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住非法民宿和合法民宿差异(不喜勿入)

楼主: ilanese (坐听无弦曲)   2017-08-12 00:37:52
  在AIRBNB之类的网站,看到一堆人把自己住家作短期出租或去承租房
子再营业出租,我建议是不要这么做,事实上真的要抓的话,其实并不难
,只是看政府要不要罢了,网站上资料都帮你整理好了,等着你去抓而已
。废话不说了,不建议这么做的理由如下:
一、无照营业之罚锾:
《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第5项及第6项:
  未依本条例领取登记证而经营旅馆业务者,处新台币十万元以上五十
万元以下罚锾,并勒令歇业。
未依本条例领取登记证而经营民宿者,处新台币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
以下罚锾,并勒令歇业。
二、广告之罚锾:
《发展观光条例》第55条之1
未依本条例规定领取营业执照或登记证而经营观光旅馆业务、旅行业
务、观光游乐业务、旅馆业务或民宿者,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
、电子讯号、电脑网络或其他媒体等,散布、播送或刊登营业之讯息者,
处新台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锾。
三、有些税赋无法减免,据说税捐机关会上网去蒐集出租的民宅资料:
  地价税、土地增值税、房地合一税,会因为有出租事实,而无法符合
自用住宅的定义;房屋税适用营业税率。
作者: asd5asd5asd (爱跳舞的鲸鱼)   2017-08-12 07:20:00
认真文推 第三点有做好租税规划的话影响应该是不大,毕竟日租利润够高,但能赚到哪一天不晓得,理论上政府的网子会越收越紧
作者: a9564208 (YOU OUT!!)   2017-08-12 08:19:00
这有法律漏洞,出租自住房的其中几间房间算经营旅馆吗?这其实应该要修法规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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