县代理县长陈金德今日再度对救国团出手,要“收回”礁溪龙潭游泳池的土地及建物
所有权。(记者林敬伦摄)
陈金德3月才在县务会议里,表达名字被救国团拿去颁发奖状,他“深以为耻”,要求宜
县未来有类似表扬活动,理应由县府主办,不需透过中国青年救国团,教育处以后不能再
配合救国团办理任何活动,相关补助款也要不予同意。
当时陈金德也表示,将清查其不动产取得移转是否合法,以及所开办的补习业务是否涉嫌
逃漏税,时隔1个多月,陈金德再度对救国团出手,指礁溪龙潭游泳池土地被错误变更为
救国团所有,游泳池本身也是由县府、礁溪乡公所及四季游泳会捐款兴建。
今陈金德在县务会议裁示,要求地政处责成宜兰地政事务所,撤销礁溪乡“龙潭游泳池”
现为社团法人中国青年救国团所有的土地登记,回归“宜兰县”的登记状态。
陈金德也要求财政处,依据县有财产管理自治条例,把游泳池的管理机关指定为体育场,
法制单位也要研议追讨救国团的不当利得,他指出,龙潭游泳池54年购买时,土地登记是
县有,应是国有财产,民国93年县府因资讯不足,才会有错误会议结论,把土地登记为救
国团所有。
陈金德表示,救国团已为民间组织,依法不得继承政府的公有财产,县府发现错误后,才
会要求地政事务所,将土地所有权“回归”原本应该要有的登记状态,未来将进一步了解
,救国团占有这笔土期间,收了多少租金,或将游泳池委外管理,是否有收取其它费用,
将收回这些不当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